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與聖靈書摘

HOLINESS AND THE HOLY SPIRIT – A DIGEST

 

[ Source: J.I. Packer, 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 chapter 3.

中譯本﹕<<活在聖靈中>>。筆者中譯。]

 

 

 

I.                 聖潔是基督徒的最優先考慮。Holiness Is A Christian’s Top Priority.

 

聖潔是親近神﹐學像神﹐將自己獻給神﹐討神的喜悅這是信徒心中最強烈的願望。

信徒們為什麼關心聖靈的事﹖因為聖靈主要的工作之一是使我們成為聖潔。

聖潔一詞根本的意義是﹕分別出來﹐分別為聖。

第一﹐聖潔是指﹕一切使神與眾不同的特性。

第二﹐聖潔是指﹕一切使信徒與眾不同﹐為神分別出來的特性。

 

彼前 1:15, 16


帖前 4:3, 7; 5:23

 

1:4; 5:25, 26; 2:10

 

12:1

 

林後 7:1 

 

聖潔是神所賜的恩典﹐同時是神的吩咐。我們必須常常為聖潔祈求﹐也必須竭力在生活中每天實踐聖潔。

 

 

定義  

一個聖潔的人﹐他的聖潔就是他生活的獨特性格。這是他分別自己為聖﹐為

神而活的表現﹔同時是神的恩典不斷更新他的內心所導致的。

 

成聖與聖潔 (歐文) Sanctification and Holiness (John Owen): 

成聖是神的靈直接在信徒心靈中的工作﹕聖靈潔淨他們的本性﹐除去罪性中的污穢與不潔﹔在他們裡面重新恢復了神的形像﹔以致他們可以藉著一個屬靈的﹐恩典的原則與習慣將自己獻給神﹐照耶穌基督的吩咐和條件﹐過順服神的生活。

 “Sanctification is an immediate work of the Spirit of God on the souls of believers, purifying and cleansing of their natures from the pollution and uncleanness of sin, renewing in them the image of God, and thereby enabling them, from a spiritual and habitual principle of grace, to yield obedience unto God, according unto the tenor and terms of Jesus Christ…  Hence it follows that our holiness, which is the fruit and effect of this work, the work as terminated in us, as it compriseth the renewed principle or image of God wrought in us, so it consists in a holy obedience unto God by Jesus Christ, according to the terms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from the principle of a new nature.” 

 

聖潔就是﹕完全獻給神的人﹐與神的親近。聖潔的本質就是﹕順服神﹐向神而活﹐為神而活﹐效法神﹐遵守神的律法﹐站在神的一面抵擋罪﹐行公義﹐活出善行﹐跟從基督的教導和原則﹐在聖靈裡敬拜神﹐以敬畏基督的心愛神﹐事奉神。

從我們與神的關係來看﹐聖潔的表現就是﹐專一熱愛神﹐討祂的喜悅﹐愛慕祂﹐忠於祂﹐完全歸給祂﹐讚美祂。

從我們與罪的關係來看﹐聖潔是一場抗戰運動﹐一種堅決的操練﹐絕不體貼肉體的情慾﹐反之治死肢體中一切的罪行。  (5 16 ﹔羅 8 13)

總之﹐聖潔就是像基督這是神所教導﹐聖靈作成的﹔聖潔是作一個獻身門徒的真義﹐是信心藉著愛活出來的明證﹐是重生的人裡面超自然的生命藉著正直生活的流露。

 

 

II.               為什麼聖潔今天被忽略 

 

1.     以人為中心﹐以自己為中心的敬虔』(屬靈)觀。

真正的聖潔就是過敬虔的生活。而敬虔是植根於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命。

 

2.     活動主義生活太忙﹐無瑕顧慮追求聖潔。

你假如太忙去禱告﹐那麼你真正是太忙了。可是我們不感覺須要禱告﹐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依靠自己﹐在我們的工作上自信。我們認為﹐我們的技能與資源﹐和我們優質的節目﹐本身就會結出果子﹔這是理所當然的。

 

3.     今天的基督徒對神自己的聖潔缺乏敏感。

我們不常想到﹐神已啟示祂恨惡祂收養的兒女生命中的罪惡。我們也不像先祖們﹐聽到神

的話時懂得戰慄﹔他們因怕得罪神而恐懼。我們也沒有在生活上表現對不敬虔事物的憎

像猶大所說﹐憎恨被肉體污染的衣服(猶大書23)。我們不認真面對神對付我們的

首要目標﹐是在公義上鍛煉我們﹐這種鍛煉帶來將來的喜樂。我們認為這種人生觀不配稱

基督教 ﹗我們以為神的目標是要把歡樂堆在我們的頭上。我們沒有調整我們的思

維﹐正視聖經所正視的﹕在神的眼中﹐罪是污染﹕罪是污穢。

 

 

III.  聖經 中的聖潔﹕基本要素 

 

1.      聖潔的本質﹕生命藉獻身而完全被改變。

 

聖潔這詞Hagiasmos – hagios ﹐說出一種關係﹕分別出來﹐為著神分別出來。

一種道德上﹐屬靈上的本質。公義﹐純潔﹐不論裡面或外面。

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乃是已被神接納﹐被分別為聖。這事實是生命改變的基礎。

基督徒在世界上無論作什麼﹐參與什麼事業﹐都必須先有一個深層的意識﹕他已經是從人類﹐從世界萬物被分別為聖了。一個真正聖潔的生活的基礎﹐是完全從萬事﹐從所有身邊的人配偶﹐父母﹐孩子﹐上司﹐鄰居等徹底的分離﹐完全歸

屬神﹔在這個分離 (分別) 上﹐基督徒建立一種有秩序﹐付代價的獻身生活﹕為了主的緣故﹐把自己獻給配偶﹐父母﹐孩子﹐上司﹐鄰居等。

徹底的從所有被造者與被造物分離﹐以造物者為至愛的對象唯有這種生命才可能活出徹底投入別人的生命﹐投入他們的需要中的生活方式。

 

2.      聖潔的處境』(先決條件 ﹕藉著耶穌基督被神稱義。

聖潔的人不以自己的聖潔為榮﹐只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榮。因為無論一個人多麼聖潔﹐只不過是被神稱義的罪人。他只從這觀點看自己的真相。

一個基督徒最自然的自我認識﹐就是視自己為首要的罪人。

 

3.      聖潔的根源﹕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復活。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意義﹕結束了以前被罪轄制的生活。

與基督同復活的意義﹕事基督從死裡復活的能力﹐現在在基督徒的生命裡運作。

他們從本性的核心已被改變了。

他們改變了﹔以前對神的律法總帶著負面的﹐感冒似的反應。這種反應聖經稱之為

』,從生命的寶座上被扯下來了。他們裡面新造了一顆渴慕神的心。

一個信徒成為聖潔﹐乃是學習在實踐中活出那在心裡已經成就的事實。

聖潔是一位靈裡已經復甦的人最自然的反應。

就等於犯罪﹐是一位靈裡死的人最自然的反應。

當一個基督徒順服神﹐追求聖潔的時候﹐他乃是隨從他裡面新的心最深的渴望。

 

4.   作成聖潔的那位﹕聖靈

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為我們成就聖潔。

預備 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 在我們裡面創造順服神的心志。

與神合作的恩典在我們裡面維持順服神的實踐。

透過聖靈的工作﹐基督徒立志作正直 的事﹔他的確作這些事。因而養成作正直的事的習慣。從這些習慣﹐一個正直的品格被建立起來。

種一行動﹐收一習慣﹔種一習慣﹐收一品格。

“Sow an action, reap a habit; sow a habit, reap a character.”

聖靈透過方法』(means, 恩具means of grace 行事。

客觀的方法﹕聖經真理﹐禱告﹐團契生活﹐敬拜﹐聖餐。

主觀的方法 ﹕開放自己被神改變﹔默想﹔聆聽﹔自我質問﹔自我反省﹔

自我勸導﹔與別人分享我們心中所想的﹔衡量我們每一次對事物的反應。

一般來說﹐聖靈帶領我們成為聖潔的方法﹐是在我們裡面養成聖潔的習慣。

聖靈的果子本身﹐就是一系列的行動和對事物反應的好習慣。

心思意念的習慣﹕習慣一種思維﹐感受﹐行為的方式。

習慣﹐在聖潔的生活中至為重要。

我們的操練與努力﹐必需有聖靈的賜福。

 

5.  聖潔的經歷﹕爭戰的經歷 

靈的願望就是我們被更新的心地願望。

肉體的願望 --就是相反的﹐住在我裡面的罪的傾向。

7 20

 

衛斯理天使般的完全“Angelic Perfection” ﹕一切的事都盡其所能的正直﹐智慧﹐全

心榮耀神。

外面有爭戰。裡面也有爭戰。

 

6.  聖潔的準則﹕神啟示的律法 

公義和聖潔是相輔相成的﹐其實﹐兩者是同一件事。

4 23-24

 

聖潔乃是公義﹔公義的生活表明我們已獻給神。

公義乃是聖潔﹔聖潔就是傚法神的律法的生活方式 實踐  

律法 --神在人生命中的要求。

神的律法對人類的要求與禁止﹐包含在十誡裡﹔先知﹐使徒﹐與耶穌基督﹐和聖經

討神喜悅的人﹐都解釋和應用了律法﹔而耶穌基督自己的生命﹐可以說就是律法的『道成

肉身 (the law incarnate)

律法是屬乎靈的﹐公義的﹐善的。

7 12 14

 

 

律法的要求﹐反映了造物主的性格。效法律法﹐就是神在人裡的形像﹔這形像在墮落時失去﹐藉著神的恩典﹐又在我們裡恢復了。

律法所訂下的標準是不變的﹐正如神是不變的。因此﹐聖潔的活現﹐就是成全這公義的準

則﹕遵行律法。

以神的律法為我們的準則﹐與律法主義不同。

 

律法主義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以為律法的一切要求都寫在一些規則上﹐這些規則對所有的情況都適用﹔而不考慮到

我們的動機﹐目的﹐和心裡的精神。耶穌特別暴露這種律法主義﹕守律法與否﹐最重要的

是我們的心願與目的。

二。以為在形式上遵守律法﹐就可以得到神的喜悅。

保羅特別指責這種律法主義﹕保羅(聖經) 堅持﹕我們被稱義﹐只藉著信心﹐

只透過基督﹐不可能靠守律法。

今天的福音派信徒們﹕比較在第一種律法主義上軟弱。

我們會為自己和他人製造一些規矩 (是聖經所沒有的) ﹐然後對待那些遵守這些

規矩的人為屬靈的優越分子。

有些福音派基督徒限制基督徒的自由 -- 這並不是聖潔的道路﹗

感謝主﹐近年來對此有批判和回轉。

 

7.  一顆聖潔的心﹕充滿愛的心 

 

愛是律法的總綱 (22:35-40) ﹔聖首先的果子 (5:22) ﹔沒有愛﹐所謂基督徒 一無所有(林前13:1-3)

 

愛超越規條 (但不是違背歸條) ﹐重視他人﹐謀求別人的幸福與榮耀。

愛在本質上不是感情。愛是一種行動方式。愛若是從感情開始﹐它必須超越感情

才能真正是愛。真正的愛﹐一定不只是感情。

愛是給予。

約壹3:16-18

 

約壹4:7,10,11

 

耶穌是律法的道成肉身。耶穌也是愛的道成肉身。跟隨耶穌的自我犧牲的道路﹐就

是最完美﹐最純真的聖潔。

冷冰冰的﹐心硬的聖潔是自我矛盾的﹐是不可能的。

愛神﹐愛別人這就是律法所強調的。愛是付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