在磐石上(基督徒生活)

 

 

傅格森 (Dr.Sinclair Fergu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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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緒論

『知』道為要『行』道

  罪的後果﹕

  上帝的計劃

  教義的實踐

  有效的呼召

  悟罪悔罪

  重生

  為何一定要重生?

  重生的性質
 

  信是什麼

  信心的種類

  真悔改

  稱義

  因信稱義

  作上帝兒女

  上帝收納我們為後嗣的含意

  與基督聯合

  生命的更新

  上帝的揀選

  保羅的教導

  有關預定論和揀選論的疑難

  罪勢的瓦解

  保羅的論證

  基督徒的屬靈交戰

  治死心中惡

  憑信心與罪決裂的決定世界

 

  在何處要將罪治死?

  如何治死罪

  聖徒的堅守忍耐

  不至失喪的保證

  持守真道的方法

  在基督里的安睡

  在永恆里得榮耀

 



序言

  很高興能為此書寫序。我認為這是一部相當出色的作品,本書所要針對的正是目前教會急需要做的事。曾經有一位智者說過,基督徒的生命就好象一張三腳凳﹕第一條腿是神的道(即教義);第二條腿是信徒的個人經歷;最後一條是屬靈生命的實踐--也就是對順服真道的操練。人若想在靈程路上站立得穩,這三根支柱缺一不可。然而,近年來,不少信徒的靈命並沒有全面地具備這三方面﹕他們不是只注重教義(這些多半是加爾文主義者),就是只講求個人經驗(這些多半是靈恩派人士),再不然就是只講屬靈操練(這些人多半是為了某些目的--有些正確,有些不太正確),而健全的、三者俱備的、滿有基督身量的信徒則是少之又少。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基督徒靈命的失衡帶來了一個矛盾現象,就是我們越是談遵從聖靈引導,就越發叫聖靈擔憂;叫嚷的聲音雖大,卻鮮有生命和能力的彰顯。要糾正時下這種病態現象,我們必須重新回到《聖經》有關真生命的源頭、真生命的本質和其外在的表現之基本教導上。這正是傅格森博士著此書的主旨所在。

  此書論及的乃是神學,但大家先別給嚇怕,傅博士乃是那最優良的、蘇格蘭傳統的最佳典範。在討論到那些需要高度思維能力的課題時,傅博士並沒有使用一些叫人望而生畏的神學術語。反之,正如加爾文(JohnCalvin)、歐文(JohnOwen)等神學界先驅給他的啟發那樣,他用了最顯淺、最適當的用語,把《聖經》經文直接了當地向讀者展示、闡明。他在這里所寫的是一本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其結論卻是基于那悠久、成熟、豐富、淵博的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凡讀過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tian Religion中、下冊或歐文的《聖靈論》The Treat is eson the Holy Spirit and the Christian Life的人,或者會以為傅博士是從他們的著作獲取靈感的。其實,本書的一切根據乃是源于《聖經》本身,只是作者以他純熟的文筆和精闢的見解,把一些耳熟能詳的經文以嶄新的面貌帶給讀者,讓人讀時有耳目一新之感,猶如從未讀過般新鮮。更難得的是,傅博士的神學教導是以實踐為出發點,他以他那獨到的透析力和豐富的智能,把《聖經》的教導應用在一般信徒的日常生活當中。有人指出,主耶穌要彼得喂養的是衪的「羊」,並非衪的「長頸鹿」。傅博士正是這樣把高深的理論從空中拉下來,用最簡單易明的話闡明給我們每個人。不但初習聖道的信徒會從中獲益良多,就是那些主的「老羊」--或是又老又倔的老羊--也必能從此書中得到造就,說不定他們會因此變得柔軟一些。

  但願我們不要再妄視此類著作為不合時宜的教導。教導過時與否並不重要,最重要的乃是所講的是否合乎聖經,以及是否切合生活需要。我認為此書的確達到了這方面的要求,故此我極力向大家推薦此書,並熱切期望傅博士有更多的作品面世。

  巴刻
  于加拿大溫哥華維真神學院

 

 


緒論

信徒對教義性書籍的需求好象潮水一般,時起時落。曾幾何時,從書籍中、講壇上、以及種種別的途徑里,信徒可隨時大量地獲得有關教義方面的教導。結果,這種單側重教義知識的現象只促成了信徒對實際屬靈經驗的渴求。于是,過不久,另一種風氣又形成了,各類有關屬靈經驗的書籍又充斥了市場。人們似乎難以在知識與經驗兩者間抓到一個平衡點。

  不過,近幾十年來,有人已經開始注意到另一個新趨勢,就是信徒中不斷有人期望能將他們的屬靈經驗建立在一個穩固的真理根基上。于是,有關這方面的教導和書籍漸漸受到注視,且廣受信徒歡迎。也就是說,今日的信徒所渴求的乃是一種以教義知識和個人經驗相結合的屬靈供應。

  我深切期望這本書能為這個可喜的新趨勢出一份微力。我在為此書命題時是經過相當慎重的斟酌,我以生命而非教義作全書的主題。因為教義知識對不同的信徒來說有不同程度的理解,但基督徒彼此間卻都存有一些共通的屬靈生命本質。此外,本書中每一章的標題,單按其字面意思而言,已足以道出它與基督徒這種共同經歷的密切關聯。同時,對于那些欲更深認識教義真理的信徒來說,這些標題也提供了一些入門指引。

  《基督徒生活》並不是要為基督徒的每一種宗教經驗提供一本完整的手冊。本書所涉及的範圍,只限于一般神學教科書中所謂的「救贖論實踐學」的那個範圍。因此,有關教會、聖禮、禱告等方面的教義,我就不打算在此提及了。也許有一天,我會有機會寫到有關這些方面的題目。

  本書有的地方引用了大量經文,有的地方則對某一兩節經文作了詳細的分解。在經文引用方面,若非特別注明,則一般采用〈聖經新譯本〉。您若能在讀這本書時,同時翻開一本《聖經》隨時作參考,將會更有助閱讀。

  在此,我想藉機會向那些一直在我背後鼓勵我完成此書的人表示感謝。首先要致謝的是鴻駱柏牧師(Rev.RobertHorn),因為他在本書初稿完成時給了我不少有益的建議;其次要謝的是赫莉沁姊妹(MissAlisonHaid),多得她甘心樂意地幫我打好整份手稿;還要感謝巴刻博士(Dr.J.I.Packer)為此書惠贈序言;最後特別要感謝我的家人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和鼓勵。

  辛克萊183¡E傅格森

 


『知』道為要『行』道

剛開始教神學的時候,我以為基督徒最需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要接受「更高深」的真理教導。但過不多時,無論是從我個人的經歷中還是從對別人的觀察,我都發現自己那種想法實在是大錯特錯。其實,所謂「更高深的真理」(若是真的有這回事的話)並非是什麼信徒生活中的奢侈品;反之,此乃他們每日生命的必需品。這一發現令我不禁感到不安。我意識到,原來今天許多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對聖經基本教義架構的認識原是如此膚淺。我們往往自以為對《新約》信息早就熟習了,其實有時我們對這些信息的了解,莫過于初階程度。

  當我反復思想這個問題時,我似乎意識到一件事﹕我想,也許今日信徒的光景跟使徒保羅那個時代的相差無幾。記得保羅在《羅馬書》中、在《哥林多前書》里,一次又一次地問到﹕「你們豈不知...,你們豈不曉得...(6:3,17;7:1;林前3:16;5:6;6:2,3,9,15,19;9:13,24)他連連追問,仿佛要藉此喚醒那些早期教會的信徒,讓他們緊緊抓住那些他們本該熟知、卻沒有學好或早已忽略了的真理。基督教教義和基督徒信仰生活是息息相關的。信徒唯有對這一原則有深刻的認識才能真正地成長。

  許多教牧同工常常發現教會里有這樣一個現象﹕大多數信徒,生性多半不是思考型而是實踐型的。人們總是愛做不愛想。然而,《聖經》與教會歷史均告訴我們,往往是思想家產生了行動家。不信,你大可回顧一下,在教會發展史中,甚至在你個人生命歷程中,有哪些歷史人物的生命曾經產生過最實際的影響力?你不難發現,縱使這些人對真道的研習可能並不一定隸屬一套正規模式,他們當中鮮有不是聖經真理的學生的。從最偉大的神學家、殉道士、或思想精密、博學多才的布道家和傳導人,一直到那些沒有什麼特別恩賜卻大有能力的平信徒,他們都毫無例外地做過真理的學生,而這也正是他們大有成就的秘訣之一。知識和靈性是不可分割的。這一點,無論對我們常人的理性來說是何等矛盾的一件事,仍是一個必然的定律。基督徒的靈命應當建立在悟性和知識上面;正如《箴言》所說﹕「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怎樣。」( 23:7)這句話實在是基督徒靈性光景最恰當的描述。我們的思想和觀念如何,我們的生活行為就如何。從整本《新約聖經》中,我們不難歸納出這個貫徹始終的基本定律。



基督耶穌的教訓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講的無不是實用的基督教教義。也許對許多人來說,這些教訓並不太實用。但是,主所訓悔的,從頭到尾都是有關日常實際生活的事。從祂的這些教訓中,我們獲得有關行事為人、意念動機、禱告、憂慮以及其它種種生活方面的實際教導。但是這些具體課題背後的根據是什麼呢?主耶穌在教導中指出,信仰生活的根基在乎對神的認識,即對神的本質和神的道路的了解。主告訴我們,我們禱告最基本的出發點是﹕承認神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衪的兒女,並且確信衪在我們祈求以先已經知道我們的需要。整篇「主禱文」可以說是一份教義手冊,(如果真的有「教義手冊」這回事的話)。「主禱文」提到神為父,衪高居在天、衪的聖潔、衪的名、衪的國度和衪國度的降臨、衪神聖旨意的本質、衪的保守和供應、衪的赦罪、以及魔鬼的存在和試探誘惑的問題。在登山寶訓中,那被譽為「天國生活藍圖」的教導,乃是對神的知識,以及神的屬性和作為的展述,而這些即成為我們在世一切實際信仰生活的依歸。

  對于主的其它教導亦然。《馬太》二十四章至二十五章、《馬可》十三章、《路加》二十一536這幾段被喻為「袖珍啟示錄」的經文,乃是主在世上對「末後的事」的教導。看它至今產生了何等實際的回響!主耶穌並沒有只為傳講知識而傳講。衪教導、裝備門徒,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之中都要活出基督徒真正的生命素質。

  在《約翰福音》十三章至十七章中,主耶穌在被賣之前于馬可樓上給十一個門徒的最後贈言,更清楚地表現了這一點。在那個時刻,我們的主心里感受到極大的痛苦,《聖經》說衪「心里憂愁」( 13:21);而他的門徒呢,顯然也感受到沉重的壓力和極大的苦惱,《聖經》說他們也是「心里憂愁」(14:1,27)。這時,主怎樣行、怎樣反應呢?我們的主只把思想集中在今日教會視之為至高至聖的基督教教義上面。主的思想提升到「三一神論」的教義上,衪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14:161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14:7,9,10),「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16:15)。同時,我們的主也思想到有關「神的榮耀」的真理,祂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13:3132),「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17:1),「父啊!我在哪里,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17:24)

  如今,我們應當如何著手發掘這些寶貴、豐富字句中的含義呢?我們首先必須清楚認識一點,這些偉大的真理、就是那些常常被我們妄自視為只屬于「教義」範疇的東西,正是主在最有實際需要的時刻用以激勵門徒、甚至用以自持的基礎。衪好象在說﹕「唯有抓住這些真理的核心,人才能在屬靈經歷的幽谷中站立得住。」

  種種例證足以告訴我們﹕基督教教義是有其實際功用的。我們必須再度反省我們向來對教義性教導所持的態度和反應,好叫我們今後能更正確地將我們的屬靈經驗與教義一同結合起來。長久以來,有太多的信徒一直視教義為不切實際、枯燥乏味、甚至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東西。但是,如果我們厭棄神在《聖經》里所賜給我們的教義,我們怎能說自己是在順服、聆聽主的教導呢?我們的主在世的生活,是再現實不過了。然而衪卻是用教義性的教導來喂養我們,好叫我們的生命成長得健全扎實、滿有恩典。



使徒保羅的教導

  請問,講以下這些話的人,可否被視為是一個不切實際的人?

  我比你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里。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城里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十一2328)

  保羅在這一連串的困苦中何以把持自己呢?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對上帝的性情、基督的工作、上帝行事的原則、以及聖靈內住在他身上的能力等知識,有清晰而確實的掌握。保羅的一生正是將信仰知識化成信仰經驗的具體表現。這也正是為什麼他會三番四次地追問早期教會信徒﹕「你們豈不曉得...?」的原因。他彷佛在說﹕「要是你們早知道、早明白這些真理,你們的日子就不會熬得這麼艱難了。」

  在這里,沒有哪本聖經譯本比腓力譯本(J.B.Phillip)對《羅馬書》(12:1-2)演繹得更貼切了。經文譯道﹕

  弟兄們,我睜眼定睛在神的慈愛上以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潔且蒙悅納的活祭,此乃你們最明智的敬拜。不要容讓周遭的世界把你們擠壓成它那樣的模樣。倒要讓神重新陶塑你們里面的思想意識,以致你們能夠在實踐中印證出神為你們所定的計劃是美好的,是合乎衪一切要求的,並且是叫你們逐步邁向真正成熟的境界的。

  這里所寫的,本是一個忠心事主的生命所當具備的基本要素。但叫人意外的是,保羅反倒在此呼吁﹕信徒啊,好好運用你們的頭腦吧!將身體獻上給主「作為你們最明智的敬拜」,又「讓神重新陶塑你們里面的思想意識」。是的,只有當我們睜眼定睛于神的慈愛之時,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以一種完全徹底的自潔回應衪;而這樣的聖潔生活正是基督徒生命所結的果子。也只有當我們真正明白、真正領會到神的慈愛,我們才能為主活得更豐盛。

  那麼,究竟神的慈愛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如何才能得知呢?答案是,神的慈愛已經在《羅馬書》前面第一章到第十一章中詳加闡明了。《羅馬書》第一到第十一章已被公認為保羅書信中有關教義性教導的最深刻、最詳細的一段。當我們掌握了這段經文的教導,我們的雙目自然會被擦亮,繼而被神為救贖我們所預備的浩瀚宏恩所吸引;也唯有當我們開始親嘗到主為我們所成就的無比恩典,並且不斷將自己牢牢地連接到那早已向我們啟明的恩典之源頭那里,我們的自潔和實際的信仰生活才能來得更有意義。

  在《羅馬書》的前半部份,保羅鄭重地告訴我們,這種知行合一的生活對信徒來說並非一項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我們信仰生活最基本、最必需要的。在《羅馬書》六章17節,保羅說我們基督徒乃是領受了「教義的規範」(新譯本)。所謂規範也可譯作模式或模子。我小時候經常愛用塑料模子制做石膏模型,只是不常成功。我最喜歡的石膏模型是小丑,我把石膏漿趁稀灌進模子里,然後等它慢慢凝固。可是每次打開模子的時候,發現小丑總是少掉一個鼻子。但是,如果有一次,在打開模子,有一個完整的模樣倒出來,那種喜悅的心情簡直是無法形容的。這正是保羅講那番話時腦海中所呈現的圖畫。他的意思是說﹕「現在,當你們成為基督徒以後,你們舊有的生命會被神漸漸溶化,以至于能夠被衪的恩典重新塑造,並且,藉著這教義的規範可以模成新的樣式。」可見有關基督福音的教義,原是旨在把我們鑄成滿有基督身量的模式。

  在某程度來講,《羅馬書》給了我們指出了這個「模子」的一些概略性的總綱。它指示我們,神在基督里的救贖計劃是怎樣一回事兒,並且,當我們開始明白這恩典所帶來的教導,我們的靈命和行為表現也會隨之有顯著的更新。這教導奠定了我們行事為人的基礎。可能你會問,不少信徒對信仰真理並沒有多少掌握,然而他們不是每天也照常過他們的信仰生活嗎?他們好象也不見得有什麼不妥嘛?問題就在這里!我們所謂的「沒有不妥」,乃是對現今世俗社會來說沒有不妥。我們對社會沒有多大震撼力,就正如福音真理對我們沒有多大震撼力一樣。在歷史上,許多依靠神的能力而有所成就的信徒,無不是藉著真道行事的。此乃強調了又強調的事。也許,這些屬靈偉人沒有用「教義」兩個字來形容他們的成功之道,而只是視自己為上帝真道的學生而矣。然而正因為他們對聖經教義的尊重,他們才能在神的手中成為合用的器皿。

  事實上,這也正是保羅對他年輕的同工提摩太的教導。當他提到有關《聖經》的本質和《聖經》的價值時,他說﹕

  但你所學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里;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能。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417)

  請注意,保羅在這里將《聖經》跟教訓、教導連在一起,並且認為,《聖經》是為那些作基督精兵的信徒做好「裝備」以便「行各樣的善事」的。教義本身乃是具有最基本的實用性質的,它能塑造我們的思想,甚至到了一個地步,成為我們行為表現的決定因素。



教義不可脫離現實生活

  我們接下來要談的是不折不扣的教義性的事宜。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會輕視信仰經驗的重要性。恰恰相反,當我們的思想頭腦被神的恩典不斷充實、開導後,我們的心也應當相應地被神的愛所激勵,從而使我們對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有所回應。我們的心得到激勵後,就自然會更豐富地再進一步經歷到主的恩典。我們絕不能掉進一個錯誤的陷阱里,就是以為把教義搞清楚了就會疏忽屬靈經驗,又或者以為屬靈經驗就會因此受到藐視。剛好相反,我們將在經驗中歡喜快樂。但是,我們之所以至終能從經驗中得益處,乃是由于我們看見了這些屬靈經驗是如何確切實在地反映了那些偉大的真理。

  在以下的十幾章書里,我將集中講論有關新生命的教義。在此,我並沒有意思要像系統神學手冊那樣,概括每一個可能涉及的聖經教義範圍。我只是期望能提供一些對新生命教義的經文講解,從而使到大家能正確解釋那些大家已相當熟悉的信仰經驗。這些真理將帶我們進入神豐盛的救贖奇恩中,這也可以預防我們墮入那種常見的基督徒自卑光景里。(這種自卑感往往在告訴人﹕基督徒的信仰經驗不過是一件微不足道、平平無奇的事。)然而,最要緊的一點,還是期望大家能因此認識到教義性的教導乃是為了信徒生命的改變和品格的塑造。我在這里所談到的乃是靈程中的一些重要教義。在現今這個資訊普及的時代,基督徒對聖經教義的知識居然還比不上前幾個世紀那些主日學兒童,這實在有點叫人大惑不解。但這的確是個事實,縱使有人可能會反駁說從前的主日學兒童不可能明白那些《信仰要理問答》中的教義(其實這種觀點本身仍值得相榷)。這也許正是為什麼今日信徒的品格素質,遠遠不及前幾世紀的信徒,尤顯遜色不如的原因了。

  美國著名神學家華爾斐(BenjaminB.Warfield)曾以一則精短佚事,生動貼切地道出基督教教義如何塑造信徒品格的那種微妙關系。故事是這樣的,他說﹕

  我們美國部隊里,有一位軍官曾經有過這樣一個經歷。有一次,他來到西部一個大城市,那城當時正發生暴動,全城氣氛緊張,街上到處都是瘋狂的暴亂群眾。有一天,他看到一個神色自若的人朝他這邊走來,那人的舉止穩定自信。這位軍官不禁給這人的那股氣質風範吸引住了,尤其是當時四周是那麼狂、那麼亂。于是,他不其然地注視著這人,在他們擦肩而過後,他又不禁回過頭來再看看這人。不料,那人也同樣地回過頭來看他。兩人雙目交接之下,對方立即走到他跟前,毫不客氣地用手指頭指向他胸膛,開門見山就問﹕「人在世活著,最主要的目的為何?」(這是《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的第一條問題)。軍官見他那手勢,連忙答道﹕「人生在世最終的目的是要榮耀神,並且永遠享受衪的同在,以祂為樂。」(這是《小要理問答》第一題的答案)。那人聽了便說﹕「就是嘛!我早就看出來你是上過《小要理問答》主日學的。從你那神態我就能猜出來!」軍官聽了,納悶地說﹕「是嗎?奇怪了,我還正想告訴你,這正是我對你的感覺呢!」

  這就是教義如何能具體塑造生命的例子。教義足以潛移默化地、在我們靈性深處影響我們整個人的氣質,以及決定我們在關鍵時刻如何作出反應。基督教教義是具有生命塑造力的。它告訴我們,我們所敬畏的這位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並光照我們的思想,使我們明了衪兒子的愛和聖靈的工作。教義是基督徒靈命的一切依歸。



神形象的虧損

  萊爾主教在他著名的作品《聖潔》一書中,開門見山地寫道﹕「明白基督徒的聖潔始于全面認識罪。樓宇要想築得高,唯有地基挖得深。若在聖潔這第一步的環節上差之毫厘,往後一切都將會謬之千里。人們對聖潔的誤解往往可以追溯到對人性的敗壞有錯誤的認識。因此,在寫《聖潔》這本書之前,我要毫不客氣地先來談談罪。事實上,對罪的正確認識是了解救恩的基礎。缺乏這一基本的概念,什麼『稱義』、『悔改』、『成聖』...等教義都只能是虛渺之談,不可能產生任何意義。這也是為什麼神重生一個人的時候,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光照他內心的眼睛,使他看清自己原來是罪人一名,污穢不堪。」

  萊爾這番話講得再正確不過了!他不僅在教義的層面上講對了,在信徒實際生活的層面上,更是一言中的。唯有當我們認識到我們在未信主時是怎樣的人,(或者說,如果我們今天不是成為基督徒的話,我們會是怎樣的人),我們才能夠真正體會,上帝在基督里把我們造成新造的人是一件何等巨大的工程。縱使人類沒有犯罪墮落,我們還都需要上帝的慈繩愛索來牽引我們走在正途上,更別說現在了。福音之所以賜要給人類,乃是由于人類現今的光景比什麼時候都嚴峻危險。除非我們先察覺到自己為什麼需要上帝的恩典,否則,我們永遠不可能正確認識上帝在信徒生命中所作的工。


罪的後果

 

聖經用了許許多多的描述,要表達的不過是同一個訊息,即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之間的和諧關系已因罪而遭到破壞。罪的意思就是「不中的」﹕上帝給人的目的,人喪失了;上帝造人所賦予的榮耀,人虧缺了( 3:23)。罪的意思就是指人類偏離了正道,以致于在永生審判主的面前被定為有罪。說得更淺白一些,罪的意思就是指對公義、慈愛之君的反抗,或者說,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叛逆(3:10-18)。為免攏統,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要點著眼,好叫我們能更仔細地認清犯罪後的人類,是身處在什麼樣的光景中。



i)神的形象被扭曲了﹕

  在創世記一章2627節,上帝向我們啟示了人類原有的、神聖且崇高的生命樣式﹕人乃是上帝形象的記號,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于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記1:26-27)

  神學界對「上帝的形象」一詞向來有很多見解。究竟是上帝擁有物質界形體的特性呢,還是物質界的人里頭具有三位一體的性質呢?又或者說,是不是由于人有思維和語言的能力,所以他像那位會跟人說話的上帝呢?也許「上帝的形象」一詞,應該指,上帝造人的原意是為要叫人反射出他聖潔的本性,又使人藉著對其它受造物管治的權柄,讓他彰顯出作主作王的位份。正是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要像上帝。

  試想想,上帝把人安置在天地間,目的是要人成為他自己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創世記一開頭的幾章正是在默默地述說上帝這般奇妙的作為。上帝造人,賦之予創造性( 1:28);人可以行使管治權( 1:26);人像上帝一般,是一個富有創意的工匠( 1:25)

  可是,來到創世記第三章,一件事情的發生使到以上提到的這些範疇,都一一受損,以致于上帝美好的計劃被歪曲了。從人犯罪的那一刻起,就好象有一種劇毒的傳染病菌開始蔓延,蔓布到人的每一個部份,延伸到人的一生。
他要在園子中藏身以躲避上帝(3:8-10);他和妻子拮雍退 墓叵狄捕偈北渲柿耍 淶檬袝統舐  嗷シ匆?3:13-17);大地也受了咒詛,人每天的工作不再是享受,而變成勞苦(3:17-19)這些本來已經夠可悲的了,但更甚的是,伴隨著這一切的悲劇而來的是上帝的形象遭到破損。

  神學家常常愛討論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聖經是不是說如今上帝的形象已不在人身上復現呢?還是說,那形象仍然存在,但已遭到全面的扭曲呢?其實,還有比這些更可悲的看法。試想想看,這世上有什麼事比消滅上帝形象一事更具災難性呢?但是,事實上的確發生了比這更可怕的事。您不妨問問自己,要是那原本用來彰顯上帝偉大榮耀的「上帝形象」,現在變成了他本性的扭曲,那會如何呢?又,要是人沒有將上帝的榮耀反射出來,反倒開始反射出一切上帝形象的反面,那又會怎樣呢?要是上帝的形象變成「非上帝」或「敵上帝」了呢?以上種種並非假設的問題,而恰恰是墮落後的人對上帝所做出的冒犯和侮辱。上帝施恩予人,叫人因順服而能夠自由、喜樂地生活。但人卻將這一切上帝賜予的恩典倒戈相向,使之成為敵擋那位造他之主的武器。上帝賜予人每日的氣息,人卻肆意用來犯罪。人的罪有多重,就表示他對救恩的需求有多切。然而上帝救贖目的之奇妙乃在于,他期望在我們身上所恢復的,不僅是我們曾經失喪掉的那些這麼簡單。舊的創造會過去,新的再造會成全;人要是想有機會再次嘗到墮落之前上帝的榮耀,那麼,凡在亞當里所失去的,都必須在基督里得到恢復。關于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比加爾文闡釋得更清楚有力,他說﹕

  亞當是頭一個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以致于他可以像一面鏡子,反照出上帝的公義。但由于那個形象已經被罪抹除掉了,現在必須在基督里重新得以恢復。敬虔本質的再生是必須的,正如林後3:18所言。那里所說的莫過于上帝形象在他們身上的重現。但是這第二次的創造比起第一次的創造,帶有上帝更豐富、更有力的恩惠。亞當那失去了他起初所領受的形象,因此在基督里,恢復那個形象就是必要的。因此他(指保羅)在此教導我們說,重生的巧思安排是為要引導我們從歧途重新歸回,歸返到我們原本受造而有的目的那里。



ii)人處在罪與死的權勢之下﹕

  罪與死的警告早在創世記一開始就發出了。上帝在創世記2:17給了人一道吩咐後,人就被放在一個考驗期里,上帝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撒旦以蛇的化身出現,來破壞這人與上帝之間的契合。它以「你們不一定死」( 3:4)來攻擊上帝給人的「人會遭到死之轄制」的告誡。此外,它為要抵毀上帝的良善,揚言上帝妒忌人會與他有同等的智能同住在伊甸園中(3:4-5)。創世記第三章接下來的部份所記載的,是人如何向試探低頭之悲劇的開始。緊接著下一章,我們就發現,「罪就伏在門口了;它要纏住你了。」( 4:7)在這里呈現出一幅圖畫,罪被描繪成一頭凶猛的野獸,等待隨時攫取倒霉的獵物。有關同樣的真理,耶穌則用了另一種的描述來道明,他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8:34)而保羅在羅馬書中也作了同樣的強調,指出人活在罪中如同奴僕一般。而事實上,羅馬書5:12-6:23所提及的「罪」字,在希臘文原文里常常用的是「那罪」,仿佛罪是據有位格特質似的。

  正因如此,人在罪面前變得軟弱無力,即使人立志行善,但「我所不願意的罪,我倒(一味地)去做。」( 7:19)這種罪的結果,在同一卷書信中的另一處有更透徹的論述﹕

  「肉體的意念是死--因為肉體的意念跟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之律法,也實在不能順服。」(8:6-8,呂振中譯本)



iii)人在上帝面前有罪了﹕

  上面提到的兩方面都集中在罪的後果對人自身的影響。但聖經還強調了一點,就是罪也破壞了人與上帝之間的關系。人有罪了。人不僅要承受由罪所帶來的痛苦後果,還要面對上帝的審判。

  羅馬書在這一點上,有再清楚不過的宣告,保羅在羅馬書2:1-6明確地列示出上帝定人為罪的原則。他首先指出上帝的審判永遠是以真理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2);其次,上帝是照著各人所作所行的來審判各人(6);並且是根據人對律法的領受程度而裁決的,而這審判則是藉著基督來執行的(16);因此,連人的隱情也通通要計算在內。有人認為這些話暗示上帝在審判時會采取一種寬松的態度。這是對上帝的嚴重誤解,也是對保羅的錯誤認識。保羅的信寫到這里,提到這些,為的是要清楚揭示人在上帝面前的罪惡。他之所以講上帝審判的原則,不過是想要以此為工具來更清楚地道明罪的事實和本相。我們人沒有義行可夸;按照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是非標準,我們都是有罪的罪人。可見,上帝的審判的確是依據真理的。保羅以為無論根據以上任何一項審判的原則,都足以定人的罪,判人的刑。也就是說,當末日來臨,面對最後大審判時,各人均難辭其咎,當上帝宣判人有罪時,人也只有默然認罪。( 3:19)

  保羅並不是說人會「感覺」到有一股罪惡感。人是否自覺罪大惡極,不是他的重點。保羅要描述的是上帝的審判,並非人的心理狀態。然而,還有更可怕的事隨著這審判而來,那就是上帝的憤怒,從天而降,傾倒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1:18)。那位以愛見稱的使徒約翰也說,除了藉著基督使罪得赦以外﹕「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3:36)



vi)人受控于撒旦﹕

  在聖經里有一個定律,就是上帝啟示之光照得越亮、與黑暗所形成的比較就顯得越強。光是能夠照出黑暗的本相,對揭露邪惡勢力來講,光更是如此。在舊約里,我們也能找到有關撒旦和它工作的記載,並且可以隱約看到它的本性和它邪惡的目的。但畢竟還是要等到新約,在基督全然的光輝照耀之下,撒旦才被赤裸裸地顯露出來,叫我們能認得出它來。在新約聖經里,例如以弗所書2:1-4,我們也同樣可以找到一些光照性的經文。在這些經文里,人不但顯得像行尸走肉,隨從今生世俗之風飄來飄去,人更被描述成是伏在魔鬼的權勢之下的。使徒約翰更進一步指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權勢之下。這也正強調了耶穌的話,主稱撒旦作「這世界的王」(約壹5:19對照約12:31;16:11)。人類最大的悲劇,莫過于人自以為自己是自由的,能夠像一個絕對自由的主體去愛、去恨、去做選擇,卻意識不到自己早已是罪的奴僕,所能順服的只有撒旦的意願。

  照這樣說的話,福音能滿足我們哪些方面的需求呢?

  1.我們需要基督的再造,好讓那曾遭受扭曲的上帝形象得以恢復。
  2.我們需要從罪中得到釋放,以致于我們能夠向上帝自由地活著。
  3.我們需要從撒旦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以致我們的生命能夠歸給主基督,甘心樂意地作主的僕人。
  4.我們需要從上帝的憤怒中被解救出來,好使我們既然從這最可怕的景況中得到了釋放,今後就能夠過著罪蒙赦免,如釋重負的日子了。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榮耀正在于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于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里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淨(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當當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不是只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歷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豎立了框架。( 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著基督施予我們的呢?身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于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 6: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 3:13),他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里面成為義(林後 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 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 2:15);因此藉著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 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能,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 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麼,現在剩下的只有兩個問題了。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正是以下諸章所要講的內容﹕

  第一,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基督里支取救恩?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新生命誕生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第二,我們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永恆的救贖計劃

  凡研讀過基督教教義的人,都難免要涉及到所謂的「救贖計劃」或「救恩次序」這些名詞。這些詞句的意思是指上帝在與人相交的過程中,有祂一定的行事方式或模式,而這種模式,多多少少是既定了的。簡而言之,就是上帝行事是有計劃的。這些名詞的含意,並不是指上帝的作為是墨守成規,一成不變,好象我們處理電腦數據那樣地機械化。這些名詞之所以會產生,乃是基于一個客觀事實,就是罪人的得救、罪人重新恢復上帝起初在他們身上的形象,往往都會經歷一個相當類似的屬靈過程的。為什麼一定都會是類似的呢?無他,只因眾罪人都存有一些共同的需要。

  要是我們認識到上帝是如何在祂獨生子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計劃時,我們就不難體會,上帝的計劃和行事方式對每一個信徒來說是何等地親切,何等地個人化。基督的道成肉身,並非歷史上一樁意外的事件,也不是上帝在人墮落之後才作出的補救決定。主耶穌在世三十三年,絕非一件偶然的事。主耶穌自己曾多次向人指明祂一生的目的。祂在世生活的方式都是早安排好的。主看自己在世每一天的日子,是要一步一步朝著一個為祂所特定的那個「祂的時候」邁去,那個時候一到,祂為自己所預備的都要成就。由于祂清楚意識到父上帝為祂所定的時間表,祂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事情,寧可退避不行(2:4;7:30;8:20;12:23,27)。福音書記錄主的生平,來到「受難篇」的時候( 13:21),我們便看到主耶穌那時清楚曉得「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13:1),因此,祂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 17:1)

  當早期教會研究主生平的時候,主如何按照計劃受苦乃成為他們認識這位救主的主要課題。不但如此,就連主的受死也不是一個意外。事實上,應該說在眾多有關主的事件中,最不意外的要數祂的死。五旬節,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指出了這一點,他說主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的。其後,在教會眾信徒遭到逼迫,同心合意向上帝禱告時,他們又再一次強調了這一點﹕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里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僕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4:27-28)


上帝的計劃

 

上帝是一位有計劃的上帝,此乃每位信徒必須掌握的基要真理。我們的主在世生活,就正正抓緊了這項基本要義。若有信徒因這項真理而感到為難或者頹喪的話,實在是沒有必要的。

  聖經多方多次明明地告訴我們,上帝對祂的兒女有祂一定的計劃。我們若要徹底明白上帝在基督里為我們成就了些什麼,我們就必須深入地查考這個救贖計劃。在我們未開始詳細探究諸如「稱義」、「重生」、「成聖」這些有關基督徒新生命的聖經用語到底是什麼意思之前,我們必須找出這些教義與我們的屬靈經驗之間的關系。

  當然,這個探究的過程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最明顯的就是在我們一旦建立了對上帝的恩典及其形式的認識後,我們或許會誤以為這就等于我們個人的經歷。對真理知識系統的認識和對真理能力的主觀體驗,兩者間是有差別的。此外,還有另一危機,就是從此我們可能會希望將一切都套進一個模式里,不管聖經有沒有為我們提供足夠的資料足以使之模式化。然而,從另一角度來講,這個探究的過程對我們還是有很大益處的,其中一項最主要的得益就是,我們因此會擁有一個屬天的角度來看自己的生命,我們的雙目會從自己微不足道的經歷,轉移或提升到上帝全盤偉大的救贖目的那里,那時,我們就會發現,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3:11),不但「更近了」,而且更叫人興奮了!

  在新約聖經中,有三段經文從三個不同的角度把完整的救恩解明給我們﹕



(i)羅馬書8:28-31

  我們知道,為了愛上帝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的益處,萬事都一同效力。因為上帝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他預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們;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

  我們在下面會再回到這些經節上來,但在這里,我想點出這幾節經文的精義。首先,上帝的救贖計劃,或用保羅的話--上帝的「旨意」,無疑是上帝的兒女感到巨大鼓舞的源頭。「神旨」、「預知」、「預定」、「呼召」、「稱義」、「得榮」這些沉重的神學術語,不是由一個視神學為模稜兩可的人所講出來的。保羅不是在此玩猜字游戲,正如我們不能把優美的音樂用縱橫夾雜的猜字游戲猜出來一樣。不僅如此,保羅用這一系列詞句所編寫成的,乃是一篇樂章,這篇樂章還夾著一個進行曲的節拍。因此,如果我們認為聖經經文不過是供給神學家爭論的來源,我們對聖經的認識就大錯特錯了。讓我們再回頭看這幾節經文。概略而言,經文在教導我們,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在上帝為其子民所定計劃之外的。事實上,非但我們沒有任何的遭遇可以叫上帝詑異,反之,更正確的說,應當是上帝主動地安排了一切,為要使我們蒙福。祂叫萬事互相效力,好象一個紡織工人織布一樣,她把各種顏色的紡線集在一起,一針一針編織成一個交錯復雜的圖案。若不等到整件衣服編織完,圖案是看不出來的。若看到了這一點,你就能夠在最灰心、最幽暗的日子里,仍然得到安慰。

  保羅似乎在此欲解釋上帝意願背後的理性因素。上帝何以叫萬事互相效力呢?答案很清楚,因為上帝最終極的旨意是要叫我們像基督。祂的目的是要在祂的兒女身上,完完全全地恢復祂的形象。這項工程之巨大,以致于祂要動用宇宙所有可動用的資源互相效力,並且徹底搜查出每一個叫人喜樂憂愁的機會,好使基督的品格在我們身上得以呈現。你可能會問,「問題在于我們難成大器呀,以我們這種料子,怎麼能保證最終會產生出榮耀的作品呢?」答案是,基督的追隨者雖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些東西他們是一致的﹕他們都是為上帝所預知和預定的,他們也都是為祂所召而進入祂的國度,並且被祂所潔淨的。正是這樣的一批人,將要在進入榮耀的日子里,披帶基督。

  保羅的這番話給了我們提供了幾個固定的參考點。他所講的對每一個愛上帝的信徒都適用。這些人當中的共同點是,他們都是上帝本著自己的先見所預知、所預定、所呼召、所稱義、所榮耀的一批。保羅在此把上帝的救贖之恩,以不同的層面向我們展示。整個浩瀚恩典出于祂神聖的救贖計劃。祂對我們的愛始于創世以前,且一直延伸到世界末了以後!

  誰能叫我們與主基督離別?
  誰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
  又有誰有能力斷裂
  接連天地的慈繩愛煉?
  困苦呀,盡管興起吧!
  驚嚇呀,盡管擊來吧!
  黑暗呀,盡管降下吧!

  一切的危難,
  我們蔑視你,
  我們戰勝你!
  我們在主里,
  是生、是死、是地上、是陰間,
  還是歲月摧毀我們肉身的那一天,
  總不能把我們從你心版上除去,
  總不能把你的大愛沒淹。

  詩人如此意味深長的表述,如此深刻的信心表達,若非建立在對上帝恩典計劃的把握上,如何能寫得出來?



(ii)以弗所書1:3-14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在基督里,曾經把天上各種屬靈的福分賜給我們﹕就如創立世界以前,他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因著愛,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他又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好使他恩典的榮耀得著頌贊。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賜給我們的。我們在他愛子里,借著他的血蒙了救贖,過犯得到赦免,都是按著他豐盛的恩典。這恩典是他用各樣的智能和聰明,充充足足的賜給我們的;他照著自己在基督里預先安排的美意,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到了所計劃的時機成熟,就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里同歸于一。那憑著自己旨意所計劃而行萬事的,按著他預先所安排的,預定我們在基督里得基業,借著我們這在基督里首先有盼望的人,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你們既然聽了真理的道,就是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在他里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作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上帝的產業得贖,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

  如果羅馬書八章是能夠唱出來的話,以弗所書這幾節則是必須得唱出來的,何況這里還重復出現有一段「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贊」的副歌。和羅馬書8:28-30一樣,這段經文常被人仔細研究,因為這里道出了上帝永恆的計劃。在對這段經文作理性分析前,讓我們首先沐浴在此溫暖陽光中,理性的查考,再怎麼合情合理,也總不應該妨礙情感的享受吧!

  保羅在以弗所書講救恩一題的處理手法,和在羅馬書中所用的手法是不太一樣的。在羅馬書,整卷書信開門見山就提到人處在上帝的忿怒和咒詛之下,人是有深切需要的。他在講完了這個普世人類的需要後,繼而再提到上帝的恩典以及我們在基督里的基業。這一切之後,來到這個大段的末了,他才追溯到上帝永恆的計劃和旨意,並對此發出贊美。但在以弗所書卻截然不同,他以上帝的救贖計劃作開始,保羅並沒有在此詳細解釋救恩的多個步驟,諸如在羅馬書八章中提到的﹕預知、預定、呼召、成聖、稱義、得榮等。反之,保羅鄭重提到救恩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一切屬靈的基業都在基督里屬于我們了。羅馬書第八章那里,保羅的教導好象鐵鏈上的環子,一環套一環;但在以弗所書,保羅的教導就好比輪軸上的輻條,它們圍繞著基督這一中心排列成一圈。我們在基督里得蒙屬靈的福氣,蒙上帝揀選,蒙上帝預定成為兒女,蒙恩典,蒙光照,蒙收納,蒙印記。保羅在此強調的這幾點,所注重的並不是次序,他只是要點出我們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不過,保羅在這里所講的範圍,有些是羅8:28-30所沒有提到的。在弗1:3-14中,保羅指出在聽到上帝呼召後的下一步,就是信心的回應。接著保羅似乎也指出,接受聖靈乃一切相信基督之人的必然經歷。因此,他開始詳細解說上帝起初的計劃。如果我們現在把羅8:30擴充的話,也許該這麼寫﹕「上帝預先所預定的人,就召他們來,祂用真理所召來的人,就都信了,並且被稱為義了,更被聖靈加上了印記,而這些人,上帝又叫他們得榮耀。」



(iii)1:12-13

  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他們不是從血統生的,不是從肉身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

  約翰以這段新生命的教義展開了全卷約翰福音。這也同樣是約翰寫約翰壹書的特色。基本上和保羅一樣,約翰教導說,基督是用信心接受的(西2:6-7),不過,約翰在保羅所論及的範圍外又加上了一點,他說信心帶給我們一個專利權,就是被上帝接納成為兒女的權柄。然而有趣的是,這信心偏偏又是上帝所賜的新生命所結出的果子。

  凡接待基督的,且為上帝所認為兒女的,並「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主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中,也作了類似的強調。主對尼哥德慕鄭重申明,人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也不能進入天國(3:3,5)。保羅在前面告訴我們這新生命是出于上帝的計劃,就是那在創世以前所定、直到世界末了所成就的計劃。而約翰在此為這新生命的教義又作了更豐富的補充。他指出我們得救的經驗始于重生時上帝的大能對我們心靈的觸動。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教義是何等的寬,何等的廣,這一切加起來就成了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教義。上帝以祂的愛,在永恆里揀選了我們,又在歷史過程中借著呼召觸及了我們的生命;祂重生了我們,使我們能夠因著信和悔改的心進入祂的國。當我們相信和悔改之時,祂就稱我們為義。被上帝接納稱為兒女則是上帝進一步的恩典,好叫我們因擁有做上帝兒女的確據,便成為聖潔,可以在世過聖潔的生活,直到進入榮耀的那日子。概括而言,這就是上帝的救贖計劃。我們在下面數章中,還會依照這個次序一項一項地仔細研究每一個教義。

  在此要特別一提的是「在基督里」這個概念。我們是在基督里領受這一切信徒屬靈生命的福氣﹕我們是在基督里被揀選,在基督里被預定要成為祂的樣式,在基督里蒙召,在基督里被重生因而獲得新生命的樣式(彼前1:3,在基督里得信心,在基督里受聖靈,在基督里得享在上帝大家庭中以弟兄姊妹相稱的特權,在基督里成聖(林前1:30),以及當我們見主面時,我們也將會有祂的樣式,因為當祂在榮耀中顯現時,我們將與祂一同顯現(約壹3:2;西3:4)。自始至終,一切的祝福無不在基督以內。


教義的實踐

我們早講過,頭腦的分析,不僅是為了學術研討,而也是為了要讓我們更能認清,自基督在我們生命作主之後,我們成了何等樣的人,從而更懂得珍惜如今的恩典。以下你將會不斷發現,對作基督徒身份的認識增加,應當產生更加相稱的基督徒生命。

  知識的增加應該把我們帶到更謙卑的地步。謙卑不是自卑,不是感到自己一無是處,微不足道。謙卑是首先看到上帝的偉大和榮耀,然後看到在這位上帝面前的自己。聖經說謙卑是由恩典而結出的果子,不是因懼怕而產生的結果。是上帝的愛叫人真正謙卑。聖經強調這一點,是要告訴我們上帝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讓我們曉得上帝是如此地愛我們,好叫我們因這真知識而真謙卑。

  這種認識也會把我們帶到更確信的地步,缺乏確信往往是由自卑或自負而產生的。但我們有了得救的確據,無論我們多麼了不起,或者多麼渺小,都不在乎我們。確據在乎上帝,是上帝永恆的救贖計劃保守了我們,羅哲夫(SamuelRutherford)有一次在他的獄中書信里說﹕「你們要信靠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權能,不要憑自己的感覺經驗。你們的盤石是基督,盤石是不會起起伏伏,浮來浮去的,搖動不定的是你們心中的大海。」我們越了解盤石的力量,並明白一切的祝福都不在基督這盤石以外,我們就會活得更有把握、更喜樂。

  最後,認識這救贖計劃會將我們帶入敬拜的境界。羅馬書第八章和以弗所書第一章最末,不正是為我們開拓這樣一個面向嗎?我們能夠在一切仇敵面前昂首挺胸,揚聲頌贊,我們也能夠稱謝上帝,並且以祂為最終的喜悅,以事奉祂為唯一的滿足。

  接下來我們會仔細來看看這樣的一個救贖計劃,對我們個人來說是怎樣開始的。我們是同樣聽到上帝的呼召而成為基督徒的,但這其中的細節是怎樣的呢?下一章詳談。



上帝的恩召

  「基督精兵」那首詩歌對教會信徒是這樣描述的,說他們是「被揀選,蒙呼召,忠心追隨主的人」。可是,這樣講,對聖經經文卻做了一些微妙的更改。啟示錄中所記載的則是另外一個次序,基督徒在那里被稱為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人( 17:14)。這是不是意味聖經教導說,人是先蒙召,然後才再被揀選的呢?根據我們前幾章所談的、在羅馬書和以弗所書中所講的,這是不可能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們能先來探討有關「恩召」這個教義,然後再來詳細查考「揀選」、「預定」這些比較敏感的課題,這對我們的研習也許會更有效。

  我這樣安排的原因,幷非僅僅是為了把具爭議性的課題擱到最後。其實,不少人發現,就算是那位提及預定論時不能不提的改教家,加爾文自己,也曾經為了如何安置「上帝的揀選」那一章書而大傷腦筋。在他的那部經典作品《基督教要義》里,他終于決定把這個題目放到全書的最後。把「上帝的揀選」這一章放到最末了,實在有點奇怪。事實上,應該有更合乎邏輯的排列次序,比如說,西敏斯特信條就把這個題目放到整個教義系統的最前面。但加爾文的處理手法和羅馬書里的排序則非常相似。當然,要是和以弗所書對照的話,則又是另一回事了。「上帝的揀選」在以弗所書中是明顯放在一開始的。因此,聖經可以說是兩種排列都有。

  從某一個角度來說,為了使學習可以循序漸進,我覺得將預定論放到最後才討論不失為明智之舉,因為基督徒在遇到具爭議性的課題時,往往就會給某那一點跘住,結果忘記去綜合整本聖經的教訓,或結合其它有關的教義一幷思考。就以「上帝的揀選」為例,若不先對基督徒新生命的特質有一完整的認識,想要領會揀選這個題目的真正意思幾乎是不可能的。為此原因,讓我們暫時放下這個題目不談,等我們把剩下的聖經教導都弄清楚了,再回過頭來處理這個題目。在本章里,我們要集中講論的是「上帝的呼召」。



上帝的呼召

  我們之所以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上帝呼召了我們。彼得告訴我們﹕「然而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上帝的子民,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9)


  同樣的描述也經常在新約其它地方出現。主召聚人進入天國,有時用的字眼也是「呼召」。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9:13)這幷不是說主只是來召聚某一部份的人,這召喚對所有人類都適用,所有的人都需要悔改接受福音。但是,同一個召喚,凡能打開心裝載的,則會覺悟到自己的罪和自己的需要,也正是這類人才能「聽見」主對他們的呼喚,其它人對主的邀請是聽而不聞的。約翰福音就此情形,在「基督好牧人」那章書里這樣寫道﹕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10:2-5)

  當時在場的人聽見耶穌說這番話,不明白祂是什麼意思。其實祂的意思幷不難理解,祂只是用了一幅圖畫來表達做基督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許多時候我們對所聽見的,所看見的不以為然。但到了某個時刻,當我們一旦意識到,在我們里頭有另外一個聲音在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會立即感到敬畏懼怕了。對許多人來說,這種經歷就好象他聽了一篇道,或者讀了一本書,或讀了一段聖經,然後發現這一切好象就是針對著他個人講的。傳道人常會被人責怪,說他們愛揭露聽眾的私隱。其實傳道人根本不知道聽眾當中誰做了什麼,誰給他說中了什麼。聽眾感到扎心是因為他們給上帝那銳利、切骨的話語觸及到了。上帝的話進入人心,在人里頭發動,漸漸地,在外面聽到的是傳道人的聲音,在里面卻浮現出另一個聲音,這聲音正是那好牧人的聲音。這位好牧人是按名呼召我們的,祂牽引我們進入祂的羊圈,成為祂的小羊,我們也因此會認祂的聲音了。自此之後,我們一生就只聽從祂永無差誤的命令。( 10:27)

  有關對主呼召的個人經歷就講到這兒。不過,聖經中有關恩召的教導比我們剛才所講的要深、要廣得多。



舊約背景﹕

  在舊約里,Qara這個動詞可以是「命名」(1:5,8,10)也可以是「呼喚」( 3:9)的意思。這兩個意思在整本舊約里是幷存的。不過在先知書里,上帝的呼召常被視為是命令式的,是要人用心聆聽且要順服跟從的。在這一點上,眾先知所作的,只不過是呼吁百姓重拾起初與神立約的那種忠心。先知常常引用申命記26:16-31:13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的那段經文。但是,當先知們再度思想上帝早在西乃山上與祂百姓所立的約,他們的內心頓然感到一股新的負擔。由于以色列民的悖逆,先知的教導也就因此呈現了新的要點。他們看見上帝對人的呼召不單是向人說話那麼簡單,而是還有更廣的意思。首先,人受造是出于上帝的言語,上帝的召命。正如祂一聲令下,整個宇宙就被召集成形,祂也同樣發出命令,宣召聚集一群人成為祂的百姓,好讓他們在地上反射出祂的慈愛和榮美。祂按名呼召了以色列,以色列是屬祂的( 43:12)。祂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11:1)。上帝的呼召不只是一種召喚,而且似乎帶有塑造能力的。

  先知除了強調以上這個重點,另外還提出了一些令人大惑不解的教導。上帝似乎發出了一個沒有人理會的呼召。以賽亞痛苦之至,用了最強烈的文字來刻劃這個景象,他說﹕

  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你們眾人都要屈身被殺;因為我呼喚,你們不回答;我說話,你們都不聽。所以,我也必選擇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身上;因為我呼喚你們,卻沒有人回答;我說話,你們都不聽,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侻的事。(65:12;66:4)

  至于感情豐富的先知耶利米,很明顯,他的心也感到同樣地沉重,他寫道﹕

  「現在因為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不斷懇切的告誡你們,你們卻不聽,我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話。」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至于你,不要為這人民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為他們向我懇求,因為我不會聽你。」

  「因此,耶和華萬軍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看哪!我必使我對他們預告過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卻不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卻不回應。』」

  (7:13,16;35:17)

  這些經文好象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上帝的呼召像是具有塑造能力的;而另一面,雖然上帝張開了雙手,打開了心房,但面對一群叛逆的子民,祂的召喚又好象是徒然發出、毫無果效的。上帝的呼召不是大有能力,不可抗拒的嗎?怎麼又好象可以被人隨便拒絕呢?

  來到新約,這種矛盾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耶穌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2:14)在這里好象是將一群較大批一點的人和一群較小批一點的人相對照。呼召是兩批人都給了,但只有後者作了正面的回應。相反,在保羅的書信里,上帝的呼召幾乎盡是有能力和有效的。對這兩種顯然不同的呼召,常有人用「普遍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這兩個名詞來形容,這兩者的分別,到底是怎樣的性質和形式呢?



普遍的呼召﹕

  上帝召喚人來認識祂。祂借著自己的創造(Creation)和一直以來的掌管護佑(Providence)向人「說話」。詩篇十九篇就反映了舊約詩人對這方面的意識,詩人說﹕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作為。
  天天發出言語,夜傳出知識。
  沒有話語,沒有言詞,人也聽不到它們的聲音。
  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它們的言語傳到地極,(19:1-4)

  我幷沒有意思要用這個論點來證明上帝的存在。若是單憑這段經文,就推伸到上帝存在這基本命題上,的確是強解了經文,脫離了詩人寫這段詩的原意。在寫這篇詩時,時人早已假設,讀者都承認上帝已經在歷史中向祂的百姓猶太人啟示過自己。而在這一基礎上,詩人另外還要宣告,同一位上帝、就是那位用言語和作為啟示過自己的上帝,正是那一位在諸天穹蒼中親筆署名的上帝。上帝向全人類發出的(述及祂的存在、祂的作為、祂的榮耀等)呼喚是超越語言和文化隔膜的。祂對祂自己屬性的啟示是刻劃在所有人的心里的,無論是哪一族哪一方,也不論是古是今。保羅在羅1:20就講到這一點。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顯明在所有人心里的。縱使人墮落後被罪所沾污扭曲,他里頭的良心仍然可以為上帝作證,幷且上帝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即使已經肢離破碎,卻仍然會有間歇性的功用(2:12-16)

  上帝除了用這樣的方式向人類啟示祂自己,另外也要我們將十字架的信息遍傳萬邦。教會在每個時代、每個地區的責任就是要向每一個人傳講上帝。在基督里,人類可以找到一切難題的答案,滿足他一切的需求。當初,主的門徒就需要順服幷且傳遞這個從主而來的大使命--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宣講這福音訊息。凡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個救恩的邀請是在基督的福音里是向全人類發出去的(2:38;17:30;11:28-30)。但很明顯,幷不是所有人都接收到了這個呼召。被召的人是有很多,但被「選上」的則很少。其實,這福音信息一宣講出來,不只是能夠使人心軟化歸向基督,同時也能夠使人更加心硬以致于拒絕福音所帶來的恩典。無論在舊約還是在新約,先知、使徒在他們的事奉中總是會同時遇到這兩種人的反應。于是你會發現,以賽亞先知和耶穌基督都講了同樣的話。(參賽6:9-10;4:12)。顯然,聖經用了同樣的詞匯,來形容這足以導致兩種不同結果的呼召。


有效的呼召

 

新約聖經中描述聖徒時,最常用、最精短的形容詞之一,就是說他們是「蒙召的」。羅馬教會的信徒(1:6,7),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林前 1:2),加拉太教會的信徒( 1:6),以弗所教會的信徒(4:1,4),腓立比教會的信徒(3:13-14),歌羅西教會的信徒(西 3:15),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帖後 1:11),通通被稱為是「蒙召」的,而且很明顯,在每一個個案里,上帝的召喚都達到了目的,沒有落空。也正因如此,保羅在談到上帝拯救人的一系列偉大工程時( 8:28),用的都是這個詞。我們如何釋,同一個「呼召」居然有這兩種極端不同的表現呢?難道上帝給了人兩種不同的呼召嗎?也許最簡單的答案才是最好的答案。怎麼說呢?上帝在宇宙中,在人類歷史中留下了祂存在的記號,向全人類發出呼召,但有時候,上帝會對某些人再發出個別「通牒」(注意﹕是通牒,而不是另一份備忘錄)。意思就是說,上帝這時會親自到來找你,來敲你的門,而不是只發一封信函讓你們自己去傳閱。

  當然,這里頭包函著一定的神秘成份。我們都知道上帝借著聖經或信息是怎樣真實而有力地跟我們講話。但要是我們嘗試把同樣的信息與其它人分享,我們往往會發現,對他們來說,這信息卻絲毫不起作用。我們或許無法解釋為什麼上帝跟我們講的時候會是那樣地清晰,對其它人來說,卻是講也講不清楚呢?我們只知道,上帝有祂的主權和祂的智能,不是我們可以明白的。我們也看到過,兩個人去聽同一個布道會,一個聽見的是基督在邀請他相信接受,而另一個則聽到的是台上的那人滔滔不絕。我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我們越想弄懂普遍呼召和有效呼召的分別,就越覺得糊涂困惑,摸不著頭腦。我們只知道這分別確實是存在的就是了。

  說到這兒,倒是有幾個要點值得注意﹕



(i)我們是被父上帝所呼召的

  新約聖經有多處經文都在表明,呼召我們要我們作基督徒的源頭是父上帝。也許我們會忽略這一點的實際意義,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是慈愛的父上帝親自召人來到祂跟前。如果對這一點掌握好了,我們就不必再覺得患得患失了。許多基督徒常常會懷疑上帝的慈受,這種懷疑不斷地纏繞著他們,使他們感到困惑。在以前,人在傳講福音時,把上帝的形象歪曲了,好象上帝是礙于祂愛子的不斷請求,很勉強地、很不甘願地把救恩施舍一點給我們。然而,聖經中,如羅馬書1:6-7;8:28;哥林多前書1:2,24;希伯來書9:15;猶大書一章等經文,均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的父,上帝自己,就是那位偉大的邀請者。祂愛我們、呼召我們、拯救我們,祂的決心就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同樣地堅定。小孩子都知道,當他們在外面玩得樂極忘形時被爸爸叫回家時的那種感覺﹕自知自己晚歸了,渾身還又濕又髒,戰戰兢兢地踏入家門,等待父親發火,那是一種什麼滋味!但是,對我們來說呢,情形恰好相反,被父上帝叫到跟前不是來領受刑杖的,乃是來接受祂張開雙手的擁抱。



(ii)我們是被聖靈的大能所感召的

  上帝的呼召是祂大能的彰顯。保羅在羅馬書8:30整節經文中,就是表達了這個主題﹕上帝是如何一步一步,有節奏、有步驟地運用祂至高的權柄來成就祂永恆的旨意。在聖靈的大能中,我們蒙召出黑暗入光明(彼前 2:9);幷且得以從黑暗的權勢下被釋放出來(西 1:13)。主更告訴我們,我們是蒙召出死入生的( 5:25)。在此,聖經很鮮明地點出了呼召本身的悖論(Paradox)﹕「死人」又怎麼能聽得見呼召呢?上帝呼召我們,就賜給我們一顆能夠對祂呼召有反應的心,因此,上帝呼召的同時,也正是祂賜下新生命的一刻。對這一點最具體的闡釋,要算在約翰福音中,主如何叫拉撒路復活的那一幕了。拉撒路即是死人一個,怎麼會回應耶穌的呼喚呢?在這個神跡中,有些地方是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但拉撒路復活的這個經歷,正好用作描繪我們得新生命、進入天國的屬靈經歷。我們是從捆綁中蒙召得自由的。從前我們是罪的奴僕( 2:3),如今基督釋放我們,以致我們可以自由地來伺奉祂。保羅將基督徒的自由和上帝的呼召一幷提出來,加拉太書5:13說﹕「弟兄們,你們蒙召得了自由。」主說﹕「所以,上帝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 8:36)



(iii)我們是被上帝的恩典所召,為要叫我們成為聖潔,進入天家。

  上帝的呼召是個恩典,也就是說上帝的恩召表明了上帝的恩惠,也表明了這恩召是無條件的,是我們完全不配得的。我們蒙上帝呼召,就等于上帝要我們成為祂恩惠的領受者(提後 1:9)。保羅在這一點上曾經用了強而有力的措詞--上帝沒有揀選有智能、有權勢、出身尊貴的人,上帝定意邀請那些愚昧的、軟弱的、卑賤的,好象就是為了要表明祂對人的呼召只是出于祂自己,只基于祂的愛和對罪人的鐘情。(林前1:26-29)

  上帝的呼召是聖潔的,我們因此被稱為聖徒。當然上帝召我們是要我們成為聖徒,但保羅講這句話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是上帝的呼召將我們分別為聖的,是上帝的呼召使我們成聖的。領受呼召就等于放棄污穢,從此過一種聖潔的生活,也等于踏足天路,從此順服主的引導,不偏不倚,直往天家走去。請注意,這個呼召的性質,正是決定我們生活見證的內涵。我們蒙召是為要叫上帝的美德得以宣揚(彼前 2:9);我們蒙召也是為了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生命。(彼前 2:21)

  上帝的呼召是屬天的,我們是同蒙天召的( 3:1)。這也是我們的盼望( 1:18),幷且如今在世的日子就已經可以彼此分享了(參弗4:4)。我們蒙召進入上帝的國度和上帝的榮耀里(帖後 2:14),幷且上帝也給了我們確據﹕「滿有恩典的上帝,就是在基督里召你們進入他永遠榮耀的那一位,....必定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建立你們。」(彼前 5:10)很明顯,上帝的呼召即叫一個新生命開始,也叫這個生命日後的每一個階段被塑造成型。



恩召的含意

  上帝的恩召到底有那些含意呢?首先要強調的是,人屬靈的經驗是由上帝采取主動而開始的,而不是由人自己作主動的。對于上帝的呼召,我們即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格向上帝要求什麼。
正如宇宙初形之前,空虛、混沌、漆黑的一團東西,無權向上帝的聲音要光、要秩蛞謊 6 俏凰怠敢 泄獯雍詘道 粘隼礎溝納系郟 簿褪悄俏話焉系鄣娜俟飩枳嘔 較蛭頤切睦 丈浣 サ納系邸?林後 4:6)

  其次,上帝的呼召是帶有道德印記的。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要與所蒙的恩召相稱,生活樣式應當像一個天路客的樣子,與屬天的恩惠一致。從西乃山崗照射下來的光輝,也許照出了一條引向永生的窄路,但是,對靈里灰暗的人來說,這條從天上而來的光輝,無論是如何的細窄,總是給人指引出一條引向永生光源的路途。我們終究會發現,越靠近那源頭,上帝的恩典就向我們照耀得越燦爛、越輝煌。那位曾經在上帝的恩召上失足過,在漆黑無人的耶路撒冷深夜里痛苦過的彼得,也終于可以因著那召他出黑暗進光明的恩召而歡呼快樂。(彼前 2:9)

  第三,上帝的呼召是要我們有所回應。彼得又吩咐我們,要我們使所蒙的呼召堅定不移(彼後 1:10)。我們要是想確定,我們是否真的聽到了上帝的聲音,唯一的方法,就是像小撒母耳一樣,對上帝說﹕「請說,僕人敬聽。」(撒上 3:10)屬靈的聆聽最好的試驗就是順服聽命。

  主耶穌今召我來,面向全然信與愛,在地上在天家,完全的盼望,平安與信賴。
  神施恩典我心中,主來堅固不搖動,恩上加恩渡一生,得勝死亡凱歌頌。

  路易斯.赫德梭(主,我來就你)

  不過在經驗平安之前,你也許會發現,上帝會先到你心中來擾動你呵!


悟罪悔罪

 

將新生命的教義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險的,因為這會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屬靈生命可以不必花時間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馬上達到成熟的地步。對上帝的恩召那個題目來說,剎那間的感召也許可以講得通。不過這麼說也不太妥當,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喚是即興的、短暫的。聖經中其它有關新生命的教導,和我們個人實際生活中的經驗都告訴我們,上帝有效的恩召是會延續一段相當長的時段的。而事實上,教會歷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視為同義詞來理解。後來,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來的行動。以前人們用的「覺醒」那個詞,可能有助了解這個概念。覺醒就是說,有人在我們沉睡的時候要把我們叫醒。他們叫喚的聲音,我們潛意識聽到了,那聲音不斷地在干擾我們的睡夢。不久,我們漸漸覺察到這個聲音是外來的,于是,我們意圖制止它,好讓我們繼續安靜地睡下去。但這聲音已經進到我們的意識里了。我們漸漸開始覺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們周遭的處境,並且也開始能分辨是誰在叫喚我們。對許多人來講,他們靈里面的醒覺就是這麼一個過程,有時這干擾的經歷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時候,英國還沒有廢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會在那一天早上,突然從夢中驚醒過來,然後感到懼怕。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我們從夢中醒過來,意識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並且記起來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呢?「覺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喚,一種心靈里的過程,而這種呼喚就是讓人察覺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正像剛才所說的那般可怕。它讓我們覺悟到,我們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們想辦法找人來救我們。

  這也是我們的主在講到那個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頭的慈父)時,所要表達的意思。在遠方,這個荒淫無度的年青人已是饑寒交逼,走投無路了。然後他仿佛在良心深處聽到了家鄉的召喚。于是他「醒悟過來」( 15:17),要回到父家里去。在大數的掃羅也有過同樣的經歷。他一向以為自己一切都很不錯,起碼和他的同輩相比,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似乎是無容置疑的( 3:6)。然而,上帝對他說話了,借著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7:6-13)。掃羅起初極力反抗,用腳踢那定罪之刺( 26:24)。然後,他醒悟過來了,意識到自己靈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與主相遇了,他蒙召進入了上帝的國度。他當時的經歷可以被形容為﹕「罪人脫離麻木不之仁狀態。」說得淺白一點,就是他覺悟到他是罪人了。

  我們對悟罪這個屬靈經驗實在談得不夠多。但悟罪和我們的靈命素質是息息相關的。由于我們向來對悟罪、悔罪這些題目沒有好好注意,以致于今天的信徒,靈命變得十分膚淺、貧乏。當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顯得越強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徹的地方。主與法利賽人西門的對話中就提到了這一點﹕自覺蒙赦免越多的人,愛就越多(參路7:36-50)。但是自覺蒙恩越大的人,豈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嗎?



使人知罪的是誰?

  耶穌應許,祂必要差派聖靈來,「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 16:8)約翰在這里用的「指證」這個詞,有「藐視」、「折服」、「使之自漸形穢」的意思。聖靈要來執行的,正是這種嚴厲的控告職份。祂來的目的是要高舉基督,印證基督的工作。為要達成這個使命,祂必須要在人心里先開這痛苦的一刀;祂要維護基督,為基督作見證,但如此行,祂就必須得在上帝的法庭里,作罪人的檢控官。

  要正確了解主指著聖靈所說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們必須從上文下理來看。主說聖靈要來,乃是指著五旬節說的,因為只有等「聖靈來了」,人才能「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受責備( 16:8)。主在祂的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邊之後,聖靈才會來(14:26;15:26;16:7)。「祂來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節的日子(參徒1:8;2:1),如果我們從五旬節之預言的應驗來看主的這項預言,就能夠揭開聖靈的工作範圍。聖靈在每個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聖靈指證的工作分三方面﹕在罪、在義、在審判。

  為罪受責備是因為人不信基督( 16:9)。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人是因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誤解這段經文,說如今是主後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說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于他們是罪人,而罪的最頂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面對從天而來的真光時,仍然拒絕這光。這樣,當聖靈進到一個人的生命里,喚醒了他,他這時會有什麼感覺呢?他會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來是有罪的,同時還會發現,他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脫罪,也不知道該往那里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憤怒(因為他不信基督嘛!)他沒有基督,沒有盼望。( 2:12)

  為義受責備是因為基督往父那里去了( 6:10)。要是這句話是這麼說﹕「人為義受責備,因為當他們被聖靈喚醒後,發現自己是何等的不義,而基督卻能將這義加給他們。」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問題是主不是這麼說的。這句話里根本沒有提到聖靈將人指向基督。主說,人在義這方面受責備「是因為我到父那里去。」讓我們就從這句話本身找答案。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基督往父那里去,是借著死亡、復活和升天(參約14:12,28;16:28)。聖靈正是為這一系列的事情為基督作見證,因為這些事就是基督神聖的工作印證。這一系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絕了上帝兒子的時候,上帝為祂申辯,稱祂為義,也許正是這一點,擊發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3:16寫道﹕基督是「被聖靈稱義」(很可能特別指的是祂的復活;羅1:4)。當聖靈宣布基督的義時,也就同時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隨之而來的,就是叫人有一種責備感、悔疚感。

  為審判受責備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許多人一聽到那末日有審判,常會嗤之以鼻,譏笑嘲諷這種講法。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撒旦蒙蔽了他們(林後 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戰勝並審判了這個世界的王,並且以凱旋的姿態將仇敵公開示眾(12:32;西2:13-15)。如果連那個不信、不義的王都受了審判,何況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視基督的死為上帝對祂的刑罰,他們卻萬萬沒有料,到受審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們自己的命運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們可以看見,聖靈工作的果效跟我們所想的剛好相反,聖靈來是要調整我們的思想。從前我們來質問基督,如今發現我們自己被聖靈質詢;從前我們藐視祂、厭棄祂,如今我們自覺羞愧,又覺得該被棄絕的是自己;位置整個倒過來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審判,是我要受審判。

  在五旬節那天,這些有關聖靈的預言得以應驗,也證實我們剛才所講的。當聖靈在門徒講道時降臨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講、被高舉,有三件事情發生﹕

  (i)叫人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覺得心情沉重(2:23,37)(ii)他們被基督的義和上帝給祂義的印記所折服;(iii)他們認基督是那被高舉、勝過一切仇敵的主(2:34-36)。接踵而來的結果就是眾人都感到受責難。使徒行傳2:37說﹕「他們聽了以後,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應當作什麼?』」這就是人感到罪疚時講的話。主所預言的應驗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認為,五旬節那一天對罪的責難並非基督預言的應驗之全部。我們可以這麼說,五旬節那一天的經驗只不過是基督徒信仰經歷的一個典型例子。同樣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就有馬丁路得、本仁約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過,近年來,有人質疑,悔罪、悔罪這些前提假設是否仍然正確。今天,普遍來說,要追隨主必須先認罪這個教導,已經沒有什麼人要講了,有的甚至要否定這個定律。所以,以下讓我們來思想三個問題﹕


有關悟覺、悔罪的問題

 

(i)為罪而自責是必須的嗎?

  的確有不少人信主時從來沒有感到過該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有許多基督徒根本無法想象別人信主時怎麼會經歷那般的沖擊。還有一些是在青少年期或再大一點信主的,從來未嘗到過什麼內心爭戰的滋味。我們必須承認這些的確是事實,否則我們很可能會末經聖經的許可,擅自把聖靈的工作僵化了。這也是為什麼保羅要強調﹕「工作的方式有許多種,但仍是一位上帝。」(林前 12:6)司布真在《美滿的收割》一書講過這樣一段話,他說﹕

  「在我的教牧事奉中,看到有成千上萬的人信主。我在他們當中,就常常發現有相當一部份人,有的甚至是教會中相當不錯的會友,他們信主不是出于律法的責難,而是借著一些溫和的方式...我曾經問過一個靈性美好的年青女子,我問她﹕『到底是什麼催使你尋求這個救主的呢?』她回答說﹕『哦,是基督慈愛的性情。當我看到基督是那樣的仁慈,那樣的完美,那樣的無私,那樣的舍己,我就感到我自己是何等的不一樣。我對自己說﹕「哎,我怎麼不像耶穌!」我想做祂的門徒,于是我回到家里,自己開始禱告,就這樣信了。』」

  司布真的這段話有幾點很具啟發性。首先,在我們把保羅信主的經驗視作是所有人經歷的唯一模式之前,我們得把聖經再好好仔細讀一遍。五旬節所發生的事件並非後來的人悔改信主必須經歷的,那不是一個定律。但司布真的話也提到了一個要點﹕即使上帝用「溫柔的方法」來帶領人歸主,也總是會有指證罪的成份的(起碼,對那些心智已經成熟的人來說,是如此的。)「哎,我怎麼不像耶穌!」這句話就顯示了這位女子對罪的覺悟。如果我們要被聖靈從罪中喚醒,從而進入上帝聖潔的國度,沒有類似的悟罪經驗是講不過去的。

  我們當曉得,知罪、悟罪不是我們人能自發的。假如我們真誠對待信仰,就當知道因罪疚而產生的懼怕和憂慮,是我們大可不必承受的副產品。如果你看到本仁約翰對罪徹悟得那樣深刻,然後你自己也刻意去照著做,你就大錯特錯了。上帝不是用那種方法來待我們的。清教徒作家約翰歐文(JohnOwan)則表達了一種較正常的心態,他說﹕

  「在這事上,上帝有祂的特權,有祂的主權,祂愛怎樣行使就怎樣行使,祂可以用無數種方式來救人靈魂。有的,祂讓他們看到陰間的大門,然後再把他們接到祂慈愛的懷抱中--另外的,祂也許會給予較平坦、較順利的道路。」



(ii)為罪而自責要責備到什麼程度才足夠呢?

  最好的答案是﹕只要最終能把我們引向基督就行了,罪責的深度和長度是不重要的。正如信徒不都一樣,同樣,罪責的程度也不盡相同,要拿出一份通用處方是不可能的。我們也不能事先斷定聖靈是怎麼樣運行的。在此,讓我們再回到早期聖徒的作品中,看看這個涉及牧納的課題,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些啟發。我們來看另一位清教徒湯馬斯.華遜(ThomasWatson),他寫過一段相當有力的話,他說﹕

  上帝並沒有說人必須嘗受多大份量的憂傷和羞愧...一堆糾纏到一塊兒的木材自然多需要幾下斧頭來劈砍;有的人的腸胃就是比別人要腥臭些,因此用的藥也得重些。究竟到了什麼地步,你才算是在罪上夠謙卑了呢?答案是﹕當你願意對罪放手的時候。浮渣從烘爐中被倒出來時,金早已在爐火中燒足燒夠了。照樣,當你把對罪的愛戀清除後,你的靈魂就夠謙卑,可以被上帝接納了(縱使仍不足以叫上帝滿足)。現在,你若已經夠謙卑了,請問你還要做什麼?假如一根針已經可以將一個膿瘡挑破,那麼要一支長矛來干什麼?你對待自己的尺度休要比上帝的更嚴。



(iii)為罪自責的目的是什麼?

  聖靈之所以責備我們,為的是要領我們歸向基督。悔罪只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得以認識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從而投向十字架的恩典和憐憫中。悔罪一定會給信徒帶來兩個特征﹕

  1.叫我們謙卑

  當保羅論到罪人在上帝面前無可推諉時(1:18-3:20),他要表達的就是這種謙卑下來的態度。到時,所有的人都將啞口無言,整個世界都知道自己有罪了。這種經歷一直存留在人心里。在上帝的寶座前無言以對是一件難忘的經驗。每一次我們跟人交談時,都會流露出我們這曾經有過的經驗。

  2.叫我們感恩

  我們的需要有多大,對上帝恩惠的領受就有多深;我透過悔罪對自己的光景了解得越清楚,上帝向我們所施的恩就顯得越突出。感恩的心在悔罪的搖籃里最能生長得好,就好象有一些夏天開花的植物,它們的種子是必須先埋在冬天的土壤里的。

  環境無論是對肉身嬰孩的誕生,還是屬靈生命的誕生,是同等重要的。上帝知道祂要將我們培育成怎樣的人,因此祂就讓我們經歷不同的罪責。有的人,好象聽彼得講道的那些人一樣,受責片刻就行了;有的人,像保羅,也許需要受責數天;還有些人則要渡過一段漫長的心靈黑夜,像本仁約翰、馬丁路得那樣。這些的分別,是由上帝來決定的。我們可以做的是,不管我們心中的罪責有多大或多小,我們都需要來到主跟前,完全信靠祂,唯獨信靠祂,以祂為救主。當「我需要主」這個意念在我們里面不斷加強時,我們就自然能學會過一種向上帝衷心感恩、完全順服的生活了。

  我靈深處感罪疚,向你呈述我苦愁,求主施恩側耳聽,聽我衷心的祈求。
  主若不以慈面迎,察驗罪孽不徇情,隱罪顯惡一一數,主前誰能不顫驚?
  我罪如山重難挪,我主恩惠掩蓋過,主施恩手供我需,我罪越重恩越多。
  主耶穌,好牧人,以色列民祂羊群,常引導,時看顧,終必贖其脫罪污。

   馬丁路得(我靈向主呼求)


重生

 

前幾章,我們談到信徒靈命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作為一切屬靈經歷的起點,我們指出人對救贖計劃的需要,然後我們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們沉睡、對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們喚醒,從而祂讓我們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並叫我們為此深受責備,繼而領我們踏入救恩之門。

  來到這里也許就來到了一個重要關頭,我們要來看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就是重新再生的教義。若對這一點弄清楚了,就等于為余下的教義鋪順了道路,相反,若在這一點上理解有誤,就足以導致我們整個思想的偏差。



重生與福音

  有史以來,對布道的理解,跟許多別的事情一樣,是有好幾個階段的。有段時期強調的是重生的必須,有段時期是這新生命的本身,還有段時期則是重生的過程。還清楚記得,當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有過一次難忘的遭遇。有人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說「是」;他又問我是不是一個「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說﹕「是,我希望是吧!」結果那人還不滿意(大概認為我剛才的兩個答案不可能是真的),于是他帶著一種略為叫人惱火的語氣繼續問我是不是一個「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個年代,人們流行強調「人必須重生」這個教訓。

  從多方面來講,在布道過程中,要是越來越少講這一點可能是好事。怎麼說呢?「你必須重生」這句話本身並不是什麼好消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說,保羅布道的時候,就分明沒有成天把這個信息掛在口邊到處跑。他傳講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釘、復活、升天和人必須悔改信主。所謂物極必反,當人在布道時過份強調了重生的必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另一個的極端。要是你聽到有人說,在聖經里,實際上根本沒有提到重生時,你不要感到太驚訝。「重生」這兩個字在英文欽定本聖經里只出現過兩次,在其它譯本里,甚至只有一次(譯者注﹕在中文聖經里則有多次)。在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萬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書3:5所指的,也許是這新生命的個人經歷,也許是洗禮對新生命的象征意義。從聖經的支持度來看,要說「重生是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好象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縱使我們承認「重生」二字在聖經里明顯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義卻是不可否認的。聖經中有多處提到這個概念,只不過用的是別的譬喻,別的類比,別的闡述。不過,在查閱這些經文之前,有一點關于「重生」這個詞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傳統上,提到重生就會聯想到受洗,兩者好象是緊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約翰福音3:5,以弗所書5:26,提多書3:5等,提到受洗帶來重生,以及「重生」實際上就等于受洗的同義詞。我們固然尊重這種觀點,但「重生」這個概念必須得與其前文後理一並來理解。在聖經中不是每一次講到重生都會講到洗禮的,有些經文,對重生這個教導,則用了完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其上下文根本沒有提到洗禮。

  而另一個極端呢?有的福音派傳統觀點把「你必須重生」和「你必須信耶穌」劃上了等號。是的,我們必須重生,但在新約里,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重生」這個詞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時候,「重生」被視作是指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是一個比較寬一點的含意。加爾文就是這樣用這個詞的。

  在這本書里,我們所說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樣將新生命從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里,也就是約翰壹書中所講的,那賜人新生命種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義圖解

  「重生」這個詞有「新的開始」的意思,綜觀整本新約,我們起碼可以看到三幅畫面﹕

  (i)被生下的圖畫

  根據約翰福音1:12,成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于上帝的旨意。來到第三章,耶穌更告訴尼哥德慕,重生是見天國、進天國不可缺少的一環(3:3,5)。約翰把信徒定義為從上帝生的(參約壹2:29;3:9;4:7;5:1,4),這一個主題乃貫穿了整卷約翰壹書。「生」的這個概念也不僅是約翰書信中所獨有的。雅各書亦講到上帝借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在萬物中作初熟的果子( 1:18)。雅各在那里用的是一個婦產科用的醫學名詞。彼得前書中也兩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領受者(彼前1:3,23)。在聖經其它地方,保羅也有類似的講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嬰孩」,他們要長大成人(西1:28;4:13-16);做牧者的,要為他們屬靈嬰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里面成形。」( 4:19)

  (ii)再創造的圖畫

  這第二幅圖,把上帝起初創造世界的那個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里對我們的重新再造情形,並列在一起。把這兩個景象合並到一塊,我們就不難產生出「新的開始」這個概念了。這幅圖畫是極具震撼力的。保羅寫加拉太書寫到最後,正是他情緒最激昂、對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時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強調的只有這句話﹕別的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 6:15),若少了這個,其余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羅在往後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詳細地展述這個意念﹕保羅提到那道直照入我們黑暗心靈里、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說是將人類歷史上兩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來,即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那要來的新天新地的預告(林後4:6-12)。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更作了一個榮耀的宣告,他說,如今我們在基督里就等于已經嘗到了那將要再臨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果有人在基督里--新造的!」(林後 5:17)。在這幾節經文中也好,在其它地方也好,保羅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們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們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偉大的事工。如果我們能夠好好思想這些話,從而體驗這個豐盛的特權,我們就不難發現,上帝的榮耀會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里慢慢呈現。



  (iii)復活的圖畫

  以上我們隱約提到,新生命的誕生相等于從無變有的創造。但這里還有更奇妙一層的意思。保羅曾感嘆到這從空虛混沌中而創造出來的、有條不紊的生命之上,則有更大的勢力--死亡的勢力!但是,如今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連死亡也超越了,這就表明上帝在我們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並且那叫耶穌從死里復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羅在羅馬書6:13論道說﹕正因為我們是與一位復活的基督連合,分享到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就應當活得像一個「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當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里伸手把我們拉上來,且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2:5)。基督徒是已經「出死入生」的人了(約壹 3:14)

  無論「重生」是被描繪成什麼樣的圖畫,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人不是主動而是被動的。就好象我們不能叫一個瘸腿的人自己起來行走,一個瞎眼的人自己睜開眼睛看見,同樣,我們怎麼能叫一個死人自己活過來,一個沒有屬靈生命的人自動有生命,或者對人說﹕「你必須重生」呢?這不是極其荒唐的事嗎?這就是福音的悖論(paradox)﹕我們最需要的恰恰是我們能力所不及的。關于這一點,容後再詳談。


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這個詞用得最多的是約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經文則是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主對以色列的大教師說﹕「你必須被重生」。尼哥德慕夜里來找耶穌,目的是要得著屬天的福份。所以耶穌告訴他,他必須先得被重生才能進入他想要的進的地方。主對他說的那番話,是要開他的心竅,糾正他思想中一些錯誤的觀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師」,或者可以說是當時最出色的神學家,但他卻連耶穌所講的有關「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講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是無法看見上帝的國的;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更是無法進上帝的國的(3:3,5)。這一定律不只適用于尼哥德慕,凡是人都適用。為什麼呢?主給了我們三個答案﹕



(i)人是屬肉體的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3:6)這句話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和實體,正如約翰在前一章第13節所暗示的一樣。這里所講的「屬肉體」,跟保羅所講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樣的。但也不能說兩者完全無關,約翰用這個詞時是不可能沒有想到為何人會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墮落,對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 15:50)。這是個定律,約翰也好,保羅也好,都是這樣認為的。只有聖靈才能將我們帶進上帝的國。



(ii)人是瞎眼的

  人靈里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 3:3)這里所講的「見」,是指「認得出」、「意識到」、「領略到」上帝國度的重要性。主在世的時候,人這種瞎眼情形就表現的很明顯。主對他們用比喻講有關天國的事,許多耳聰的人聽了主話的聲音,卻聽不見主召他們進天國;在他們的頭腦里,比喻中描述的景象他們都看見了,卻看不見救主透過比喻要他們看見的、要召他們跟隨自己的圖畫(13:13-15)

  尼哥德慕的眼瞎就是屬這種的。對許多委身于宗教事業的人來說,盲目地渡過一生而不自知,這是很可悲的事。他們干、干、干,卻看不見。我還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有一次參加一個夏令會,而大會的講員則是當時很有名的教牧人員。我和其它朋友硬被邀請到他家作客,我其中一個朋友和他太太談起話來,談話中,她很自然也很坦白地承認她不知道「重生」是怎麼一回事。(當然,你或許會以為年青人講起這個題目,多半會比較熱烈,比較激動,以致于講話時往往用詞不當,冒犯了別人的尊嚴,所以別人在被質詢後可能會以極端的語氣回答說不知道何謂重生。不過在那次的交談中,情況剛好相反,我那位朋友是一個相當圓滑,講話非常得體的人!)那位女士的回答不過是她坦誠的告白罷了。同樣地,尼哥德慕也是以這種虛心誠懇的態度來問耶穌﹕「怎樣能有這事呢?」( 3:9)他看不見天國,他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不覺得有必要先獲得從天上來的生命才能進去。

  人不止是瞎眼的,他更是被蒙蔽在黑暗中的。約翰福音三章後面特別強調,人處在黑暗里,喜愛黑暗,躲避光明。保羅說他們是黑暗的( 5:8),並且愛作暗昧無益的事( 5:11)、陷在黑暗的權勢之下(西 1:13)。但借著福音的榮耀,光要照射到黑暗中,並且上帝的呼召就是要我們出黑暗、進光明(彼前 2:9)。但這一切,對尼哥德慕來說都是極模糊的。他和他的同僚其余的法利賽人一樣,甚至和他們的祖宗一樣,他一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是眼明的,是行走在光中的。身在黑暗中,面對著這位世上的光,居然一點認不出祂來,正如主在約翰福音後幾章的告誡﹕「我到這世上來是為了審判,使那看不見的能夠看見,能看見的反而成了瞎眼的。」( 9:39)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于身處黑暗里卻自以為在光明中,把基督的光視為黑暗而要逃離祂。但這不正是我們對待上帝和祂國度的態度嗎?

  魯益師(C.S.Lewis)對這一點認識得最透徹了。在他的兒童故事集里(Narnia Tale),《最後之役》(The Last Battle)中對這一點有非常生動的描寫。故事說,到了世界末日的時候,有一群去過拿尼亞(Narnia)神秘王國的小朋友遇見了一群小矮人。拿尼亞國的救星、獅子王艾斯蘭(Aslan)也來了。故事接下來講的就是那些親身經歷過、看見過基督國度的人和那些在國度外面的人,兩者間的差別是何等的大。故事講到露絲(Lucy)流著眼淚對艾斯蘭王子說﹕「艾斯蘭王子,你能不能,你願意不願意救救這些可憐的小矮人呢?」艾斯蘭王子回答說﹕「親愛的,我給你看我所能做到的和我所不能做到的。」他走到小矮人那里,輕聲地吼了一聲,聲音雖然不大,但四周都被震動了。但小矮人聽見後,彼此問對方﹕「大家聽到了嗎?是農場另一邊的那些土匪發出來的聲音,是要嚇唬我們的,那聲音一定是用什麼機器制造出來的。別理它,他們是嚇不著我們的。」

  艾斯蘭王子抬起頭來,抖了抖鬃發,即時,一頓豐富的大餐展現在小矮人跟前,有烘餅、有舌肉、有烤鴿子,還有各式冷熱甜點,每個小矮人手中還有一大杯美酒。但這還是不管用。他們開始搶著吃,爭著喝,連味道也來不及好好品嘗,還以為桌上擺的不過是農場里可以找到的雜糧。一個小矮人說他吃的是干草,另一個說他找到了一根爛蘿卜,還有一個說他找到一片花菜葉。他們把盛滿紅酒的杯子端到咀邊,然後說﹕「吪,這些飲料是不是拿驢槽里的污水做成的?沒想到我們居然會淪落到這種地步。」但很快,每一個小矮人都開始懷疑其它的小矮人找到的食物比自己的要好,于是他們就去搶別人手上的食物。接著,大家你吵我鬧,你推我打,亂成一堆。不消片刻,所有的美食給糟跶盡了,有的給潑到臉上,有的濺到身上,有的踩在腳下。但當他們打鬧完了,坐下來療傷的時候,他們竟然說﹕「還好,總算我們當中沒有人搗鬼,我們總算沒有中敵人的什麼詭計。我們小矮人之間還是同心合意的。」

  艾斯蘭王子說﹕「你看到了沒有?他們根本不要我們的幫助,他們要用猜疑詭計彼此對待,就是不要彼此信任。他們的意念就是他們的監牢,而他們又把自己鎖在這個監牢里,還生怕從這些密封的禁錮中被釋放出來。」

  的確,人就像這些小矮人一樣﹕「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里。凡作惡的都恨光,〔他們〕不來就光,免得(生怕)他的惡行暴露出來。」(3:19-20)



(iii)人是軟弱無力的

  人沒有能力進上帝的國。耶穌說,除非人獲得從上而來的生命,否則他是軟弱的(參羅5:6)。如果人要有能力看見屬靈層面的事,要有能力憑著信心進入天國。因此,上帝在他身上作工,叫他有這能力,則變成一件不可缺少的事了。其實,這是聖經里最常見的教導(林前 2:14)。屬肉體的意念與上帝為敵,它即不願、也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8:6-7)

  我們對待這個教訓向來不夠認真,原因大概是由于這個教訓把我們本性中自足自救之心態的殘余,連根拔起了。這一個教導要突出的重點正是,救恩完全是恩典,我們獲得救恩最關鍵的要素,正是我們自己無力提供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會唱﹕

  兩手空空無代價,單單投靠你十架,赤身,求主賜衣衫,
  無助,求主恩扶攙,罪身奔至活泉旁,求主潔淨免淪亡。

   (杜普雷狄AugustusM.Tojulady《萬古盤石》)

  唯有上帝才能叫我們的靈重生,求主拯救,唯有主能施拯救!


重生的性質

 

(i)新生命是屬天的

  首先,新生命的源頭是屬天的。這一點,耶穌對尼哥德慕再三強調。尼哥德慕必須從水和「聖靈」生,因為只有聖靈才能生出靈來。風隨意地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一樣。重生這兩個字就是要強調這個道理。約翰用到的「重」這個字,即可解作「再一次」,也可解作「從上而來」。這個字的重要性,很難把它教條化地來解釋。尼哥德慕一方面好象聽懂了耶穌講的這個「重」的意思,即重新、第二次的意思,所以他會問人老了怎樣能進母腹再被生一次。但是,在其它經文里,我們會發現約翰用這個字比較傾向「從上而來」這個意思。約翰福音3:31;19:11,23都有從上至下的這個含意。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講法,我們仍然能夠理解尼哥德慕的反應,就是說,當耶穌告訴尼哥德慕他需要一個從上而來的生命,尼哥德慕似懂非懂,心中納悶人怎麼可能還有另一次的誕生呢。

  鮮有人會這樣想,如果要成為天國一份子,首先就要有屬天的生命嘛!這是很合理的事。換言之,如果我們成為基督徒,唯一的可能只能是,上帝奇妙地介入到我們當中,把新生命賜給了我們。每一位信徒必須花時間認真思想這事,因為,我們總是不免會有一股世俗的想法,以為某些人的信主比另一些人的信主更奇妙些。當我們得聞某某名人重生得救了,我們說﹕「這真是個神跡!」當然這話不錯,但是,不論是約翰也好,珍妮
史密斯也好,還是別的什麼沒人記載過的無名小卒也好,他們的重生經歷沒有不是神跡的,沒有不是同樣奇妙的,天上因此而歡呼快樂的理由,沒有說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是我們想真正享受到新生命所帶來的喜樂,我們該做的不是去妒忌別人在得救傳記中記載的,而是去看看聖經中所講的,上帝傾瀉在祂兒女身上的恩典是何等巨大。



(ii)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

  其次,重生是上帝以自己的主權所賜予人的。當主說﹕「風隨意而吹,你聽見它的聲音,卻不知道它從哪里來,往哪里去,凡從靈生的也是這樣。」( 3:8)祂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而尼哥德慕作為一個受教于崇尚行為宗教學派中的一員,只知要贏取,不知可接納,難怪聽了主的這番話,他會覺得金剛丈八高,摸不著頭腦,他說﹕「怎能有這事呢?」( 3:9)這是一個僵化了的頭腦所做出的必然反應。它用人的能力來看上帝工作的方式,這也就是新約聖經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2:16;3:2,5,10)。但是,耶穌的首批門徒接受的教導是,上帝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他們知道救恩的喜樂始于上帝的作為。約翰有這個觀念我們已經說了,另外還有彼得,他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彼前 1:3)雅各也說過這樣的話﹕「他憑著自己的旨意,借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作他所造的萬物中初熟的果子。」( 1:18)保羅也一樣﹕「〔上帝〕使我們在基督耶穌里,與他一同復活...你們得救是借著恩典,借著信心。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我們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里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2:6-10)

  或許有人會反對說,把一切都說成是上帝在作主動,莫非是為了推卸人的責任?這是一種誤解。我們說重生始于上帝的主動,並不表示人就不必悔改信耶穌了。耶穌自己說重生是上帝主權的行動,但當有人對這種教義想不通,反問主說﹕「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主回答說﹕「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 13:24)簡而言之,不要把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你的責任是,你要確定自己正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iii)新生命是借著更新的大能而產生的

  這是第三點。新約聖經指出這股更新的能力是全面性的,在我們靈命的每一點上都要產生效用。這並不是說重生即等于完全,但正如人完全的墮落已沾污了生命的每一個角落,上帝的恩典也同樣能觸及各個層面,凡罪所感染過的地方,上帝的恩典都能滲透得到。正是借著重生,上帝的形象好象胚胎一樣在我們里面恢復了,這胚胎在信徒往後的靈命階段中慢慢長大成熟。耶穌在與尼哥德慕的對話中,透露了幾方面這種更新的範疇。

  首先,頭腦得到了光照,我們能夠看見上帝的國了。你能夠在與聖徒團契交通中,跟人分享你這一新的發現﹕「前我眼瞎,今得看見。」這豈不是巨大的榮幸嗎?重生做上帝的兒女,這等于給你人生來了一個新的面向,你看自己,你看別人都會有一個新的角度。許多年青人都承認,當他們信主後,才開始發覺他們父母親的需要,因而願意愛他們,關心他們。我們能用一種新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們唱道﹕「萬物之中,新氣象現,不信之眼,未曾看見。」

  重生後的人,心被潔淨了。主說「要從水生」( 3:5)起碼就帶點這種潔淨的意思。這句話曾經引來了許多種解釋,但主用到「水」字,很可能是用以象征潔淨。對一個法利賽人來說,這無疑是他們最容易連想的解釋,並且那時他們在約但河所見到的,更容易叫他們有這種連想,(尼哥德慕也許到過約但河那里去,聽施洗約翰講當悔改受洗,洗去罪孽的道。)況且,這也是上帝給以西結先知有關新的約之應許﹕「我必用潔淨的水灑在你身上,你就潔淨了。我必潔淨你們一切的污穢...( 36:25)作為以色列的教師,尼哥德慕不可能記不起這些經句的。

  但是,究竟一個潔淨了的心是什麼樣子的呢?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都已經潔淨了」(林前 6:11)的時候,他是什麼意思呢?保羅的意思是說,上帝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而這賜新生命的能力,在我們里面產生了對合宜生活一種新傾向、新性情。祂把新的誡命寫在我們心板上,以致我們能行在正道上來服事上帝、榮耀上帝的這個動機,不再是一股外在的壓力,而是從內心發出的動力了。

  重生之後,我們的欲望也重整了。從肉體生的是肉體,從聖靈生的是靈,且有聖靈的性情。這個品種的比喻,保羅在羅馬書8:5-8描述得更為詳細﹕屬肉體的意念是敵視上帝的,也是不願順服律法的,它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且要引你步向滅亡。所有的欲望都是為己的,對屬靈的事物沒有知覺,也沒有胃口,反倒厭之棄之,好象魯益師童話中的小矮人一樣。但上帝的新生嬰兒就不一樣了,他渴慕純淨的靈奶,好讓他能健壯地成長。他嘗到了主確是美好的,因此渴望能得到更多(彼前2:2-3)。重生叫我們渴望敬拜上帝,認識祂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于祂的國度,以及愛祂的兒子,榮耀祂的兒子。當然,有了這些志向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了,我們還是會不時潮起潮落的。有的時候,我們甚至會為自己的軟弱而哀哭。但是無論我們認為自己離開了那應有的狀態有多遠,我們和未重生以前的情形還是不一樣的,我們的意念已經是會尋求天上的事了。(西3:1-2)

  重生叫我們過一種新的生活。這一點就是講重生講得最詳細的約翰壹書所要強調的主要信息。那里提到,凡行公義的就是從上帝生的(約壹 2:29)。這種公義的生活可以從三方面表現出來﹕第一,從上帝生的會愛其它的信徒(約壹 4:7),第二,他能夠勝過世界(約壹 5:4),第三,他不會不斷地犯罪(約壹 3:9)。信徒所處的世界是誘人犯罪的主要來源(約壹2:15-17),但信徒與世界的關系已截然改變了。當世界向他伸出誘惑的魔爪,他會覺悟到他的新生命已經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而一切誘惑對這個新造的人來說,已經無力征服了。同樣的,這個新人與其它主內肢體的關系也會變得很美很美,他會用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義來愛他們。信徒聯合交接,越過了任何一種人際關系的阻隔,這實在是新生命本質的最有力見證。但是,我們是否同意約翰的說法,重生後的人就不再會不斷犯罪呢?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十三章時還會再談。但在這里,有一點我們要注意,我們斷不能以自己的經驗來沖淡約翰的教導。如果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如果救恩的目的是來拯救人脫離罪的捆綁,那麼約翰所講的這番話,即使在表面字句上也應有它的合理性了。重生乃徹底地、完全地改變了我們與罪的關系。基督耶穌來成全我們,並且正在將所有的一切更新,這就是從天上而來「重生」的意義了。

  主,我曾眼瞎看不見,你淒苦面上愛無限;如今你慈容清晰現,榮耀光輝射我面。
  主,我曾耳聾不能聽,不聞慈聲喚我名,今聽主音心花放,聖言常思倍溫馨。
  主,我曾啞口不能唱,你奇妙聖名恩無量,如今主愛燃我心,我口終日樂頌揚。
  主,我曾死在罪惡中,無情無義無感動,今你復蘇我靈魂,起身直奔你懷中。
  主,你大愛實可敬,叫瞎眼能見聾能聽,啞巴開口死復生,鎖煉俱落獲新生。

  William Tidd Matson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借著耶穌基督從死人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 1:3)

  連接新生命和這活潑盼望的乃是信心。



在基督里的信心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們里面的栽種,與進入天國所必須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當一個人被重生後,他得見天國,並且得進入天國(3:3,5),同時他也必須借著向上帝悔改以及對耶穌基督的信靠才能進去。

  我們或許會覺得,照著以上這個次序,大概聖經的教導是悔改先于信心。有時候,你甚至會看到這樣一道公式﹕除非我們先認錯,先為自己的罪感到難過,否則我們是永遠不能信靠基督的。這種想法不但是一種誤解,而且更無助于了解救恩。我說是一種有誤解,是因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為一談了;我說無助于了解救恩,是因為它鼓吹了一種觀點,即悔改是有一個固定的指標,因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決條件。新約聖經的教導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別于悟罪。往往,對罪徹底的悔悟是發生在信主之後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們能把悔改和信主這兩項的次序對調一下,也許更為合適。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對上帝和對他語話之上,在這樣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這也是寫詩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場( 130:4),由于詩篇作者看見了並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樣,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勸戒他的聽眾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 2:38)這話提到赦罪的盼望,這盼望提出來是叫人憑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應當被視為一對鴛鴦伴侶,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聖經中提到的信心

  如果有人告訴你,根據英文欽定本譯本,「信心」在舊約聖經里只出現過兩次,不曉得你會不會感到驚訝。況且,這僅有的兩次到底翻譯得是否準確,還很具爭議性呢。第一處是在申命記32:20,第二處是在哈巴谷書2:4,兩處的經文,有人認為,更準確的翻譯應當是「信實、忠實」。不過,聖經的教義向來不是建基在數據統計之上的。在其余的舊約經文和在新約對舊約的詮釋經文中,我們不難看到,信心在屬上帝的人生命里佔有多重要的角色。例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就列舉的眾多前約中的先賢,在那里所強調的都是他們有信心的本質。還有,律法和先知所見證的這個福音信息( 3:21),是可以根據舊約經文來傳講的。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出的因信稱義這個教義,其根據乃來自哈巴谷書2:4的。所以說,無論「信心」這兩個字的出現率有多低,信心這件事,在舊約,在新約,都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

  其實,在舊約里,「信心」往往是用「信靠、順服」等詞句來表達的,這些詞的意思就是依偎、投靠或者對什麼東西有把握。有多處的經文,尤其是在詩篇,經常提到這種使人得救的信靠(4:5;9:10;22:4;25:2)等,聖經要表達的是要信靠上帝的本性,順服他話語中活潑的聲音。如此一來,信心的對象在舊約里就自然成了上帝的應許,即那等到基督來成就的應許。他們的信是往前看的,正如我們現在的信是往後看的一樣,信的對象都是基督。希伯來書對這一點講得非常妙﹕「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之事的明證。」( 11:1)而這個觀點則貫穿了希伯來書十一章整章,如﹕挪亞在「沒有看見的事上」相信了上帝的話(7);和亞伯一樣,以諾和亞伯拉罕都是「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只不過是從遠處看見,就表示歡迎。」(13)。希伯來書的作者給予這些人極崇高的評價,他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了的」(13)。連那些殉道者,也是「因著信得了應許,卻還沒有得著所應許的。」(39)。對這些人來說,信就是聽到了上帝的印記,相信他的應許,並活在上帝信實的光中。

  在新約中,像「信心」、「相信」這些字句出現了約二百四十多次,幾乎在每一卷書里都出現過(除了約翰二書和三書)


信是什麼

 

「信」(Faith)在聖經里有重大的含意。不幸的是,如今這個字已經被濫用到成了普遍的宗教術語。我們剛才提過,在聖經里,信指的是一種對基督活潑的個人信靠。但當下有人把其它的宗教也形容成其它的「信仰」(Faith),可是聖經中從來沒有讓「信」(Faith)這個字有這樣的用法。聖經中的「信」是一個極為豐富、極為整體的概念,起碼包括以下多種要素﹕



(i)信建基于知識

  信心是建立在對上帝可知之事上的認識,甚至,在新約聖經中,信心更可說就是對上帝自己的認知。在約翰福十七章我們大祭司的禱文中,主一提到這種的認識,就滿心歡喜地對父上帝說﹕「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基督,這就是永生。」( 17:3)這句話應當跟約翰福音1:18一並來理解﹕「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把他彰顯出來。」( 1:18)希臘文「把他彰顯出來」這個動詞和我們現在用的「注解、釋譯、釋經」這些詞是同出一根的。約翰的意思就是說,耶穌就是上帝的注釋(或作耶穌的一生就是在釋譯上帝是誰〔譯者注〕),他的出現是把上帝彰顯給我們看。馬太福音11:27那里也有同樣的教導﹕「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父透過子向門徒的啟示,門徒憑著信看見了,就因此對上帝有了認識(知識)

  凡信都是要有知識作基礎的。照這麼說,我們就要問問自己,我們這麼信任那些外人,隨隨便便讓他們盜用我們的詞匯,我們對他們難道已經有足夠的認識了嗎?信心所依據的知識不光是頭腦上的知,因為聖經中講的真知識一定會帶來一種位格際的關系。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親密關系就是用這樣的話語來描寫的。「知」不是說把自己抽離出來遠遠地站在那里,很冷靜地、很客觀地去分析研究一個客體。這里所指的「知」,會立即帶我們接觸到上帝自己。試問,還有比這更高的殊榮嗎?但一殊榮,這正是要我們憑信心來領受的。



(ii)信是一種認同

  除了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系以外,信心含意還包括認識到事情的真確性,並且對之表示贊同。相信基督即表示與關乎基督的真理認同,並且想更進一步了解他。其實,這里所講的認同,不一定是在合乎你的意願之下所作的,有時,認同很可能是在與你的意願相違背的情形下發生的。在大數的掃羅,他的信主,就是這種情危 褂行磯嗥淥 艘彩且謊 K 潛糾詞遣灰 胖韉模  前讜謁 敲媲暗鬧ぞ萏 苛耍 興 遣壞貌恍擰>退閽諶粘I 鈧校 頤怯惺幣不崴的襯橙說奈 聳翟諤 煽苛耍 揮傻夢頤遣恍湃嗡 ; 頻?B.B.Warfield)講過﹕「『信』(Faith)或者『信念』(Belief)的含意,不是指一種隨意的、武斷的行動,而是在有足夠理由支持下而產生的一種思想狀態或行動。」麥銳約翰(JohnMurray)則對此多加了一段意見﹕

  信是一種「被迫」的同意。什麼意思呢?當理性對所搜集到的證據說夠了的時候,這時的理性是被折服的。那一刻的思想狀態就好象什麼東西被猛的一下摔在地上的那種感覺,這不再是我們可以抗拒、否認或暫緩判決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說,「信心」就是一種被迫的、被迫要交出來的、被吩咐要有的一種反應,因為只要是理性斷定足夠合理的,不管我們情願不情願,信已經是必須的結果了。無論我們多麼期望、多麼渴望、多麼熱望事實不是如此,但這不能叫我們相信與證據、判斷相違背的事。

  比方說﹕我們有時會說這個人叫人不得不相信他。我們信任一個人,不會是因自己期望、情願或立志要去信任他;同樣我們不信任一個人,也不是基于情感或意志的。我們信一個人,因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人是可靠的。當理性告訴我們這人可信,我們就不得不相信他,縱使我們不甘心見到他為什麼如此可信,並希望若事實不是如此該多好。(例如﹕一個想脫罪的犯人,他來到他認為是公平、公正的法官面前,他會盡一切能力為自己表明清白。為什麼呢?因為他信任這個法官,並不是因為他甘願來到法官面前,或者他對這位法官有感情。)

  當然,如果「信」僅僅是這樣一種贊同的話,那就和聖經所說的大有出入了。「信」有比贊同更廣的意思,但絕不會比贊同的意思更窄。多馬對復活後的主的信心,是對復活這件事的認同,但他的信不止這麼簡單,他從心中發出一句話﹕「我的主,我的上帝!」( 20:28)



(iii)信是對基督的信靠

  這是信仰的核心。雖然「信靠基督」在新約聖經里不是最常出現的句子,但這句話無疑是指向了整本新約的中心教導。耶穌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而信他名的,耶穌卻不信任他們( 2:25),為什麼呢?就是因為他們的信不是對準基督,而是基于他所行的神跡而矣。來信靠「基督」這一呼召,不斷地在耶穌邀請人來跟隨他時表現出來,最明顯的要數這句寶貴的話語﹕「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啊,到我這里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謙卑,你們應當負我的軛,向我學習,你們就必得著心靈的安息。」(11:28-29)此外,聖經還有其它的用語來表達了同樣的意思--親自投靠主。約翰福音15:1-11說,信就是常住在主里;1:12說,信就是接受他,並且以完全的信心緊緊抓住他。

  這樣的信心永遠是要付代價的,因為它要求我們向基督交出自己生命,這也是為什麼在符類福音書里(即馬太、馬可、路加),耶穌從未把「信心」抽空出來講,而總是與跟從他或背負十字架等教訓一起提出來講的。他這麼做就是要告訴人,信心是要付代價的。信意味著實際承認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意味著為主的緣故舍棄一切,意味著犧牲,意味著事奉。

  這就是為什麼新約會用摩西的生命來闡明信心的本質(11:23-28)。對摩西來講,信象征了放棄世俗的榮華富貴和名譽地位,象征了忠心服事一群會經常發難的百姓,也象征了放棄罪中之樂而去與百姓一同忍受艱難。一個人會願意如此為信仰難為自己,到底是出于什麼動機呢?動機在于,他得到了「基督」這一更寶貴價值!「在他看來,為著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11:26),這就是有信心之人的印記了。他單單抓住基督為救主,也將自己單單交付給基督,以基督為生命的主。


信心的種類

 

以上所說的固然是信心的特質,但信心還有其它層面的意思。真正的信仰特性和本質不在于信的本身而在于信的對象。信能叫人渾然忘我而進入基督,因此信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屬性。即使信心最軟弱的人,也和其它人一樣,有一位剛強的基督!



(i)信心的程度

  信心的程度有大有小。新約聖經提到「小信」(6:30;8:26;14:31;16:8)和「大信」(8:10;15:28)、軟弱的信心軟弱的和剛強的信心(4:19-20)、漸長的信心(帖後 1:3)、無偽的信心(提後 1:5)、健全的信(1:13;2:2)、信心的確據( 10:22)、全備的信(林前 13:2)和失落了的信(提前 1:19)。信的對象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永不改變的基督。但是我們對他的愛、對他良善的認識、對他道路的順從,以及對經歷上帝能力的大小,都會隨著信心的加強而增長的。強壯的信心是源自于他的恩典,並且能將我們從生活中一切的鉗制中釋放出來;強壯的信心能促使我們把從上帝而來的恩賜,發揮得淋灕盡致( 12:3)。同時保羅也教導我們,要我們各自看自己信心的大小要看得合乎中道,不可只因別人的信心比我們的弱或者比我們的強( 14:1)而輕看別人,或可論斷別人。在信心的大家庭里,永遠會有改變、有成長、有進步,但有時也免不了會生病軟弱。信心在屬上帝的人心里是有分別的,信徒不是個個像油印副本一樣的。教會永遠是依靠永活基督而堅立的。



(ii)信心的類別

  新約聖經暗示信心除了有程度上的分別,還有種類上的分別。因見到神跡而信主的( 2:23)不等于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主對這種信心作不同的回應,是不足為怪的。同樣,主在快講完登山寶訓時,對那些奉他名行異能的人作過這番 媯骸傅僥翹?..我必須向他們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7:23)。這會不會就是指保羅說的可以挪移大山卻沒有愛的信心呢?(林前 13:2)很明顯,建基在屬靈恩賜上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新約聖經斬釘截鐵地道明恩賜不是恩典,恩賜的實施是可以在經歷救恩以外發生的。這的確是對所有領受過聖靈恩賜之人的一個嚴重警告,無論他們領受的是講道的恩賜、治理的恩賜、牧養的恩賜,還是其它什麼恩賜。

  真正的、使人得救的、叫人信靠的信心,即我們對上帝恩典有所回應的信心,是上帝救恩所賜的。無論你怎麼解釋以弗所書2: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借著信心,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其實這里說得很清楚,信心是上帝所賜的),保羅在以弗所書後面明確表示信心是「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臨到」我們的( 6:23)。這不是說上帝會代替我們相信,不然的話,我們都會變成消極的宿命論者了。是我們自己信基督,上帝不會、也不能夠替我們信耶穌。但我們之所以有信,乃是因為他先在我們心里賜下了信的可能性。當我們說﹕「主啊,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我們就是已經踏進了上帝這救恩計劃中的一個新階段了。


真悔改

 

上一章提到,信心和悔改是一組手牽手不可分割的教義。任何真正合乎福音的信仰經歷,都少不了這兩者其中一項。如果我們真的相信主的話,這樣的信就必須帶著悔改的態度;同樣,如果我們真心悔改的話,這悔改也必須帶著相信的態度。此外,這一組對上帝恩典的反應,不只是在新生命誕生時才形影不離地在一起,就是在我們今後一生的日子,它倆兒仍是繼續不斷地攜手同工,從不分離的。當我們不斷信靠基督時,我們也就會不斷認罪悔改。約翰加爾文對悔改的理解就是這樣的,他給悔改下了以下的定義﹕

  悔改——真誠的以己歸向上帝的轉變,出于對上帝單純、迫切的敬畏,也包含了治死自己的肉體和舊人,並在聖靈里作新人。

  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只談到救恩起頭的種種經驗和信徒所嘗到的優惠,但我們不可忘記,悔改可是一生一世的事。舊約聖經中,悔改包含了多個意思。Nacham這個字,含有心中難過的意思,且有具體改變原有目的或作法的意思。有時,聖經用這個字來指因心中憂傷痛悔而產生的結果,並且帶有安慰、安撫的意味。或許可以這麼說,這個字所概括的意思就是指人在悔改後,將發現自己心靈得到了一種無比的釋放和安慰。這些話在舊約里甚至可以用到上帝自己身上。神學上有個很重要的字“Shub”,就是「回轉」的意思,表示把以往的事拋諸腦後,永不再提。它所包涵的是一種很強烈的形象描繪,而且是用來形容被擄到巴比倫後再次回歸到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上帝向他們應許自己的同在。在這批人心中所存的,就是悔改的心,就是歸回上帝的心。

  在舊約里,一般來說,悔改總是和一些外在的表現連在一塊兒的(王上21:27;58:5;9:1;7:14;3:8)。有時,在舊約的宗教觀里,悔改一詞也被人訛誤成苦行的意思,他們以為單憑外表的愁眉苦臉,上帝就會受感動,又或以為悔改是一種可以換取功德的行為。舊約聖經半點沒有支持過這種的觀念,舊約從未給律法主義留過余地!又有的時候,悔改被理解成一種表面的、機械式的動作。何西亞的時代,人們就好象有這樣的表現,何西亞先知用了在整本聖經中被喻為最尖銳、最生動、最透徹的描述,來形容當時的以色列民﹕

  來吧!讓我們回轉歸向耶和華;因為,他雖然撕裂了我們,但必定醫治我們;他雖然擊傷了我們,卻必替我們裹傷。兩天以後,他要使我們復原;第三天,他要使我們起來,我們就可以活在他的面前。(6:1-2)

  而上帝對這些話的回應是什麼呢?

  以法蓮啊!我要怎樣待你呢?猶大啊!我要怎樣待你呢?你們的愛心像早晨的雲霧;又像瞬即消逝的朝露。( 6:4)


  縱使以色列民對上帝的心意模糊不清,先知卻清楚認識到悔改是要付很大代價的。以賽亞先知把眾人指向上帝所要的那種悔改。這樣的悔改能結出道德行為上的果子,並且能帶來新生命。「你們要撕裂你們的心腸,不要撕裂你們的衣服。」( 2:13)真正的悔改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僅僅外在的表面功夫。

  在舊約先知的勸戒下,人們被召回頭,真心悔改,從心靈里和道德行為上悔改。這種召人悔改的呼召,集中點則放在上帝與人所立的約上(正如何西亞書6:7所指出的)。以色列民是一群違約的百姓,他們必須回到上帝的約、和立約的上帝那里。

  在舊約里,真心悔改的記號有三方面﹕

  (1)真悔改乃對主產生新的信靠﹕「你們得力在于平靜和信靠。」( 30:15)

  (2)悔改結出的必然果子就是順服,在耶利米先知的時代,就提到這種順服的表現,耶和華說﹕「現今你們悔改,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自己的同胞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了約。」( 34:15)

  (3)這種順服尤其表現在對邪惡之事的棄絕,並且回頭歸向所立之約的生活方式。人要聽從,轉離自己的惡道。(26:3;36:3)

  這即是向整個民族發出的呼吁,也是向每一個個人發出的呼吁。以西結在這一點上所表達的,可謂再清晰有力不過了(3:19;18:21,23,27;33:12,14,19)。如果一個人從自己的惡道中回轉,他必會發現這悔改所引向的是生命(18:21-23)。你能看出以西結這句呼吁的邏輯嗎?「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以色列家啊,你們為什麼要滅亡呢?」( 18:31)所以,你看到了嗎?信心和悔改的前題是重生,這個道理,不只是耶穌在他的教導中才提出來的,連舊約先知也是這麼說的。

  在一些英文聖經譯本里,「悔改」(repent)翻了原文兩個字,一個是metanoesymbol,意思是叫人改變心意;另一個是metanelomai,其真正的意思比較接近「懊悔」(toregret),過于接近「悔改」(torepent)

  真悔改(metanoia)就是歸回上帝。這歸回使基督徒的靈命開始,也使基督徒的靈命的延續,一直到這靈命結束。悔改就是浪子從遠方回到父家,從此服事他,被他接納。浪子之所以會歸家,很明顯是由于被心中一種懊悔的意念所促使﹕「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里餓死麼?」( 15:17)然而,我們在這里所講的悔改,不僅僅是指懊悔。悔改是指一種「方向的扭轉」。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七章里,他「懊悔」和「悔改」兩個字都有用到,並且清楚劃分了兩者的意思。他提到一種「沒有懊悔的悔改」(林後 7:10),此乃憂傷的結果。但保羅也講到,人的心也許會感到憂傷,但不一定會向上帝悔改。



悔改所包含的要素

  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中有一條問題問﹕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意思?回答是﹕

  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罪人因真正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上帝在基督里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上帝,立志竭力重新順服。

  悔改包含些什麼呢?悔改的實際經驗和用情深度是會因人而異的,也會因各種各樣的人生背景和生活環境而各不相同。但在不同之中,有某些特征是相同的。

  (i)羞愧感的產生。當我們認識到罪已經使我們墮落,而且更重要的是,罪已經奪去了上帝在我們身上所有的榮耀形象時,我們便產生出悔改的心。這悔改的心往往與一種自覺羞己辱神的感覺一起產生。所以保羅說羅馬的信徒會覺得有「現今以為羞恥的事」( 6:21)

  (ii)謙卑感的產生。很奇怪的,當一個人開始為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愧時,他內心很可能會被他的傲慢所充斥,于是他開始為自己找借口!他的心也就因此變得越來越剛硬。但當上帝叫我們真悔改時,我們則會感到無法狡辯,唯有在上帝面前認罪、謙卑降服在他的審判台前( 3:19)

  (iii)憂傷悔疚之心的產生。被上帝降服後,我們因看到了己的現狀而會悔不當初,乃很自然、也很必要的事。我們會為自己曾經對不起上帝、對不起別人、對不起自己而感到痛悔不已。我們問自己﹕從前怎麼會浪費了那麼多的恩典,虛渡了那麼多的光陰呢!

  (iv)這一切還不能算是悔改。這些只是為真悔改而鋪路。真悔改會產生一股對罪恨惡的心,也就是悟罪時的感覺,因為那時,我們嘗到了罪真正帶來的苦頭;這也是上帝光照人心時所作的工作,叫我們全面認清罪的丑陋和可怖。我們不僅為罪所帶給我們的後果和不便而懊悔,我們更會像詩人大衛一樣,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得罪了你,惟獨得罪了你; 我行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 因此,你宣判的時候,顯為公義; 你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 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我母親在罪中懷了我。(51:3-5)

  我們也會像寇佩爾(WilliamCowper)那樣說﹕

   我痛恨罪, 罪使你傷透心, 罪使你遠我靈。

  (v)還有一點常會被人遺忘,也許是由于這一點與以上四點看上去不屬同一類吧。真悔改一定包含對上帝赦免之恩的認識。就好象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所言,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