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神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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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施恩的神 God revealed as the Applier』
目錄
1. 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 | The Ministry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Life of Christians | |||
2. 救恩的實施:在聖靈裡與基督聯合 | The Application of Redemp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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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救恩的實施: | 恩召 | 重生 | 悔改相信 | The Application of Redemption: Calling, Regeneration, Repentance and Faith |
4. 救恩的實施: | 得稱義 | 成聖潔 | 蒙保守 | The Application of Redemption: Justification, Sanctification, and Perseverance |
5. 教會的本質與使命 | The Natur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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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教會的事工、施恩的媒介 | The Ministry of the Church and the Means of Grace | |||
7. 信徒離世與基督再來 | The Departure of Christians and the Return of Christ | |||
8. 最終的結局 | The |
前言
「神學」乃是「學神」,就是透過「聖經—神的話」來學習認識祂,而認識祂就是永生;所以,神學是生命的學習,是靈修、敬拜、讚美的生活。本書的目的,是以淺顯易明的短篇文字,介紹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闡明靈命生活的關連。因此本書的寫作重點,並非哲學思想辯論或介紹各派理論,乃是根據聖經本身所說的,精簡扼要說明福音信仰的要點。所以,內容討論盡可能加註聖經經文引據,以助讀者深入查考默想,反省信仰生活,遵行主的話,喚起靈修敬拜,活在神面前。
全書根據聖經三一真神的信仰,共分三卷:卷一「創造的神God revealed as the Creator」,以「上帝的啟示曉諭」為中心,來查考「聖經論」與「神論」;卷二「救贖的神God revealed as the Redeemer」,以「基督的十架代贖」為焦點,來研究「人論」與「基督論」;卷三「施恩的神God revealed as the Applier」,以「聖靈的實現救恩」為重心,來解釋「救恩論」、「教會論」、「末世論」。每卷皆為八課,每課都有閱讀內容與討論題目,可作各人研究或小組討論之用。
聖經啟示我們,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位格有別,而本體同一。當我們從聖經來思想「聖靈的工作」時,不能忘記:聖靈的工作總是不與聖父聖子分開,祂總是被稱為是聖父與聖子的靈。
1. 聖靈的職事
由於救贖啟示是在歷史中漸進曉諭出來的,關於聖靈的啟示,新約當然是比舊約更豐富,更完整,更清楚。因此,聖經中論到聖靈的位格與工作的經文,百分之八十是在新約。更豐盛的啟示正是更美之約「新約」的主要特色,也是與「舊約」對照的關鍵。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6-11作了四個尖銳的對比:「得生的」比照「致死的」;「稱義的」比照「定罪的」;「這現在的」比照「那從前的」;「這長存的」比照「那廢掉的」,來說明「新約的職事」當然是比「舊約的職事」更有榮光。新約的職事的榮光極大,甚至大到一地步,使「舊約職事」的榮光黯然失色。
為什麼呢?因為「新約的職事」是「聖靈的職事」,而聖靈是叫人活,所以,保羅說:「那『聖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林後三8,照原文直譯)因此,我們因這極大的榮光,就有這樣「榮耀的盼望」(11-12節)。我們若要深入明白此「榮耀的盼望」對基督徒生命生活的意義,享受這「充滿榮光的大喜樂」,則必須先瞭解:聖靈在舊約的工作與其在新約的工作之異同。
2. 聖靈在舊約的工作
聖經告訴我們,從起初創造之時,聖靈就已活躍動工。首先來看創造之工:
2.1 創造Creation
創世記說到在創造之時,聖靈與聖父聖子同工:「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一2)。詩篇一0四30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此與29節對應:「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約伯記三三4:「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這節經文特別描述神的靈創造之工。從以上這些經文配合創世記一2來看,在三一真神的整體工作而言,聖靈工作的特點是在「實施與完成」。從聖靈在救贖大工的實現上所扮演的角色也可看出此點:聖父差遣,聖子臨世,聖靈稱義(提前三16);在信徒所蒙受的救恩上,是聖父定規計畫,聖子代死復活,聖靈運行實施。
2.2 護理Providence
聖靈是創造之工的執行者,也是神護理掌管受造界的執行者,更是神與祂子民同在的媒介。「靈ruach」此詞可表達「風,氣,生命位格存在的活力」,據可知此:神的靈乃是神子民生命氣息的由來,也是延續其生命存在的動力。神藉聖靈與祂的兒女同在,為要完成其救贖計畫在歷史中的目標:神的治理,與倫理生活:
(1) 外在治理
聖靈分賜各樣美善恩賜給神的子民,包括領導與技能兩方面。摩西有聖靈與他同在,並且神將降在摩西身上的靈分賜那七十長老,使他們能與摩西分擔治理神子民的聖工(民十一25)。為了建造會幕,主也以祂的靈充滿了比撒列,使亞何利亞伯心裡靈明,來做各樣的巧工(出三一1-11; 三五30-35),使祂的榮耀在子民當中藉會幕返照出來。此外,主耶和華也賜下祂良善的靈教訓子民(尼九20),又用祂的靈藉眾先知勸誡他們悔改遵行聖約(尼九30)。
(2) 內在生活
神的靈在舊約就已經被稱為「聖潔的靈」。「聖潔」此詞在舊約必然包含道德倫理生活方面的延伸。因此,在詩篇五一11裡,大衛承認其道德上的失敗,破壞了與聖靈的關係。以賽亞書六三10-11告訴我們:以色列人靈命生活的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聖靈所結的果子,在加拉太書五22-23所列舉的,其實以賽亞書已經描述這些是住在彌賽亞身上的聖靈的彰顯,特別是在十一1-5與四二1-4所列舉的。既然這些果子在作為典範的彌賽亞身上彰顯,因此也要在每一聖約子民生活中結出來,此即主將祂的聖靈降在他們中間的原因(賽六三11)。
2.3 救贖Redemption
「內在生活」與「外在治理」是分不開的,是一體的內外兩面;然而,此兩者都必須以「救贖」為根基。聖靈的工作顯明「上帝的拯救與同在」,這可從下列三方面來思想:
2.3.1 聖靈感動先知寫成聖經
聖靈藉眾先知說話,正如大衛在撒母耳記下二三2-3所見證的:「主耶和華藉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眾先知的話,不是出於人意,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提後三16)。聖靈指引眾先知注目基督,使他們得了啟示傳講出來(彼前一11-12)。使徒保羅也明言眾先知所寫的聖經是救贖性的:「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聖經是神藉聖靈賜下的,為要提供救恩之路。
2.3.2 聖靈是神救贖行動的執行者
以賽亞書六三7-14在回顧舊約最具代表性的救贖行動「出埃及」時,將此清楚表明出來:「祂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在古時的日子常保抱他們,懷搋他們。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耶和華的靈使他們得安息,彷彿牲畜下到山谷」。此段經文指明:
(1)聖靈與摩西同在,使摩西施行神蹟(11-12節,參出八19)正如祂與主耶穌和使徒同在,使其施行神蹟奇事一樣(路十一20; 來二1-4)。聖靈是神救贖行動的媒介與見證者(提前三16; 來九14);
(2)聖靈引領神子民進入聖約的恩福,「主耶和華的靈使他們得安息,彷彿牲畜下到山谷」(14節)。神在舊約藉著祂的靈使以色列人出埃及得安息,主基督在新約也藉著同一位聖靈使我們得安息(太十一28-30);
(3)聖靈是救主上帝施行「出埃及救贖」的執行者(8-10節)。施行拯救的是上帝,以色列人所悖逆的是上帝;然而,他們背叛上帝,特別被稱為是使主的聖靈擔憂。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30將此進一步在新約的救贖背景中解明出來;
大衛在詩篇五一篇的懺悔禱告:「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11節),其緊鄰上下文「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與「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顯明了:「聖靈救贖性的同在」在舊約就已經是神子民的終極關懷。
2.3.3 聖靈使信徒結出得救的果實
新約信徒結出靈命之果(如加五22-23聖靈的果子),完全是聖靈的工作。從新約回顧舊約,這些特徵已經在舊約信徒身上彰顯出來。因此,他們不只是給我們立下「因信稱義」的榜樣(如羅馬書四章,亞伯拉罕),更留下「因信而活」的見證(來十一;雅二14-26;五17-18)。基督徒讀詩篇不只是看見舊約聖徒的喜怒哀樂,與之認同;更可從其中找到「依靠聖靈全心敬拜神」的典範。這些「聖靈同在結出得救的果子」的展示,證明聖靈「拯救的職事」是從舊約連貫到新約的。
從以上的討論,可總結說:聖靈在舊約的工作是活躍的,主動的,特別是在「建立聖約國度」,「塑造整全生活」,「產生得救果效」三方面。祂的工作是合一的與持續的。
3. 聖靈在新約的工作
從救贖歷史的進展來看,聖靈在新約的工作,固然是承繼舊約,但是更上一層樓,帶來劃時代的新發展。哥林多後書三章比照兩約說:聖靈在新約的職事,其榮光是極大長存且極重無比的。要明白箇中要義,我們必須深入瞭解「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
五旬節是屬於「基督事件 the Christ event」的一部份,「基督事件」是指「基督的死、復活、升天、聖靈降臨」,即以「基督救贖」為中心的複合事件。五旬節是從舊約轉移到新約的分水嶺,是顛峰的標誌,指明「拯救的日子」已成了「現在」(林後六2)。聖靈在新約的工作是「新」的,原因在此。
3.1 五旬節事件
從使徒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徒二14 - 36),我們可見五旬節事件的真正意義。彼得引證約珥書二28-32來解釋五旬節當天所發生的事:「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先知的話(原文直譯,和合本作「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先知的話」(徒二17-18)。
3.1.1 聖靈的降臨
請注意彼得此篇講論的重點有四:
(1)彼得說「聖靈降臨」正是表明先知約珥所說的「末後的日子」預言已經應驗實現。長久以來所盼望的「主降臨的日子」已經來到;來世的權能現已彰顯流露出來。
(2)其中,我們看見「聖靈的分賜」與舊約之時有一區別。現在是毫無限量的「澆灌」下來,沒有地理種族的限制,給所有主的兒女。聖靈現今的工作是在普世凡有血氣的身上。正如使徒行傳二5-12所表明的,「五旬節」是「巴別塔」的撥亂反正:巴別塔事件,是因人犯罪遭刑罰而說別人聽不懂的口音,導致混亂分散(創十一1-9);五旬節事件則是因神恩典賜拯救而說別國的鄉談,帶來交通合一。原先因罪與罰所招致的解體崩離,現在因聖靈的恩典與恩賜而得醫治和好。
(3)彼得在此篇信息的結論(徒二32-36),鄭重宣告:「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彼得特別指明:五旬節是聖子復活升天後,從聖父領受了所應許給祂的聖靈,澆灌下來;主耶穌差遣聖靈降臨(約十四15-20; 十六7)就證明祂已經坐在天父的右邊,應驗了詩篇一一0篇1節「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凳」;這也可說是應驗了詩篇二8「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給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
(4)因此,屬「摩西之約」的一些時效性的特徵(如對「先知、君王、祭司」在性別、年齡、身份的要求),就因而廢棄了,這是使徒行傳二17-18引證約珥書預言應驗的主要論點。在舊約,聖靈來臨的典型表顯,是「先知受感說話」(民十一24-29; 撒上十10-11)。原來,聖靈在摩西律法的施行時所設的一般限制,現在,在新約裡已經撤去。現在,無論兒或女都要說「先知的話」;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這些都是舊約中領受「先知的話」的方式)。現在,在基督裡,我們都是先知。摩西的禱告(即在舊約所盼望但未實現的):「唯願耶和華的百姓都是先知(原文直譯,和合本譯作「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祂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十一29)現今在五旬節終於實現了。
3.1.2 聖靈的時代
總結上述四點,五旬節的中心意義就是:原來在摩西制度下,要藉著特別職分(先知、君王、祭司)臨到神子民的,現今靠著基督藉著聖靈就直接臨到我們身上。「聖靈的降臨」表明我們每一基督徒在新約所得的地位,與神的關係,原是舊約裡只有少數人才先嚐的。「五旬節」是「逾越節」之後第五十天,是「初熟節」,也是紀念「西乃山賜下律法」的日子。因此,在我們主耶穌復活之後的五旬節這一天,立下救贖歷史中嶄新的里程碑,是非常適切的。在這一天,「實體」來到,作為「影兒」的摩西制度成為過去,被成全了;在這一日,有三千人悔改信主受洗,豐收了普世莊稼的初熟之果。「聖靈在五旬節的降臨」開始了「聖靈工作」的新世代,其特徵是:「普遍性universality」(萬國萬民,徒二9-11, 39),「密集性intensity」(澆灌下來,徒二33),與「均平性equality」(每一基督徒都領受了,徒二38)
3.2 主臨別的講論
主耶穌於十架受難之前,在逾越節晚餐與門徒臨別的講論(約翰福音十三至十七章)中,祂清楚說到自己與聖靈的關係,以及聖靈與門徒的關係。那天晚上,主耶穌告訴門徒說祂要離開他們而去,門徒非常憂愁失望。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一開始就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更將真情告訴他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十六7)為何主耶穌離去,聖靈保惠師到門徒這裡來,是有益的、更好的呢?這對當時的門徒或今天的我們,都是不易明白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對「聖父」與「聖子」有所認識與經歷,然而,對「聖靈」感到陌生與疏遠。所以,主耶穌在離世之前,祂要告訴門徒「聖靈」是誰,祂的名稱與工作為何,使得他們能認識聖靈,當他們領受聖靈並活在祂的大能裡時,會歡迎愛戴祂,享受在祂裡面的交通與團契。
3.2.1 永遠的同在
其實,這位聖靈,對門徒而言並非是完全陌生的。主耶穌在約十四17對門徒說:「你們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原文是現在式)」,因聖靈在主耶穌生命裡面,而主耶穌與門徒同在,所以聖靈就與門徒同在,這是「伴隨的」同在,即「間接的」同在。然而,更奇妙的是主耶穌接著說:「祂也要在你們裡面(原文是未來式)」,這表明聖靈要來住在門徒生命裡面,自五旬節之後,門徒認識祂,是因祂住在門徒裡面,這是「內住的」同在,即「直接的」同在,而且是「永遠的」同在,門徒真是永不孤單了。
所以,主耶穌在約七37-39宣告信祂的人要領受聖靈,在「臨別講論」裡告訴門徒領受的時候就要到了:「還有不多的時候…到那日;等不多時…再等不多時…到那日」(約十四19-20; 十六16-24),即「復活,升天,五旬節」。主耶穌對門徒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十四18;參約十六16),這應許在五旬節就應驗了。因為在五旬節那一天,且自那一天起,主耶穌就藉著聖靈來住在門徒裡面(十四19-20)。
3.2.2 聖靈的工作
不僅如此,主耶穌更清楚告訴門徒所要領受的聖靈是誰,他的職事為何。主耶穌在約十四16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原文作『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主耶穌在此表明兩要點:第一,祂自己是門徒的保惠師,祂與門徒的同在是暫時的;第二,祂要求父差另一位,像祂一樣的保惠師來與門徒同在,並且是永遠的同在。「聖靈是另一位像主耶穌的」是明白此段經文的關鍵。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顯明自己三件事:
(1)祂是門徒的「教師 Teacher」,祂教導門徒一切的話(25節),祂要差遣聖靈來作門徒的教師,指教他們(26節);
(2)祂是門徒的「保惠師 Counselor」,祂安慰門徒不要憂愁(1節),聖靈要來接替祂成為門徒的保惠師(27節);
(3)祂是門徒的「家庭工程師 Home-maker」,祂離世到父那裡去為門徒預備住處(2-3節),聖靈要來在門徒生命裡面,使主耶穌住進他們心裡(20, 23節)。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看見:所有主耶穌為門徒已做的與要作的,聖靈也要同樣作在門徒以及今天的我們身上;聖靈成為我們的「教師,保惠師,家庭工程師」。真是何等的奇妙!
4. 結論
聖靈在我們基督徒生命中的工作,實在是奇哉美哉,是極大的榮光,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是舊約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如今在新約已顯明了。這奧秘在我們基督徒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藉著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此即「榮耀的盼望」(西一26-27)。
□作業(討論題目):
1. 聖靈在救贖大工上所扮演的角色為何?
2. 聖靈在舊約的工作有哪些? 「救贖」的工作有哪些方面?
3. 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真正意義為何?
4. 新約是聖靈工作的新世代,其特徵為何?
5. 五旬節之後,門徒就永不孤單了,為甚麼?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此即表明:我們受了聖靈的洗,與主基督聯合,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並且我們在聖靈裡吸飲活水的泉源,與主基督團契交通,在基督身體內生活。聖靈的奇妙工作,使我們與主聯合、享受基督。
1. 聖靈工作的方式
主耶穌給聖靈的三名稱「教師」、「保惠師」、「家庭工程師」,也是職稱,顯明了聖靈在新約的工作的三方面,即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奇妙善工:
1.1 教導真理
聖靈是我們的「教師」,因祂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祂直接住在門徒裡面,叫門徒想起主耶穌所說過的一切話(約十四26),以及引導門徒明白主耶穌當時尚未說的;祂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5)。換言之,我們的教師不再隱藏,祂使我們與主耶穌聯合在一起,教導我們,帶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祂開啟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那榮耀的救主。我們所受的這恩膏,一直與我們同在,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約壹二27)。
1.2 賜下平安
聖靈是「保惠師」,因祂是「平安的靈」(約十四26-27)。「保惠師」此字在原文涵意豐富,可譯為「訓慰師,賜力量者,幫助者,輔導者,辯護者,保護者」;此字在約翰壹書二1譯為『中保』:「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這表明此字的中心意義是:替我們說話、保我們、救我們、安慰我們、賜恩惠給我們的那位;簡言之,就是「賜平安者」。所以,「保惠師或中保」就是帶給我們真正平安的那位。當主耶穌在約十四26說:他要差遣聖靈來作我們的老師指教我們時,接著在27節立刻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這明顯是指:聖靈是主耶穌的保惠師,主耶穌在世時經歷了聖靈的保惠安慰同在,現在主耶穌要將「祂的保惠師」賜給門徒作「他們的保惠師」,使他們得到「祂的平安」。如此,主耶穌留下的「平安」是真實的,不像世人所賜的是空的(27節)。既然聖靈是賜平安的靈,我們就在主裡有勝過苦難的平安,真的可以放心了(約十六33)。
1.3 建造聖潔
聖靈是「家庭工程師」,因祂是「聖潔的靈」(約十四23)。主耶穌去榮耀的天家,為門徒預備住處,將來必要接門徒去那裡(約十四1-3)。然而,我們要去天家之前,我們必須先要成為「神的家」,即神居住的所在。換言之,我們必須先有神的同住同在,將來才能被接到天家與祂同在。因此,主耶穌差遣聖靈來進入門徒裡面,建造門徒成為「神的居所」。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與他同住 make our home with him」(十四23)。所以,主耶穌賜聖靈給我們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能成為聖父與聖子的家,使聖父聖子可以安居在我們裡面 feel at home。聖靈的確是家庭工程師 Divine Home Maker,祂在改造我們,重建我們的生命,把我們從一片罪惡的廢墟,改變成聖潔的靈宮(彼前二5),使我們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因為聖靈是「聖潔的靈」(約十四26, 照原文直譯),所以祂能使我們成為聖潔,建造我們成為聖殿(林前六19-20)。
總結以上所述「聖靈在新約的職事」的三方面:祂是我們的教師,親自教導我們真理;祂是我們的保惠師,親自帶來平安;祂是我們的家庭工程師,親自使我們成為聖潔。
2. 聖靈工作的目的
從以上所述,我們已清楚看見:聖靈在新約工作的特徵,在於祂與信徒的同在是如此的親密真實,簡直就等於主耶穌親自內住在我們裡面。而其目的就是要在我們身上重建神的形像,即「變成主耶穌基督的形狀」(林後三18),因「基督本是神的像」,「是神本體的真像」(林後四4;來一3)。因人犯罪所虧缺的「神的榮耀」,如今已重新顯在基督耶穌的面上(林後四6),聖靈更新變化我們,使我們變成主耶穌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神從起初揀選了我們,叫我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神藉使徒所傳的福音,召我們到這地步,目的是要我們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帖後二13-14)。羅馬書八29說:神預先定下我們要效法祂兒子主耶穌的模樣,使主耶穌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聖靈就是「神的預定」的執行者,使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的模樣。
2.1 成為基督的模樣
這「越來越像,榮上加榮」的過程,一直進行到我們身體復活時才完成,即「我們身體得贖,完全得著神兒子名分」時(羅八23)。如今我們熱烈盼望等候,因「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聖靈,若住在我們心裡,那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者,也必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那時,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被改變形狀,和主耶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我們必要像祂,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1-2)。這就是人的靈魂身體完全得贖,成為完全聖潔:所依照的「典範」是主基督;「來源」是與祂聯合;「目標」是成為祂的模樣。
2.2 具體實踐的標竿
以上所提的是基督徒生命與生活的大綱架構,而整本聖經是其具體內容的實踐,因聖經見證顯明主基督,以及如何效法基督。成為基督的模樣,包括靈命、品格、理智、情感、意志各方面,是全人全方位的更新變化。總的來說,聖經告訴我們兩大標竿:
2.2.1 操練『僕人』的事奉
為要彰顯完全聖潔的人性,為要重建我們,為要賜下祂的聖靈給我們,神的兒子主耶穌降世,取了奴僕的樣式。祂是「主耶和華的僕人」(賽四二1-4; 四九1-6; 五十4-9; 五二13 –五三12),是我們的至高典範,祂對神對人都盡忠到底。「僕人的事奉」有兩個主要特點:
(1)「謙卑」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講「臨別講論」之前,以手巾束腰為門徒洗腳,這是道成肉身謙卑降世的縮影,「成為僕人」的寫照;主耶穌自己吩咐我們:「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5)。所以,彼得據此說:我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作手巾束腰(彼前五5)。主耶穌是被聖靈充滿的「神的僕人」,我們既然有同一位聖靈內住,當然要跟從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
(2)「溫柔」 主耶穌邀請人到祂這裡來得安息,因為祂心裡柔和謙卑(太十一29)。「溫柔」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是「主耶和華的僕人」的特性,因有主的靈在他身上,所以「祂不喧嚷,不揚聲 …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賽四二2-3)。因此,我們每一位「有聖靈內住」屬神的人,要追求「溫柔」(提前六11);作主「僕人」的人,要學習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屬乎聖靈的人,要用溫柔的心挽回被過犯所勝的人(加六1);主的僕人,要溫和待眾人,用溫柔勸誡那抵擋的人(提後二25);總之,要藉著基督的溫柔和平來勸人(林前十1)。
綜合以上所述,「謙卑」與「溫柔」,是「被聖靈重建,成為基督模樣的人」的標誌。
2.2.2 體驗『兒子』的生命
如前所述,「聖子的靈 the Spirit of the Son」是「賜神兒子名分的靈 the Spirit of Adoption or Sonship」。祂的工作是要將一切屬基督的顯明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17),這包括我們成為神的兒女,與祂相交,承受基業。聖靈要帶領我們經歷體驗「兒子的生命」,是祂領我們認識神是我們的天父;所以,凡被聖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女(羅八14)。因我們所領受的是聖靈,就除去了奴僕的心,靠著祂,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祂也呼叫「阿爸父」幫助我們(加四6);如此,聖靈親自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祂使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羅八17)。
唯有體驗神是我們的天父,才能使我們經歷「主禱文」的實際,脫離假冒偽善(太六1-8,16-18)與恐懼憂慮(太六19-34),得到真自由。唯有接受萬靈之父的管教,這才顯明我們是祂的兒女;我們順服祂的管教,才能使我們得益處,與祂的聖潔有分(來十二5-10)。聖靈在我們裡面做工,使我們有兒子的心,使我們甘心順服,成為像主耶穌模樣的兒子,這就是新約所要至終實現的(結三六26-28),即真認識神是我們的父,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壹三1; 啟二一7)。
藉著聖靈,我們得著主耶穌基督所要我們得的一切,祂是我們得豐盛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我們靠著聖靈得生,靠著祂而活,靠著祂行事(加五25),使我們謙卑柔和,作天父順命的兒女。
3. 飲於活水的聖靈
我們與主基督聯合,要長成基督的模樣與身量(弗四13);此成長的能力來源,在於叫人活的聖靈(林前十五45);我們得以變成主基督的形狀,這是主的靈的生命供應(林後三17-18)。換言之,我們要活像基督,必須飲於這位聖靈(林前十二13),過著聖靈充滿的生活(弗五18-21)。
「靈水:活水滋潤乾渴的心靈」這是舊約時代神子民的渴望,等候基督來時帶來活水泉源(林前十4;詩一0五40-41;七八15-16;賽四三20)。這是指「聖靈的降臨:澆灌充滿在神兒女的身上,是活水泉源,洗淨罪污,解除乾渴」(賽三二15; 四四3; 結三六25-27; 四七1-12; 亞十三1; 十四8)。這也是在撒瑪利亞的雅各井旁,主耶穌基督所預告的:「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這更是祂在「住棚節宣告」所給我們的應許。
3.1 住棚節的宣告
使徒約翰回顧當年主耶穌在住棚節所說的話(約七37-39),此處的背景是住棚節的最後一日。住棚節期的慶典禮儀是:節期的每一日(除了最後一日)祭司從西羅亞池取水,以金瓶盛裝,帶回聖殿,在歡呼慶賀聲中,藉漏斗將水注入燔祭壇的底座。這有雙重目的:
(1)回顧以色列人在曠野,摩西從磐石中引出水來(民二十2-13);紀念神所賜給他子民的恩福;
(2)前瞻盼望彌賽亞來臨的大日,因那時神將賜生命的活水給他子民享用。到那時,以賽亞書十二2-6的應許「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就會實現了。
住棚節的最後一日是最高潮的時刻,所以被稱為最大之日。此日不行取水之禮,以表明所長盼的那日尚未來到,仍須等候此「活水泉源」的來臨。
3.2 五旬節的應驗
就在住棚節「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就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七37-39)。主耶穌此應許,是在祂得著榮耀(復活升天)之後、「五旬節聖靈降臨」之時,就應驗了。自五旬節起,聖靈降臨與基督徒同在,在他們裡面成為活水的泉源,直湧到永生(約七38; 四14)。
所以,彼得在五旬節當天的講道,說明了五旬節的應驗,然後發出呼召邀請:「你們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38-39)。
3.3 聖靈的洗
悔改奉耶穌的名受洗,使罪得赦免,此即舊約所說「開一救恩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結三六25-28)。施洗約翰只是用水施洗,叫人悔改,並無赦罪能力;惟有主基督用聖靈給我們施洗,才能洗淨我們的罪(太三11-12)。所以,主基督復活之後升天之前,吩咐門徒等候父神所應許的,即在不多幾日的「五旬節」所要帶來的「聖靈的洗」(徒一4-5)。
五旬節聖靈降臨,帶來了「聖靈的洗」;彼得呼召人們悔改,接受福音,即「聖靈的洗」救恩的泉源。因為「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在此「水」表明聖靈重生我們,洗淨我們(約三3-8;結三六25-28)。所以,我們因著聖靈受洗,得以進入主基督裡,成了基督身體的肢體(林前十二13)。換言之,我們因聖靈重生的洗與更新,得以與主基督聯合;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三5-6)。我們在主基督裡得重生,這就是「聖靈的洗」,使我們得著聖靈內住,活水的泉源開始在我們裡面湧流,直湧到永生。聖靈住在我們心裡,使我們與基督連結成一體,使我們屬於基督。每一位重生的人,都得著聖靈內住;人若沒有聖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3.4 聖靈充滿
受了「聖靈的洗」之人,成為基督裡的人,聖靈在他裡面成為活水泉源;他要飲此活水的泉源,享受主基督裡的一切豐盛(西一19;二2-3, 9-10);領受基督的豐滿,恩上加恩,天天飲於聖靈,此即過著「聖靈充滿」的生活(林前十二13)。「聖靈的洗」使我們與基督連合為一體(Union with Christ);「聖靈充滿」使我們享受在基督裡的一切豐富(Communion in Christ)。
3.4.1 聖靈充滿的意義
聖靈的洗,即聖靈的內住,是基督徒生命的起點,靠聖靈得生命;聖靈的充滿,是基督徒成長的歷程,靠著聖靈行事(加五25)。聖靈充滿,必結出聖靈的果子,彰顯聖靈的恩賜,來過基督身體內的肢體生活,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林前十二;弗四)。以弗所書五18「乃要被聖靈充滿」是每位基督徒生命生活不可或缺的,所以,這是給每位信徒的命令:「你們每一位都要繼續不斷的被聖靈充滿」(此為照原文的時態、語氣譯出其完整意思)。
3.4.2 聖靈充滿的途徑
在每日生活中飲於活水泉源、經歷「聖靈充滿」,這是我們靈命生活的主要目的。我們應該如何追求呢?以弗所書五18在吩咐我們「乃要被聖靈充滿」之後,立刻告訴我們「聖靈充滿」的真正標誌與正確途徑(弗五19-21):
(1)「彼此對說」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
(2)「讚美主」 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基督;
(3)「感謝父神」 凡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4)「彼此順服」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以上這四件事,「彼此對說」與「彼此順服」是講到我們與他人的水平關係;「讚美主」與「感謝父神」是論到我們與神的垂直關係。持續不斷去操練實行這四件事,就必得著與不斷經歷「聖靈充滿」。歌羅西書三16-17同樣說到這四件事,並且說這四件事是「被基督的話充滿」的途徑與指標。由此可見,「聖靈充滿」等於「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因為聖靈是基督的靈,改變我們更像基督(羅八9;林後三17-18)。
我們各人與教會整體所應操練實行這四件要事,作為追求「聖靈充滿」的基本方法。「聖靈充滿」的生活,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聖靈充滿」要落實在「夫妻、親子、主僕」一切家庭與社會關係中(弗五22至六9;西三18至四1)),如此才能「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4. 結論
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核心工作,是要榮耀基督,向我們顯明「基督是誰」以及「祂為我們所成就的」(約十六7-15);讓我們明白「我們在基督裡的真相」(羅八15-17;加四6)。聖靈光照我們(弗一17-18),重生我們(約三5-8),使我們成為聖潔(羅八14;加五16-18),改變我們榮上加榮(林後三18;加五22-23),給我們確據(羅八16),賜下恩賜裝備我們事奉(林前十二4-11)。感謝神,聖靈使我們與主合一,享受基督。
□作業(討論題目):
1. 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所作的奇妙善工,有哪些?
2. 聖靈工作的主要目的為何? 其具體實踐的標竿為何?
3. 信徒裡面的「活水泉源」,所指為何?
4. 何謂「聖靈的洗」? 何謂「聖靈充滿」?
5. 追求「聖靈充滿」的目的為何? 途徑為何?
福音的主題是「罪人在基督裡得救」,基督作成「救贖大工」,聖靈將「救贖」實施在我們各人身上,使我們得救。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救恩出於主耶和華(拿二9),並且,神為我們預備的救恩,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聖靈向我們顯明了」(林前二9-10)。「救恩的實施」是聖靈的大能運行,顯明在我們蒙恩的人身上。
1. 「與主聯合」的內容層面
救恩實施的中心是「在基督裡:與主聯合,享受基督」,其內容是豐盛浩大,其層面包括許多要項,並且各項之間彼此關連密切,有邏輯次序的關係。聖經簡述「救恩實施」的架構:「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8-30)。由此可見「呼召」、「稱義」、「得榮耀」等是救恩實施的不同步驟或層面。綜合整本聖經的教導,聖靈實施救恩所包含的層面,至少有下列各項:「呼召、重生、相信與悔改、稱義、成為後嗣、成聖、保守到底、得榮耀」。各項並非獨立自存,也不各自為政,乃是以「與主聯合」為樞紐,彼此關連合為一體。換言之,每一項是「與主聯合」在不同層面的的表達,是一體的多面。
聖靈透過聖經,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透過這些「救恩實施」層面的認識學習,我們才能得知: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弗一18-19)。
「呼召」是神恩典的作為,傳講福音,邀請罪人接受在主基督裡的拯救,以致罪得赦免並得永生(太二八19;二二14;路十四16-24;徒十三46;帖後一8;約壹五10)。這是救恩的應許,只有真實的相信悔改,才能使此應許實現。
2.1 普遍的呼召
這從神而來的呼召,是普遍臨到所有聽聞福音的人,不限時代、種族、階級,臨到不信之人,也臨到蒙揀選的人(賽四五22;五五1;結三17-19;珥二32;太二二2-8;啟二二17)。這普遍的呼召,顯明神的慈愛,是誠摯的召請;神按祂的信實恩典,呼召罪人,真誠應許凡悔改相信的人必得永生(民二三19;詩八一13-16;箴一24;賽一18-20;結十八23, 32;三三11;太二三37;提後二13)。
這普遍的呼召,也是嚴肅的召請,罪人若不接受,不但不能脫離罪惡得到拯救,更是輕慢神的恩典召喚,加重其罪咎。這福音的呼召,對罪人而言,是蒙恩的機會;他們的拒絕,卻將其變為咒詛(賽一18-20;結三18-19;摩八11;太十一20-24;二三37;約三18-21)。此呼召顯明神的公義,拒絕接受的罪人顯出其輕視救恩,其罪之深重更顯露無遺(約五39-40;羅三5, 6, 19)。
2.2 必定的果效
此普遍的呼召,就外在的情況來看,是被召請的人多,但接受的人不多;並且接受的人被稱為「選上的人」(太二二14)。換言之,此普遍的呼召,是神從萬國萬民各處,召聚祂選民的方法(羅十14-17;約六37-39, 64-65;十1-4, 16, 25-27)。對於蒙揀選預定的人而言,神的恩召是大有能力、必有果效的,引致得救(徒十三46-48;林前一23-24)。外在普遍的呼召,藉著聖靈在選民身上的特別運行,就產生預定的結果:叫我們脫離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光景,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1-5)。
這呼召在選民身上,是必定達到拯救的目的,不會徒然無功的(賽五五10-11),因為「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這顯明神的呼召對所揀選預定的人,其果效是確定的(弗一3-14)。所以,「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結果必會成為「愛神的人」(羅八28)。此有效的恩召,是聖靈透過神的話做工,感動光照人心,使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因此,是神的呼召聲音,使人得重生;正如在墳墓裡已死的拉撒路,主耶穌呼叫他出來,是主大能的聲音,使他復生(約十一41-44)。
2.3 恩召的目的
此有效的恩召,使我們得新生命,並在我們生活中產生極大的果效與意義:
(1)成為聖潔,過聖潔生活(彼前一15;帖前四7;帖後二13-14;提後一9);
(2)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召相稱(弗四1-6, 17-32;五1-17;帖前二12);
(3)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主,要我們和睦合一(西三15;來十二14;林前七15;弗四1-3);
(5)與基督一同得分,同受苦難,為基督受苦(林前一9;羅八17;西一24;彼前三9;二21);
(6)得著何等的指望,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弗一18;四4;羅八17;帖後二14;約十七24)。
整個基督徒生活,都是由我們所蒙的恩召來定規,使我們成為「基督的人」;此恩召的奇妙性質,主導了我們的行事為人。因此,惟有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重生」此詞在一般用法上涵義較廣,可指「更新」、「得救」、「悔改信主」;然而,在神學上是專指:「神奧秘的作為,藉著聖靈在基督裡賜下新生命給我們,使我們成為屬靈的人」,即約翰福音三3-8 所說的。這是嶄新的生命,是人內在生命本質的改變,影響全人(林前二14;林後四6;腓二13;彼前一8)。這是即時的改變,並非逐漸形成的,藉著「重生」,我們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
3.1 重生的必須
即使是敬虔信神的尼哥底母,內在的生命也必須徹底改變,不然,就不能見神的國、進神的國(約三3, 5)。而此生命本質的改變,是從上頭來的,是再次生的;不是從肉身生的,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4, 6)。這明顯是指以西結書三六25-27所預言的:神洗淨我們的罪污,並賜給我們一個「新心新靈」,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裡面。若沒有如此重生,我們根本不能見神的國,不能聽從順服神的話,悔改信主(羅八7)。
3.2 完全是神的創作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重生」既是新的創造,所以完全是神的工作,毫無半點人的參與合作;「重生」的人,不是出於人意,是從神生的(約一13;三3-8;約壹二29;三9;四7;五1, 4, 18)。所以,是神重生了我們(雅一18;彼前一3, 23),歸主的人像是「纔生的嬰孩」(彼前二2),領人歸主像是「受生產之苦」(加四19-20);基督徒被稱為「是聖靈生的,憑著應許生的」(加四23, 29)。在神的恩召之中,我們獲得「重生」。
3.3 重生的特徵
「重生」是聖靈即時瞬間的工作,如同「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重生」是神奧秘的大能作為,是超乎人所能理解的;我們不可能直接立時看見,然而可由其結果而得知。「重生」的結果,就是帶出我們的「悔改相信」,如嬰孩出生之後立即的哭聲,使我們得知他已出生呱呱墜地。
重生的特徵是:
(1)對「罪」的關係改變 重生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約壹二29;三9;五18)。重生的人不再活在罪中;雖然我們仍會犯罪,但已脫離罪的權勢,並且恨惡罪惡(羅六15-23)。
(2)對「教會」的關係改變 重生的人有真正的愛,並且認識神(約壹四7);我們會彼此相愛,愛弟兄姊妹,願意為他們捨命(約壹四12, 20-21;三16),因為在基督裡已經成為神家裡面的人(弗二20)。
(3)對「世界」的關係改變 就在基督裡重生的人而言,此墮落的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言,我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我們雖然仍在世上活著,但已經不屬於此墮落世界,不再按照今世的悖逆方式生活(弗二1-3)。我們不效法這個世界,並且勝了世界,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羅十二2;約壹五4)。
(4)對「基督」的關係改變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約壹五1)。重生的人,必真心信靠基督,不再犯罪敵擋基督,乃是親近基督,與祂同在,喜樂的事奉祂(詩二2, 12)。
我們與基督聯合,是因著神的旨意與行動:祂恩召了我們,祂重生了我們。這完全是神的主動作為。從神而來的恩召與重生,使我們轉離罪惡與歸向基督,進入屬聖靈的新生命,脫離屬肉體的舊生命。這在神學上稱為「改信Conversion」(或譯為「改宗」),其基本意義是「回轉」(結三三11;太十八3),即「轉離罪惡,轉向基督」(賽五五7;耶十八11;徒三19;十一18;提後二25)。轉離罪惡是「悔改」,轉向基督是「相信」;二者必定同時發生,因為悔改是「相信的悔改」,相信是「悔改的相信」。其實,二者是一體的兩面:消極面是「悔改」,積極面是「相信」。「悔改相信」是重生得救的特徵與見證。
4.1 悔改
「悔改」是罪人得救所不可或缺的要素,若不悔改,就必滅亡(路十三3, 5)。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主耶穌基督,按公義審判天下(徒十七30-31)。「悔改」是對福音的正確回應(可一4;徒十九4;可一15;徒二38),因為得救是從罪惡中得釋放,不僅是罪得赦免,更是脫離罪惡。
4.1.1 悔改的要素
我們藉著悔改,覺悟到自己的罪惡污穢可憎,觸犯神的律法,違背祂的公義聖潔本性。我們既明白了神在基督裡拯救我們的恩典,就為己罪憂傷痛悔,決意轉離一切罪惡歸向神。因此,「悔改」包括了三要素:
(1)理智方面 認清自己過去陷溺罪中,滿了污穢、羞辱、無能(羅三20);
(2)情感方面 憂傷難過,悔恨自己得罪了聖潔公義的神(林後七9-10);
(3)意志方面 改變生活的目的,決志轉離罪惡,尋求寬恕與潔淨(詩五一7-12;路十九8)。
4.1.2 悔改的果子
真實的悔改,必然結出悔改的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哥林多後書七8-13 詳論「悔改的果子」有七方面:
(1)「殷勤」 嚴肅認真對付罪,不在輕忽己罪;
(2)「自訴」 與罪惡劃清界限,表白自己不再與罪同流合污;
(3)「自恨」 悔恨己罪,厭惡自己的愚昧無能;
(4)「恐懼」 敬畏神,害怕自己再犯罪得罪神與虧負人;
(5)「想念」 渴望與所得罪的人和好,除去因我們犯罪而導致的隔閡;
(6)「熱心」 向神發熱心,也熱切關心神的事工;
(7)「責罰」 樂意為己罪負責,秉公行義,盡己所能來補償對方的損失。
4.2 相信
在此所說的「相信」,並非出自傳統的信心、暫時的信心、求神蹟的信心,乃是指「真實得救的信心True Saving Faith」:由聖靈在人心中運行而產生的確信,相信聖經福音真理,並全心信靠神在基督裡所賜的救恩應許(提後三15;約三16;徒十六30-31;十七34)。真實的「相信」,不是以自己為中心,以基督為中心:「放下自己,不看環境,注目仰望基督」(來十一1;十二2)。我們是因信得生,也因信而活(羅一17),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4.2.1 信心的要素
「得救的信心」如同「悔改」一樣,包括三要素:
(1)「理智上的認識」 確實承認聖經真理是神話語的啟示,內心有屬靈的洞察力,明白屬靈的事;這是根據神的應許而有的真實確定之認識;這並非需要立時完全知道所有道理,乃是對救恩福音真理有基要的認識,並漸漸多認識神(約二十31;羅十14, 17;彼前三15;彼後三18;西一9-10)。
(2)「情感上的皈依」 對神產生委身的情感,堅強的信念,心靈完全認同歸屬於祂;認定主基督,緊緊跟隨祂(約十3-4;帖前二13);
(3)「意志上的交託」 這是最重要的要素,決心完全信靠基督為個人的救主,降服在祂裡面,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祂,以祂為我們唯一的拯救(詩三七5;箴三5-6;提後一12;彼前四19)。
4.2.2 信心的確據
「得救的信心」其對象就是主耶穌基督,以及在祂裡面的救恩應許(約三16, 18, 36;六40;徒十43;羅三22;加二16, 20)。此信心從不歸功自己,乃是除去自我中心;此信心不是來自人的本領,乃是出於神的恩典(羅四16;林前十二8-9;加五22;弗二8;六23)。我們從神得著這寶貴的信心(彼後一1);我們有責任要去操練運用之,發揮其功效,使其結實增長(太十三18-23;羅十9;林前二5;西一23;提前一5;六11;彼前五9;彼後一5-8)。
真信心雖有程度大小的分別,但是在本質上,因信靠基督是實底確據,帶來安全與保證。「信心的確據」並非每時每刻都感覺一樣,會隨靈命生活高低起伏。所以,我們要培養此確據(林後十三5;來六11;彼後一10;約壹三19)。我們要藉著背誦聖經、禱告、默想主的應許、遵行主的話,來培育與享受信心的確據。現今我們雖尚未與主面對面,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作業(討論題目):
1. 「普遍的呼召」是指甚麼? 「有效的恩召」所指為何?
2. 此「恩召」產生的果效與意義為何?
3. 「重生」的定義為何? 其特徵有哪些?
4. 「悔改」與「相信」之間的關係為何? 誰先誰後?
5. 悔改的果子有哪些? 信心的要素有哪些?
救恩的中心在「與基督聯合」,聖靈將救恩實施在我們身上:我們蒙了恩召、得了重生、有了悔改相信的回應;從此,我們在基督裡獲得「稱義」的身分地位,開始過「成聖」的生活;我們必蒙神的「保守」到底,直到我們見主面的時候。
從神而來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罪人因信基督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2-26)。「稱義」是指:神的定案,根據耶穌基督完全的義,宣稱我們罪人為義。此項真理是福音的核心(羅一17;三21至五21;加二15至五1),是使徒傳揚的信息(徒十三38-39;加三21-25),也是我們喜樂平安的依據(羅五1-11)與靈修生活的根基(林後五13-21;腓三1-14)。
1.1 稱義的本質
「稱義」是神的判決,不是我們內在生命發生實質改變,乃是外在的身分地位改換,不再定罪,是一次永遠的定案,稱我們為義人。神寬恕我們這些不虔不義的罪人(羅一18;三9-24;四5),接納我們,算我們為義;改正了我們原先與神遠離的狀態,得以親近神、與神和好(林後五18-20);此稱義的判決,是神恩典的賞賜,因著耶穌基督而賜下祂的義給我們(羅五15-17;林後五21)。
1.2 稱義的根據
神稱我們罪人為義,從表面上看來似乎不公;其實,這是公義的判決,因為其根據是耶穌基督的義,而祂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是我們的元首、與神立約的代表;祂為我們完成了律法的要求,代我們承擔了律法的刑罰,因此為我們贏得了「稱義」(賽五三11)。基督因祂的完美義行,已被稱為義(提前三16);我們與基督聯合,也就因基督完美的義行,得以稱義(羅三25-26;四25;五18-19)。我們這些不義的人,之所以能被神稱義,唯一的根據乃是「耶穌基督完全的義」(腓三9;羅十4;三24)。
1.3 稱義的要素
「稱義」是法理上的宣告,表明了我們在神面前的身分地位是「義」的,即我們與神恢復了正確的關係。「稱義」有兩大要素:
(1)「基於耶穌基督的義,我們罪得赦免」 此赦免包括了過去、現在、未來一切的罪;因「稱義」是一次定案、永遠有效,所以不需重複(詩一0三12;賽四四22;羅五18-21;八1, 32-34;來十14)。然而,已稱義的我們仍會犯罪,但不會失去「稱義」的身分,如同洗過澡的人,腳仍會沾染塵土(約十三10);我們要立時祈求主的寶血洗淨,以得著赦罪的平安與確據(約壹一9;雅五15;太六12;詩二五7;三二5;五一1)。
(2)「我們得著兒子名分,成為神的兒女」 神在基督裡稱我們為義時,就賜下兒子名分給我們,賜我們權柄作祂的兒女,使我們與基督同為後嗣,一同繼承產業(約一12-13;羅八15-17;加四5-7;彼前一4;約壹三1)。
1.4 稱義的媒介
「稱義」的必要媒介,乃是藉著「信主」之法: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7-28)。我們惟有藉著親自相信「耶穌基督是從死裡復活」,接受祂作我們個人的救主,才能稱義(羅四25;十8-13)。因為基督是我們稱義的唯一根據。我們藉著「信」將自己交託基督,基督就將祂的「義」賜給我們;在此「奇妙的交換」下,我們得著神的赦免與接納;除「信」以外,別無可能(加二15-16;三24)。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中心信息,就是此「唯獨因信基督稱義」的福音真理,這真是教會興衰的關鍵。
稱義是單單因「信」,然而,使人稱義之的「信」絕不孤單,必定結出德行果子,生發仁愛(加五6),藉著行為表白出來(雅二18)。真實得救的「信」,必會帶來生命生活的改變,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
1.5 稱義的時間
我們稱義的時間,就是當聖靈將基督救贖之恩福實施在我們身上時(西一21-22;加二16;多三4-7)。既然我們稱義是神早已定意的,所以我們可以說:神永遠的旨意稱選民為義(加三8;彼前一2, 19-20;羅八30;弗一5)。再說,既然基督在時候滿足的時候,為我們的罪受死,為我們的稱義復活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基督已成就的大工裡,作成了稱義(加四4-5;提前二6;羅四25;五9;六6-7;林後五19;賽五三11)。
神的稱義判決,就是在末日最後審判之時的判決,神宣告我們往永生裡去(太二五46;羅二7);現今已在此時此地稱我們為義,是一次永遠確定的。神不會更改祂的判決,雖然撒但不斷控告我們,想要翻案(亞三1;啟十二10;羅八33-34),因有耶穌基督作我們的中保,我們的稱義是永遠堅固穩妥的(羅五1-5;八30;來七25;約十27-29)。
在基督裡「稱義」的人,必定也在基督裡「成為聖潔」。基督不稱任何人為義,除非祂同時使他們成為聖潔;因為「稱義」與「成聖」是一體的兩面;其在救恩中的合一,是不能分開的。凡基督所拯救的人,祂就稱他們為義;凡祂所稱為義的人,祂就使他們成為聖潔。
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目的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弗一4);因此,我們奉召作「聖徒」,藉著聖靈成為聖潔,過聖潔生活(羅一7;林前一2;林後一1;弗一1;腓一1;西一2;來三1;彼前一2)。「成聖」是指:神白白恩典的工作,藉著聖靈的運行,使我們罪人得潔淨,與不潔分別出來,本性更新,重新恢復神的形像,使我們能實踐善工。
2.1 成聖的本質
我們與基督聯合,蒙了恩召、得了重生,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藉著悔改相信,開始了在基督裡新生命成長的進程。此新生命是本於「聖潔」以致於「聖潔」,即以「聖潔」起始,也以「聖潔」為終極目標。我們的「成聖」是在「萬物復興、一切更新」(太十九28;徒三21;啟二一5)的處境背景中進行的,其最終目標是神的榮耀充滿祂所造的宇宙(哈二14;賽十一9)。人本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彰顯神的榮耀;但因犯罪墮落,虧缺且失去了神的榮耀;救恩的目的是要使人恢復神的榮耀形像(弗四24;西三10)。
「成聖」就是在人身上重建神的形像,不僅是恢復先前原有的榮耀,更是榮上加榮,達至屬天的榮耀狀態。具體而言,「成聖」的目標就是長成基督的模樣,變成祂的形狀(羅八29),因為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西一15)。
2.2 成聖的特徵
我們的「成聖」是築基於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成聖」創始成終,祂藉著聖靈的工作來聖化我們,使我們與世人分別出來,歸屬於祂,在神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所以,「成聖」是神的超自然工作,聖靈的大能運行在我們身上。神已將一切關乎生命敬虔的事賜給我們,使我們有「成聖」的起點;並且,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使我們有了「成聖」的進程與目標。正因這緣故,我們應分外的殷勤,充充足足的結出果實(彼後一3-14),靠著神的恩典,來追求聖潔,在聖潔上長進(林後七1;西三3-14;彼前一22)。
2.3 成聖的進程
「成聖」不只是將我們重生所獲得的新生命活出來,更是加強、增長、鞏固此新生命。「成聖」是終生的漸進過程,包括兩大部分:
(1)「脫去舊人」(羅六6;加五24) 逐漸除去舊生命的罪污與敗壞,天天治死老我,使舊人越發減少。藉著儆醒禱告勝過試探,以善勝惡,透過聖靈與聖經的幫助,治死壞習慣,釘死屬肉體的邪情私慾,越來越向罪死(羅六 11-14;八13;十二9, 17, 21;林前六9-10;加五16-24;西三5-9)。
(2)「穿上新人」(弗四24;西三10) 逐漸增長新生命,分別為聖歸屬神;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日日活出新我,使新人越發增加。藉著聖經真道的餵養,恩上加恩,力上加力;靠著聖靈的恩助,發展敬虔的操練,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住在基督裡,在教會中與肢體彼此相助,在愛中建立自己,越來越在義上活(約十五4-7;羅六4-5;八1-2, 12-13;十二1-2;林前六15, 20;弗四12-16, 23-32;西二12;三1-2, 10-15;加二19;六7-8, 15;帖前五23)。
「成聖」是一生的屬靈爭戰,在今生之內不可能達至「完全聖潔」的地步;所以,我們需要時時倚靠聖靈,效法基督,竭力追求,向著標竿直跑,進到更完全的地步(腓三12)。在成聖的進程中,我們經歷許多爭戰,抵擋試探與罪惡;基督是我們的元帥,靠著祂的率領,我們一定會得救到底、得勝有餘(羅八35-39;來二10-11;十二1-13;彼前五7-11;林前十13)。
2.4 成聖的指南
「成聖」的關鍵是「跟隨基督、效法基督」: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路九23)。我們蒙揀選奉天召,來過聖潔生活(來三1;弗一4);基督給我們留下榜樣,叫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基督給我們作了榜樣,叫我們照著祂向我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4-15)。所以,成聖生活的實踐典範,就是「捨己,跟從基督」。主基督在祂所傳講的「登山寶訓」中,已經勾勒出成聖生活的藍圖(太五至七章)。在「登山寶訓」裡,基督教導我們「律法」的真義,告訴我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律法」本是神的話,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是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三2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因此,「律法」乃是基督徒成聖生活的遵行指南。
固然,對於未真心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律法」乃是「行為之約」,定他們的罪(提前一8-11)。但是,對於神的選民而言,「律法」乃是「恩典之約」的一部份,其功用是使我們成聖(羅七12, 22, 25)。雖然因信稱義的我們,不是活在「行為之約」的律法下,藉之稱義或被定罪,但是律法對於我們仍是有用的。律法是生活的定律,告訴我們神的旨意與我們的責任(詩一一九4-6);律法引導我們,連繫我們,使我們照著遵行(林前七19);律法也顯出我們的個性、心思、生活中為罪所污染的地方。因此藉著律法來省察自己(羅七7;三20;雅一23-25),我們就可更進一步認罪悔改,謙卑下來,恨惡犯罪(加五14-23),並且更清楚看見自己是何等需要基督(羅七9, 14, 24, 25),靠著基督來學習基督對父神完全的順服。
我們藉以稱義的信心,並不廢去律法,反而更是堅固律法(羅三31),因為律法是神賜給我們的福份,啟示出祂的公義、慈愛、以及成聖生活的指南,使我們得以自由(雅一25;二12)。
2.5 成聖的生活
我們成聖生活的主要目的,是「使神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6, 12, 14)。換言之,每一位基督徒都要以「榮耀神」為其人生的目的,或說話或行事,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西三17;弗二10;太五16)。
我們成聖生活的主要使命,是「凡事討神的喜悅」(林後五9;西一10;帖前二4;四1)。我們要以「信靠順服」(來十38;十一5-6)、「讚美感謝」(詩六九30-31)、「樂意奉獻」(林後九7;腓四18;來十三16)、「聽從長上」(西三20)、「專心事奉」(提後二4)來行事為人。神賜下能力使我們過如此的成聖生活;祂也喜悅我們操練如此的敬虔生活。祂主權的恩典,必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腓二12-13)。願神在我們中間,因我們歡欣喜樂(番三17)。
「蒙保守」是指:主耶穌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心中不斷運行,保守我們,使在我們身上已開始實施的救恩大工,持續進行至最終完全實現。
3.1 聖經的根據
聖經清楚表明「信徒蒙神保守到底」的真理:
(1)神賜給我們永生,我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將我們從基督與父神手裡奪去(約十28-29);
(3)神在我們心中動了善工,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4)神是信實的,必要堅固我們保護我們脫離那惡者(帖後三3);
(6)神必救我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
3.2 因由與確據
綜合上述,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救恩,是永遠穩固的。基督徒雖面臨許多苦難與逼迫,仍然信靠順服神,恆心忍耐得救到底(林後四7-18)。原因並非我們自己有能力堅持到底,乃是神的大能保守我們,使我們一個也不失落。我們有永遠得救的確據,因為是祂保守我們永不失腳;只有當我們信靠神的保守、不倚靠自己時,我們才會對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來三14;六11;十22;彼後一10)。
主耶穌是好牧人,我們是祂的羊。祂明說父神的旨意是:「祂的羊一個也不失落」(約六37-40);祂也直接應許我們:「祂的羊永不滅亡」(約十28-29)。基督在十架受難前,為屬祂的人禱告;在那「大祭司的禱告」裡,祈求父神保守所賜給祂的人,與祂一同在進入榮耀(約十七2, 6, 9, 24)。基督復活升天之後,祂在父神右邊繼續為我們祈求(羅八34),祂的代求必蒙父神應允。所以,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
3.3 到底的救恩
「信徒蒙神保守到底」表明:真正重生的人,信仰與生活必蒙保守,會堅持到底,至終得救;是神使他們能恆忍堅持到底(來三6;十35-39)。當然,凡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掛名的基督徒、暫時熱心的份子、不遵行神旨意的人,顯明他們沒有真正得救(太七21-23;十三20-22)。只有主的羊,聽從主的聲音、真心追求聖潔、遵行神旨意的人,才會享受他們在基督裡蒙保守的確據。雖然,重生的人有時可能會退後跌倒、陷溺於大罪裡,但這是劇烈違反其新生命的屬性,他們會感到刻骨銘心之痛,早晚一定會悔改轉回義路。當重生的人按其新生命屬性行事,會顯出其謙卑感恩的心意,要討救主的喜悅,歡喜享受「蒙神保守到底」的確據。
感謝神,因耶穌基督既愛我們這些屬祂的人,就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按照神的「救恩計畫」,祂叫萬事互相效力,使祂所預定、所恩召、所稱義的人,必定得榮耀(羅八28-30)。所以,羅馬書八31-39整段經文高唱得勝的凱歌:『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感謝神,這愛到底的愛!拯救到底的救恩!
□作業(討論題目):
1. 何謂「稱義」? 其根據為何? 包括哪些要素?
2. 「稱義是單因著信,然而稱義之信必不孤單」,原因為何?
3. 「成聖」的本質為何? 與「稱義」有何不同?
4. 成聖生活的主要目的是甚麼? 「律法」與今日基督徒的關係為何?
5. 「蒙保守到底」的聖經根據為何? 「我們得救到底」的因由與確據何在?
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一體,都成為「基督身體」裡的一部份(林前十二12-1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都是其內的肢體。這是「救恩的實施」的團體層面。一體、一靈、一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一父,顯明我們在基督身體裡的合一(弗四1-6)。
1. 教會的本質
1.1 教會的定義
「教會」此字在聖經中,是指「神呼召出來的會眾,所組成的團體」。「教會」是在主耶穌基督裡而存在,也是藉著基督而存在,更是因為基督而存在。所以,教會是新約中的實體;然而,教會也是真以色列民(羅二28-29;加六16),亞伯拉罕的後裔(羅四11, 17-18;來二16;加三7, 29),承受聖約的應許。神在舊約向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約」(耶三一31-34),即以基督寶血所立的約,是應驗實現在「教會」裡(來八7-13;太二六26-29;林前十五25)。所以,教會是「被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與舊約裡真正屬神的子民一脈相傳,同為一體,同是神家裡的人,同為後嗣,蒙召得基業(弗一13-14;二15-20;林前十二12-13)。
1.2 教會與三一真神
新約聖經以「舊約應許的應驗」與「救恩盼望的實現」來定義「教會」,也以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來描述「聖父、聖子、聖靈」與教會的關係:
(1)與「聖父」的關係 教會是「神的家」(弗二19;三15:四6;提前三15;彼前四17);是「神的群羊」(約十16, 29;徒二十28-29;彼前五2-4);是「神的子民」(羅九25-26;彼前二10);「神的以色列」(加六16);
(2)與「聖子」的關係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四12-13;15-16;西一24);是「基督的新婦」(弗五25-28;啟十九7;二一2, 9-27;約三29);
(3)與「聖靈」的關係 教會是「聖靈的殿」(林前三16-17;六19;林後六16;弗二21-22;彼前二5);是「聖靈中的團契」(林前十二13;林後十三14;腓二1;弗四3-4)。
所以,在教會裡人被稱為「選民」(神所揀選的人)、「聖徒」(神所分別為聖的人)、「弟兄姊妹」(神所收納的兒女)。
1.3 教會的特質
「教會」就其特質而言,無論是過去、現在、將來,都是「單一敬拜神的團體」,永久聚集在天上的真聖所,即「天上的耶路撒冷」,神同在的地方(加四26;來十二22-24;啟七9-17)。在那裡,所有活在基督裡的人(「在肉身活著的」與「已離開世界的」),都在不止息的敬拜之中。此包括古往今來所有神的兒女所組成的教會,稱為「宇宙性的教會 the Church Universal」。此「宇宙教會」在世界各地,以「地方教會」的形式出現;「宇宙教會」是基督的完整身體(林前十二12-26;弗一22-23;三6;四4),「地方教會」則是「基督身體」在某一地方的彰顯(林前十二27;加一2)。
1.4 教會的特徵
「教會」的特徵,無論是「宇宙教會」或「地方教會」,都具有四特點:
(1)「合一性」 在基督裡只有一個教會,肢體人數雖然眾多不可勝數,地方堂會或宗派也不計其數,然而身體只有一個,是合一的(約十16;十七20-21;林前十二12-13;啟七9),「一主」:元首只有一個,根基只有一個,就是主基督;「一信」:信仰同一;「一洗」:聖禮同一;「一神」:同一位天父(弗四4-6)。
(2)「聖潔性」 教會是聖潔的,因為是屬神的子民;神既是聖潔的,且將教會分別為聖,歸祂所有;因此教會屬天,雖然在地,卻不屬於世界(太十六18;約十五16, 19;十七14-19;彼前一15-16);教會是聖潔的國度,真正屬於教會的人是蒙聖靈重生潔淨的人,所以被稱為「聖徒」(彼前一23;二9;林前一2;弗二21)。
(3)「大公性」 教會是普世大公的,包括各族各方(詩二8;啟七9);教會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向世人作見證(太二八19;可十六15;徒一8);教會不分種族、地域、階級,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徒十五1-34;林前十六1-3;林後八1-15)。
(4)「使徒性」 教會是建造在「使徒教訓」的根基上,即「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磐石上(太十六18;啟二一14;弗二20);這表明教會要按照「使徒教訓」(即使徒受神默示所寫成的「新約聖經」)來教導,代代相傳,直到主來。主基督將天國的鑰匙(即「教導與治理的權柄」)交給初代使徒的教會(太十六19;十八18),歷代教會要按聖經真理,繼承「傳揚福音真理,牧養治理教會」的聖工(提後二1-2)。
1.5 教會的層面
上述所提「宇宙教會」與「地方教會」的區分,並非有兩個不同的實體,乃是同一實體的兩層面。「地方教會」是我們人眼可見的,稱為「有形的教會」;「宇宙教會」人眼不可見(只有神看得見),稱為「無形的教會」。所謂「無形的」,並非指我們不能看見其存在的記號,乃是說:名錄在地方教會會員名冊上,並不保證一定是真正重生得救(屬於「宇宙教會」)的人。主認識誰是屬祂的人(提後二19),這些真正屬神的人組成的教會,被稱為「屬靈的教會」,以與「組織的教會」作一對照。主耶穌提醒我們:在地上「有形的教會」裡有「麥子」與「稗子」;「稗子」是指自認為基督徒,但沒有真正重生的人,甚至傳道人當中也有這樣的人;到末日審判之時,這些人都要顯明出來,定罪受刑(太七15-27;十三24-30, 36-43, 47-50;二五1-46)。
所謂「有形的」與「無形的」的區分,絕非表示有兩個教會。此區分主要是用來警告我們:在一般「地方教會」裡,通常會有模仿的教徒(神知道他們並非真基督徒);不要因名錄在教會會員名冊上,或參與教會活動,就認為自己可進天堂了。我們總要自己省察有無「真實得救的信心」?有無「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裡」?(林後十三5)
教會的層面區分,另有「爭戰的教會」與「凱旋的教會」之對照。「爭戰的教會」是指教會在地上要打美好的仗,強調「受苦」的層面;「凱旋的教會」是指教會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強調「榮耀」的層面。當我們打完美戰之後,離世與基督同在,就從「爭戰的」層面進入「凱旋的」層面。此區分幫助我們記住:教會與基督同受苦難,同得榮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羅八17;林後四17-18)。我們熱切盼望基督再來,爭戰結束,那時教會就完全成為「聖潔沒有瑕疵、凱旋得勝的教會」(弗五26-27;啟二十1-5)。
1.6 教會的生活
聖經明示:每一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都要參加當地的教會,參與「在基督裡的身體生活」:敬拜事奉神,彼此勸勉造就,向世人傳福音作見證(來十25;太十八15-20;加六1:太二八19-20)。不參加當地教會的基督徒,是違背神的命令,將自己放在靈命枯竭的危險景況裡;肢體若離開身體,結果必是支離破碎。
教會聚會要以「神的話」為中心,在「神的靈」裡敬拜;其內容不可或缺的要項有四:「傳講主話」是開墾播種、「祈禱感恩」是澆灌培育、「唱詩讚美」是開花結果、「同享聖餐」是慶祝豐收(提前四13;弗五19-21;徒二十7-11;林前十一23-29)。任何地方的教會,若是在聚會時認真唱詩、禱告、講道、擘餅,必是一「主道興旺,靈裡活潑」的教會。
1.7 教會的標記
每一地方的教會,皆是「宇宙教會」在當地的彰顯,具體表明「教會」是永生神的家、基督的身體、聖靈中的團契。世上充斥著那些自我中心、嘩眾取寵、旁門左道的教會團體。也有原本信仰純正的教會,竟被世俗同化,墮落成民間社團,失去教會的真貌。如何分辨選擇純正的教會呢?基督教會的真正標記,從主基督所頒佈的「大使命」來看,至少有下列三點:
(1)「忠實傳講神的聖道」 教會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二八19;可十六15)。真教會必按照「神的話」來傳講福音,守住真理,並遵行所信的道,作主門徒(約八31;提後一13;二15;多二1);教會裡的講道與教導,也許不是十全十美,但是必須忠於聖經,對於會員的信仰與生活,帶來實質的影響。任何不堅守傳揚聖經基要真理(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代替贖罪」、「因信稱義」等)的教會團體,不是真教會;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根本就沒有神,不屬於基督(約貳9;約壹二19;約壹四1-3);
(2)「正規施行主的聖禮」 教會要奉三一真神的聖名,給他們施洗;又要經常聚會擘餅,記念主(太二八19;可十六16;徒二42;十九4-5;林前十一23-31)。真教會必按照聖經來施行「洗禮」與「聖餐」;主禮人先用真道講解「聖禮」的意義,受禮人必須是基督徒,先省察自己的信仰與生活,認罪悔改,免得輕慢聖禮。聖禮的施行,都按正規而行,使領受的人都蒙福受益,重新堅定我們對基督的委身信靠。任何不認真嚴格施行、增刪聖禮、使之成為迷信禮儀者,都不是真教會。
(3)「認真執行管教紀律」 教會要將主基督所吩咐的一切話(即「整本聖經」)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20)。教會要管教治理所屬會員遵行聖經,使他們有聖潔的品行,這是主基督親自交付給教會的責任(太十六19;十八15-20;約二十23)。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應當重視基督的榮譽,保持神家的聖潔(加五9-19;弗五26-27;腓二1-5)。教會中的長老,應有純正的信仰與聖潔的品格,才能治理教會(多一5-9);並要甘心樂意管教群羊,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1-4)。疏於管教懲戒職守的教會,在聖經中皆遭到嚴厲指責(林前五1-5;加一8-10;啟二14-15, 20)。教會領袖,要為會員的靈魂時刻儆醒,看守管教,以向主交帳;會員要順服領袖按聖經施行的管教(來十三17;林前十四40;多一13;二15;三10-11)。凡是不認真執行管教紀律的教會,無法保守聖道的純正傳講,也不能審核會員生活行為操守,因此就不能維護聖禮的正規施行。
上述此三點基要標記,是真教會不可或缺的。然而,長大成熟的的教會,會彰顯出其他的標記:受苦背負十架(徒十四22;二十29)、以主愛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四7-16)等。
2. 教會的使命
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像他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1)。這顯明教會奉主基督差遣到世上(約十七18),完成祂所託付給教會的神聖使命;主基督也賜聖靈保惠師與我們同在,使我們領受屬靈恩賜,來從事教會的使命任務。
屬天的「教會」奉差遣在世上,所肩負的神聖任務,從對象而言,有三大方面:
2.1 向上帝:敬拜讚美
教會是被揀選的族類,被神呼召出來,分別為聖;是有君尊的祭司,要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是聖潔的國度,當然要敬拜事奉國度的君王;是屬神的子民,當然要為神而活,凡事要榮耀神(彼前二9)。換言之,教會的首要任務,是敬拜上帝,榮耀祂。福音傳到萬民萬邦的主要目的,是要使外邦萬民因祂的憐憫來榮耀神。教會奉差在世界各地敬拜讚美神,是應驗了舊約的預言:「我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撒下二二50;詩十八49;羅十五9)。教會向神獻上敬拜讚美,不啻是向全地宣告:「我們的神作王了!」;「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祂;你們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賽五二7-8;詩一一七1-2;申三二43)。
2.2 對聖徒:培育訓練
教會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信主之後,要長大成熟,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五13至六1)。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所以,是眾聖徒蒙受真理教導、成為聖潔的所在(提前三15;約十七17)。教會對聖徒的任務,是叫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更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三18)。教會要在愛中說真理,造就眾聖徒,使每一肢體各按各職,彼此相助;連於元首基督,凡事長進(弗四12-16);使各房靠基督聯絡得合式,我們眾聖徒靠祂同被建造成靈宮,成為聖潔的祭司,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0-22;彼前二5)
2.3 向世人:見證基督
教會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二47-48);教會要作主基督的見證,傳福音直到地極(徒一8)。教會對世人的任務,是為基督與救恩作見證;即使遭到逼迫,也要至死忠心對萬民見證福音(啟二10;六9)。教會的見證,不是說自己的話;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必賜給我們當說的話(太十17-20);換言之,是我們與聖靈同作見證(約十五26-27;徒五32);因聖靈來,是要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
教會向世人作見證,不只是在言語上,也必須在行為上。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我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持守福音,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4-16)。教會領受承接主基督所賜的「大使命」,向萬民作見證傳福音,直到地極,直到主來(太二八19-20)。
神要藉著教會彰顯「基督福音的奧秘」,使天上執政掌權的與地上眾人,現在得知明白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事以前,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裡所定的旨意(弗三3-11)。大哉!敬虔的奧秘:基督不只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也是「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
□作業(討論題目):
1. 教會的定義為何? 教會與「三一真神」的關係為何?
2. 教會的特徵有哪些?
3. 「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的關係為何?
4. 怎樣的教會,才是真正的「基督教會」?
5. 教會奉差遣在世上,所肩負的神聖任務有哪些?
主基督是教會的頭,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的一切權柄職分都是本於祂,從祂而來(太二三10;約十三13;林前十二5;弗一20-23;四11-12;五23-24)。主基督治理神的家(來三6),不是倚靠勢力或才能,乃是藉著祂的聖靈運行在教會中(弗三16, 21;亞四6);基督藉著「聖道的傳講」與「聖禮的施行」來施恩給教會,因此,「聖道」與「聖禮」被稱為是「施恩的媒介 Means of Grace」。
1. 教會的事工
基督治理教會,領導教會的事工,教會中所有的同工職分,都是主基督所賦予的權柄,每個人都必須順服祂的話;所以,「聖經」是教會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也是一切事工的基本依據。
1.1 教會的組織
教會內的領袖職分,聖經所述及的,可分為兩類:「特殊性的初代職分」與「普遍性的正規職分」:
1.1.1 特殊的職分
在初代教會的奠基時期,神賜下「使徒」與「先知」特殊的職分;他們負有特殊的使命,來建造教會(弗二19-20):
(1)「使徒」 狹義來說,主要是指主基督所揀選的十二使徒與保羅。他們是門徒中的核心人物,由基督直接呼召,在基督復活之後親眼見過祂(可三14-19;加一1;林前九1);他們受到聖靈賦予的超然恩賜能力,領受聖靈的啟示與默示,完全無誤的傳講與記錄「神的話」;施行神蹟奇事,來見證所傳的道(林前二13;林後十二12;帖前二13;彼後三15-16)。「使徒」此名稱廣義而言,也可用在「奉差遣負有特殊使命」的傳道人(徒十四4, 14;林前九5-6;林後八23)。
(2)「先知」 狹義來說,是指蒙聖靈特別啟示的選僕,他們傳講寫下「神的話」。先知之言的內容,包括「直言講解真道」與「預言將來之事」(徒十五32;十一27-28)。使徒保羅也被列在先知與教師之中(徒十三1-2;弗三5)。「先知」此名稱廣義而言,可用指「一般講道、分享信息」的人(林前十四29-31)
這些特殊職分,就狹義而言,在初代的使徒先知相繼離世之後,也隨之結束,因為新約聖經已經完成。換言之,今日教會已無「增添新啟示」的使徒先知;已完成的聖經是「神賜給教會完備的啟示」(提後三16-17),任何人不可增加或刪減之(啟二二18-19)。
1.1.2 普遍的職分
聖經的教牧書信(提前、提後、提多)詳論各地方教會,普遍應有的正規職分包括「長老」與「執事」:
(1)「長老」 使徒在各地傳道,建立教會之後,就在各地方教會選立長老,來治理教會(徒十一30;十四23;多一5),正如舊約中的領袖職分,以及後來猶太會堂之長老職制。從聖經所列舉作「長老」的資格與職務來看,他們的職責是受託治理神的家,監督、牧養、照管地方教會裡的群羊(提前三1-7;多一5-9;彼前五1-4)。「監督」(或作「主教」)與「長老」是同一職分的兩種名稱(徒二十17, 28;多一5-9),「長老」表示年高德劭,「監督」側重監察督導之意。根據提摩太前書五17所說,有些長老只作治理的工作,另有些長老也致力於「傳道教導人」;因此,就有所謂「治理長老」與「教導長老」之功能區分。「教導長老」的身分,因實際需要,逐漸演變成全時間的專職。今日教會一般稱「教導長老」為「牧師」(弗四11,「牧師」與「教師」共用一冠詞,表明「牧」與「教」是合一的職事)。
(2)「執事」 使徒行傳六章記載「執事」職分的緣起;他們的職責,主要是代表教會作憐憫慈惠的工作,照顧寡婦,供給需要幫補的信徒。任「執事」的資格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與「長老」類同(徒六3;提前三8-13)。
另外,以弗所書四11也提到「傳福音者」與「教師」兩種身分:「傳福音者」相仿於今日的「佈道家」或「宣教士」,在各地開荒佈道植堂的傳道人(徒二一8;提後四5);「教師」相當於今日在教會學校或教會中的聖經教師(提後二2)。
1.2 教會的職事
教會的職事是屬乎聖靈的,因為是聖靈設立的,各項事工是要彰顯聖靈的大能,也必須倚靠聖靈方能成事(徒二十28;約二十22-23;亞四6)。教會的職事只屬乎我們基督徒,不屬於外人(林前二10-16;五12-13);神國度的事工,不能以屬血氣的方法,只能以屬靈的權柄與方式施行(約十八36;林後十4)。教會的權柄與職事,都是從主基督來的,也是奉祂的名而作的;目的是帶出生命的流露與事奉的果效。教會的職事,就是以「基督的職事」為本源,來作祂所作的事(約十四12)。根據主基督的「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職分,教會的職事可分為三層面:
1.2.1 話語的職事 Ministry of the Word
這是「先知」職分的事奉:「傳講真理、教育訓練」。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要教導聖經、持守真理、宣告基要信仰、駁斥一切異端假道;務要傳講主的話,不論得時或不得時(提前一3-4;三15;提後四2;多一9-14)。教會要傳講那純正話語的規模,造就信徒,訓練傳道人才,薪火相傳;也要在萬民中不斷傳揚福音(林後五20;提前四13;提後一13;二2, 15;多二1-10)。
教會裡「講道」、「主日學」、「訓練事工」等,是屬於「話語的職事」,以「信」為重點;主要是由「牧師與傳道同工(教導長老)」來帶領。
1.2.2 治理的職事 Ministry of Order
這是「君王」職分的事奉:「領導治理、秉公行義」。教會是神的國度,我們是神的子民;神是行事有次序的大君王,所以,教會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次序行(林前十四33, 40)。祂賜下領袖職分來處理教會的事務,並賦予教會權柄能力,以執行基督的律法(約二一15-17;徒二十28;彼前五2);教會應依照聖經來訂立「崇拜秩序」與「教會法規」,並認真施行管教懲戒(太十六19;十八18;約二十23;林前五1-13;帖後三14-15;多三10-11)。
教會裡「長執會」、「行政同工會議」、「建堂委員會」等,是屬於「治理的職事」,以「望」為重點;主要是由「長老與行政同工」來帶領。
1.2.3 憐憫的職事 Ministry of Mercy
這是「祭司」職分的事奉:「獻祭代求、團契分享」。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在聖靈裡的團契;所以,教會中要肢體相顧、彼此相愛、同甘共苦。廣而言之,教會裡所有的權柄與責任,都是為了「服事人」(太二十26-28;徒四35;六1-6;二十35)。基督的救恩,乃是關切人靈魂身體一切的需要。所以,教會要注重「勸化、施捨、憐憫」等事工,以實際行動(羅十二8;雅一27;二14-17);培養信徒的家庭生活、團契生活、小組生活;鼓勵信徒彼此代禱、互相勸誡;促進與神與人和好的關係。教會也要推行慈惠工作,奉基督的名為信徒與非信徒服務(太十42;二五37-40;加六10;彼後一7)。
教會裡「家庭聚會」、「團契小組」、「輔導中心」、「救助委員會」等,是屬於「憐憫的職事」,以「愛」為重點;主要是由「執事與輔導同工」來帶領。
2. 施恩的媒介
我們基督徒一生,都是神的恩典;從基督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一16;彼前五10-12)。神在教會裡不斷施恩典給我們,所使用的工具,稱為「施恩的媒介」;透過聖靈的運行,這些施恩媒介成為我們得恩典的管道。
2.1 聖道
「神的話」是最重要的施恩媒介,這是指成文的「聖經」:神恩惠的道,即教會所傳講的「聖道」(彼前一25)。教會遵行「大使命」,要將「聖經」(即「基督的話」,約五39;羅十17)都教訓他們遵守。信徒靈命的培養,主要在於「宣講聖道」;因此,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4, 19)。教會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我們要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我們靈魂的道(雅一21);聖經能叫我們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我們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神也使用其他方式,將「聖道」作為施恩媒介,傳佈給眾人,例如:閱讀聖經及屬靈書刊,基督徒的見證分享,福音影視廣播,基督教教育事工等。方式雖不同,但內容一致,達到「傳講聖道」的目的(賽五五10-11)。
「聖道」作為施恩媒介,包括「律法」與「福音」兩部分:律法叫人之罪,福音領人得救(羅三20;加三24;羅一16;林前一18);雙管齊下,靠著聖靈大能的運行,帶來拯救。「神的道」是聖靈的寶劍,聖靈藉著聖道作工(弗六17;來四12),打開人心,作成奇妙的大工(徒二37, 41;十44-48)。
2.2 聖禮總論
「聖禮」是「聖道」的具體彰顯,因著「聖道」成為施恩的媒介。「聖道」是完全的施恩媒介,但「聖禮」若無「聖道」則不完全;二者的區別如下:(1)「神的話」是絕對必須的,而「聖禮」並非如此;(2)「神的話」使人產生信心並堅固信心,而「聖禮」只能堅固信心;(3)「神的話」是給所有人的,而「聖禮」只是為神的兒女預備的。
2.2.1 舊約的聖禮
在舊約時期,只有兩個聖禮:「割禮」與「逾越節的晚餐」。「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立約的表記,表明他們進入恩約之內(創十七1-14;二二17-18)。「割禮」印證「神是他們的神,他們是神的子民」(創十七7;出六2-8);割禮象徵「罪污的割除」,也作為「因信稱義」的印證,乃是新約「洗禮」的預表(申十16;耶四4;九25;西二11-12;羅四11-12;腓三3;羅三1-3)。
「逾越節的晚餐」是在摩西時代設立的;紀念神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表徵神將他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出十二21-27;結二三27;啟十一8)。逾越節被殺的羔羊,印證「神的子民從罪的刑罰中得釋放」;「逾越節」象徵「罪刑的豁免」,也作為「流血赦罪得平安」的印證。「逾越節」羔羊被殺,預表耶穌基督的十架受死、獻祭代贖(林前五7)。「逾越節的晚餐」,乃是預表新約「主的晚餐」(因其設立之時,正是逾越節之夜,太二六26-29)。
2.2.2 新約的聖禮
舊約的聖禮,都是預表性的影兒,所指向的實體乃是「主基督」。現在基督已經來到,十架救贖已成;祂的寶血已流;此後不再需要流血,所以,新約不帶血的聖禮(「洗禮」與「聖餐」),就取代了舊約流血之聖禮(「割禮」與「逾越節」都要流血)。舊約預表指向新約,新約成全應驗舊約;舊約的聖禮,是前瞻等候基督來臨,上十架獻祭代贖;新約的聖禮,則是回顧記念已完成的獻祭,一次永遠的贖罪。二者都是根據同一「恩典之約」;因此,聖禮在舊約與新約是一體同源、一脈相傳(羅四11;林前五7;十1-4;西二11;約六51-59)。
2.2.3 聖禮的意義
綜合上述,我們可歸納出「聖禮」的聖經定義:「聖禮」是主基督所直接設立的神聖之禮,藉著親嚐其外在表記,將「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表明、印證、實施在信徒身上;而我們藉之表明對神的信靠順服、完全委身。其特徵如下:
(1)「聖禮」是神與人所立的「聖約」之表記與印證;
(2)「聖禮」是神直接吩咐設立的(林前十一24;太二八19);
(3)「聖禮」表彰主基督,確證領受者與祂交通團契(林前十16;加三27);
(4)「聖禮」將領受者與世人分別出來(羅六1-14;林前十11-21);
(5)「聖禮」召請領受者來事奉主基督(羅六3-4;林前十21)。
2.2.4 聖禮的內容
「聖禮」的內容,可以區分為三部分:
(1)「外在可見的表記」 「洗禮」以「水」為表記,「聖餐」以「餅和杯」為表記;
(2)「內部屬靈的恩典」 外在表記是「內在實質」的表徵。聖禮的內在實質是「屬靈恩典」, 聖經稱之為「出於信心的義」(羅四11)、「罪得赦免」(可一4)、「悔改與相信」
(可一 4;十六16)、「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羅六3-4;西二11-12);
(3)「表記與實質的聯合」 「外在表記」與所代表的「內在實質」之間,有奇妙奧秘的聯合,
這是聖禮的真正精要所在。因為,單是「表記」的施行運用,若沒有以信心領受「內在實質」
,則「聖禮」並未發生功效(羅二28-29;徒八13, 18-24)。若是以信心領受「聖禮」,則神的
恩典必與之俱來。
2.3 洗禮
主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升天之前,設立了「洗禮」(太二八19;可十六16)。祂吩咐我們要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的名受洗,歸入三一真神的聖名,進入恩典之約,成為神的兒女。「洗禮」基本意義是「已蒙聖靈重生,得潔淨」(結三六25;約三5-6, 25-26;徒二二16;多三5;來十22;彼前三21);所以,藉著外在的水禮來表明印證(利十四7;民八7;結三六25;來九19-22;十22)。
「洗禮」的關鍵是「連結基督、與祂合一 Union with Christ」,表明:在基督裡,我們與三一真神交通團契(申三十6;賽五二1;約壹一3;弗二18;徒二38;十48;十九5);在基督裡,神的恩約已應驗實現在我們身上(詩二8;賽五二15;五三10-12);在基督裡,我們已與基督同死、歸屬基督、為基督所專有(羅六1-14;加三26-29;西二12;太三13-17;約一31;路十二50)。
2.4 聖餐
主耶穌基督在離世前,設立「聖餐」(太二六17-30;可十四12-26;路二二7-22;林前十一23-30)。祂吩咐我們要時常吃這餅(代表「主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喝這杯(代表「主的寶血為我們流出」),為的是「記念主」,表明宣揚「主的死」直等到祂來。「聖餐」的基本意義是「已領受基督捨身流血救贖之恩」(弗一7;二13;啟一5;林前五7;十16;十一26);所以,藉著外在的餅杯之禮來表明印證(出十二14;詩一一六13;太二十20-23;二六26-29;林前十一24-25)。
「聖餐」的關鍵是「享受基督、與祂團契 Communion with Christ」,表明:在基督裡,享受基督與祂所賜給我們的恩福,使我們的靈命得到餵養成長(約六54-58;林前十16-17;耶三一31);在基督裡,我們永屬祂,與世人截然不同(林前十20-21);在基督裡,我們與祂同活、為祂而活,享受祂的同在團契(羅十7-9;林後五14-15);在基督裡,熱切期盼祂的再來(林前十一26)。所以,「聖餐」是在基督裡的記念、賜福、同享、宣揚、期盼。
2.5 結論
「洗禮」與「聖餐」印證「我們在基督裡」:「洗禮」表明「入門:歸入主的聖名,進入基督」,所以是僅此一次的施行;「聖餐」表明「契合:領受主的團契,享受基督」,所以是經常多次的領受。「同是一信一洗」與「同領一餅一杯」表明我們眾聖徒在基督裡合為一體。「一次的入門洗禮」與「不斷的享受聖餐」,都見證我們信靠祂、感謝祂、愛祂。
藉著「洗禮」與「聖餐」,我們經歷「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藉著領受「聖禮」,我們熱切盼望儆醒等候祂的榮耀再臨。因為,當祂再來時,在新天新地裡,「洗禮」(歸入主的聖名)與「聖餐」(享受主的同在)所指向的,就都完全實現了:主的聖名刻在我們的額上,我們與主面對面(啟二二4);主的晚餐就變成「羔羊的婚宴」,我們與主基督一同在父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啟十九7-9;太二六29)。
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阿們!
□作業(討論題目):
1. 教會裡「普遍正規職分」有哪些? 各職分的事奉重點為何?
2. 教會的職事可分為哪些方面? 各職事的工作導向為何?
3. 何謂「施恩的媒介」? 包括哪些工具?
4. 何謂「聖禮」? 其意義與內容為何? 舊約與新約有哪些聖禮?
5. 「洗禮」的意義為何? 「聖餐」的意義為何? 二者與我們基督徒生活的關係為何?
聖經定義「末世」為:基督初來與再來之間的時期。基督第一次來時,引進了末世(來一1-2;來九29),從第一世紀的信徒至今日的我們,都活在末世(林前十11;太二四1-3)。基督隨時都可能再來,所以我們要儆醒等候(太二四22-24)。我們可能在基督再來之前離開世界,或是繼續活著直到主降臨;「信徒離世」是屬乎個人,「基督再來」是關乎整體,這兩件事是聖經「末世論」的主要內容。
1. 信徒離世
基督徒經歷死亡,離開世界,到天上與主基督同在;這與活在今世比較而言,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然而信徒最大的盼望,是「最後終局」,即基督再來時身體復活,靈魂身體完全得贖(多二13;羅八23)。在「離開世界」與「基督再來」之間,稱為「居間之境」。
1.1 身體的死亡
聖經論到身體的死亡,與靈魂的死亡有區別(太十28;路十二4)。「身死」是肉身生命的終止或失喪(路九6;約十二25);是身體與靈魂的分離(傳十二7;雅二26)。死亡是罪的結果,也是罪的刑罰(創二17;三19;羅五12-17;六23),這並非自然的事,乃是顯明神的義怒(詩九十7-11),是神的審判與定罪(羅一32;五16),是律法的咒詛(加三13);是人心所恐懼害怕的(來二15),是人最後的仇敵(林前十五26)。
為何基督徒要經歷死亡呢?「身體的死亡」對基督徒而言,有何意義?
(1)「死不再是罪的刑罰」 基督徒已經蒙基督救贖,脫離罪責,基督已為我們償清罪債,所以我們不再被定罪;由此可見,「死」對我們而言,不再是罪的刑罰,其恐怖可怕已經廢去(羅六23;八1;太十28)。
(2)「死是離開墮落世界的通道」 我們信主得救,不是一步登天,在進入天家之前,乃是在墮落世界行天路歷程;我們仍須經過死蔭的幽谷,死乃是今世旅程的終點,進入天上更美家鄉的通道,到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天家住處(詩二三4;約十四1-3;來十一13-16)。
(3)「死表明在地上的工作已經完成」 在神的計畫裡,人在世的年限都有定時(傳三1-11;徒十七26)。主基督在世三十三年,傳道三年,所託付的工作已經完成(約十七4;十九30);保羅為主殉道,已打完美好的仗、跑盡當跑之路、守住所信的道(提後四7)。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勞苦,作工的果效隨著他們(啟十四13;林前十五58);他們進入天家,享受主人的快樂(太二五21, 23)。
(4)「死是我們成聖過程的終點」 今世的苦難是墮落世界所不可避免的,神容許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是神的美意管教,為叫我們在祂的聖潔上長進(來十二6-13),因祂叫萬事(包括苦難與死亡)互相效力,叫祂的兒女得益(羅八28);經歷死亡,使我們得以曉得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使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三10);忠心至死,必得著生命的冠冕,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啟二10;提後四8;羅八17)。死是最後的苦難;死後,我們的靈魂就完全成為聖潔了(來十二23;帖前五23;啟六11;七9-17)。
1.2 居間的境況
主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一一六15),因當基督徒身體死時,他們的靈魂已被成全,完全聖潔,進入天上的耶路撒冷,加入天上的敬拜生活(來十二22-24;啟五9-13)。換言之,他們已得榮耀(羅八30)。有人相信死後有「煉獄」,但是毫無聖經的根據。另有人相信死後「靈魂睡眠無意識」,但是,聖經明說是意識清醒,對話交談,參與事奉,享受喜樂(路十六22;二三43;腓一23;林後五8;啟六9-11;十四13)。
身體的死亡,決定了將來的命運。對不信的人而言,死後不再有機會得救(路十六26;來九27;彼後二9;猶7);救恩只在今世向世人提供(林後六2;太二二1-13;二五114-30)。最後的的審判,是按照各人在今生所行的;順從情慾在今生撒種的,必在死後收其惡果(林後五9-10;彼前四6;加六7-8)。
對信徒而言,死了就是有益處(腓一21),因為死後靈魂進到天家與基督同在。然而,靈魂與身體分開,並非最佳狀況;身體是用來經驗與表達的,沒有身體乃是受限與不全。所以,我們並非願意「脫下這個」現在的身體,熱切盼望「穿上那個」復活的身體(林後五1-4)。基督徒最大最終的盼望,是身體復活,與「已成全的靈魂」復合為一體,成為身體靈魂皆完全得贖的人(羅八23;帖前四1-17;腓三20-21)。「居間之境」是指我們在死與復活之間的狀況,比活在今世更好;「身體得贖」則比「居間之境」更好。事實上,「得著復活的身體」是最好的;這就是神在天上為我們存留的,是基督從死裡復活,為我們得著的盼望與基業(西一5;彼前一3-5)。哈利路亞!
2. 基督再來
聖經清楚教導我們:基督必要第二次降臨。主基督多次提到祂的再來(太二四30;二五19;二六64;約十四3);祂升天之時,天使也作見證(徒一11);新約書信裡,一再強調此事(腓三20;帖前四15-16;帖後一7-10;多二13;來九28)。
2.1 基督再來之前的事件
在基督再來之前,五件重要大事必先發生:
(1)「福音傳至普世萬民」 基督再來之前,天國的福音必須傳遍天下(太二四14;可十三10);福音的呼召傳至萬民,外邦人信主的數目要添滿(羅十一25)。
(2)「猶太人大批悔改信主」 以色列人將悔改歸向主,其數眾多,因蒙揀選的餘民必會全數歸主(羅九27;十一5, 25-32;林後三14-16;賽三七31-32)。
(3)「大背道與大災難」 末世必有嚴重背道之事發生,罪惡加劇,不法的事增多,人的愛心冷淡(太二四12;帖後二3;提後三1-7;四3-4)。普世罪惡滔天,引致可怕的大災難,是空前絕後的。如果那些日子不減少,無人可存活;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就減少了(太二四21)。
(4)「敵基督的出現」 在使徒時代,敵基督之靈就已經在世上,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現(約壹二18;四3)。然而,在基督再來之前,將有一位罪惡化身的人,被稱為「大罪人」與「沈淪之子」,抵擋神高抬自己,自稱為神,受人敬拜(帖後二3-4)。
(5)「驚人的徵兆與奇事」 災難如戰爭、飢荒、地震從開始就有,如同產痛的起頭(太二四6-8);到了末後,頻度與強度越演越烈,急劇驚人。天空也有恐怖的預兆,天上眾星墜落,天勢萬象震動(太二四29-30;可十三24-25;路二一25-26)。
2.2 基督的再來
在上述的的徵兆事件發生之後,基督將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基督再來的日子,的確是近了(來十25;雅五9;彼前四5),然而,沒有人可以準確斷定其時間,連天使或人子也不知道(太二四36)。
基督來臨的方式有五特徵:
(1)「突然不測的」 基督再來,是像賊來一樣的突然不測(太二四37-44;帖前五1-3;啟十六15;彼後三10);
(2)「明顯可見的」 基督再來,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的公開顯現(林前一7;彼前一7;提前六14;提後一10;四1, 8;多二13;啟一7);
(3)「大能榮耀的」 基督再來,是在榮耀雲彩的光中大能降臨(太二四30;啟一7;帖後二8);
(4)「大有響聲的」 基督再來,有號筒大聲吹響與天使長的宣告(太二四31;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彼後三10);
(5)「凱旋得勝的」 基督再來,用口中的氣滅絕那「大罪人」(帖後二8);死人都因祂而復活(林前十五21-23);萬膝要向祂跪拜(腓二10-11);祂要毀滅一切的仇敵,以及最後的仇敵「死」(詩二8-9;林前十五25-26)。
基督再來的目的,是要引進將來的世代,永恆的國度;這是藉著「叫死人復活」與「最終的審判」達成的(約25-29;徒十七31;羅二3-16;林後五10;腓三20-21;帖前四13-17;彼後三10-13;啟二十11-15;二二12)。
2.3 千禧年
2.3.1 四派看法
關於啟示錄二十1-6所記的「基督作王一千年」,依據「照字面或意喻解」以及「主再來是在千禧年之前或後」的不同論點,大體上產生了四種解釋:
(1)「後千禧年派Post-millennialism」 認為基督在千禧年之後再來。千禧年自福音時期,就已開始,直到現今;到了千禧年結束時,基督就再來。藉著福音的廣傳,基督不斷的得勝,神的國前進擴張;萬國中多人歸主,猶太人也悔改信主,普世的屬靈大復興接踵而來,直到基督再來,帶來最終的審判。
(2)「歷史性的前千禧年派Historical Pre-millennialism」 認為基督在千禧年之前再來。祂的再來引進了千禧年;在此大約一千年(不堅持照字面解)的時期,惡者被綑綁,基督與祂的子民在地一同作王,大批猶太人悔改信主,是黃金時代,但是邪惡仍存。千禧年末了,撒但被釋放,迷惑列國,在歌革瑪各的大戰,被基督徹底毀滅,撒但被丟入硫磺火湖;然後,死人都復活,接受最後的審判。此派視「被提」(信徒被提至空中與主相遇)是在大災難之後,與「基督再來」同時發生,是「災後被提派」。
一般稱上述的「前千禧年派」為「歷史性的前派」,以與後來晚近的「時代主義式的前派」作區分。
(3)「時代主義式的前千禧年派Dispensational Pre-millennialism」 「時代主義」強調以色列與教會的區別,並以此來解釋發展其特有的細節論點:認為千禧年國是猶太性的,基督在耶路撒冷作王,聖殿重建,恢復獻祭,字面應驗舊約對以色列的預言。另外,時代主義者將「基督再來」區分為兩次:大災難之前「信徒被提」時,稱為「基督為聖徒而來」;災難之後千禧年作王統治時,稱為「基督與聖徒同來」。此派一般是「災前被提派」,也有「災中被提派」。
(4)「無千禧年派A-millenialism」 認為千禧年是指教會時期,從基督道成肉身直到祂再來之時;一千年是意喻的數字,代表神國度的整個時期,不能按字面解;其間多長無人知曉,因基督再來之時間不在啟示範圍之內。換言之,此派認為並無「前派」所說那樣的一千年,因此,被稱為「無派」。此派認為「千禧年」透過教會已在實現中,因此自稱為「實現派」。
2.3.2 評估
事實上,上述四種「千禧年」看法,皆已超出啟示錄二十章的範圍,牽連到對整卷「啟示錄」的解釋,新約與舊約的關係,解經學的立場,甚至基督教歷史觀的看法。各派皆有其吸引人的優點,亦都有其困難之處。面對「基督再來」如此重要事件,各派看法自然是注重討論前前後後的細節。然而,「基督再來」的中心關鍵是「基督本身」,並非「千禧年」伴隨事件的時間次序;我們不應高舉這些細節問題,遮掩了整個事件的中心:「榮耀的耶穌基督」。天必留祂,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正如神從創世以來,藉著眾先知的口所說的(徒三21)。對於愛慕祂顯現的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儆醒禱告,忠心事奉,喜樂等候,迎接主來(彼前一5-9),與約翰同說:「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二二20)
□作業(討論題目):
1. 「身體的死亡」對於基督徒而言,有何意義?
2. 何謂「居間之境」?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居間之境」有何不同?
3. 基督再來之前,必先發生的事有哪些?
4. 基督來臨的方式有哪些特徵?
5. 何謂「千禧年」? 有哪四派的解釋? 你的看法與評估為何?
基督再來之時,死人都要復活;人人接受最後的審判,判定每一人的終極歸宿。歷史終了,舊有的天地過去了,一切有形質的都被烈火鎔化;新天新地開始,有義居於其中,直到永遠(彼後三8-13)。
1. 復活
基督再來,死人復活,舊約已有明訓(賽二六19;但十二2);新約更多詳論此寶貴真理(約五25-29;六39-44;十一24-25;林前十五;帖前四13-17;啟二十13):
1.1 復活的特點
基督首先從死裡復活(西一18;林前十五23;徒二六23),當祂再來時,要賜給我們復活的身體,與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林前十五20-23;腓三20-21)。因基督救贖我們,包括身體在內(羅八11, 23;林前六13-20)。「復活」的教導,清楚記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基督將要使所有的人復活;對於不信的世人而言,復活是受審定罪,即身體靈魂復合,接受最後的審判(約五29;羅二5-11)。對於信徒而言,復活是蒙拯救與得榮耀:基督再來時還活著存留的人,在一霎時會經歷改變,成為不朽壞的;已死去的信徒,則會穿上復活榮耀的身體(林前十五50-54;林後五1-5)。
1.2 靈性的身體
我們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而原來的身體是必朽壞的。這兩者之間有連續性,正如基督「復活的身體」與「受死的身體」是同一個身體。「必朽壞的身體」與「復活的身體」之間的連續,就如「所種的子粒」與「將來長成的形體」(林前十五35-44)。此連續性容許其間存在「種籽與成果」的巨大差別;也帶出品質的對比。我們現今的身體,如同亞當,是血氣的與屬土的,臣服於各樣軟弱敗壞之下,至終必朽壞。我們復活的身體,如同基督,是靈性的與屬天的,永遠不死,永不朽壞。我們復活的身體,因是由聖靈創造、內住、護理,所以稱為是「靈體」:靈性的(屬靈的)身體(林前十五45-54)。
復活的信徒,彼此可認出對方,正如當年門徒認出復活的基督。所以,到了那時,我們與所愛的信徒親友歡聚,這正是帖前四13-18所表明的。到了那時,我們都完全成為聖潔,我們復活的身體是與被成全的靈魂相配,不再是軟弱貧乏,乃是聖潔完美。
1.3 得榮耀
神預定我們效法基督的模樣;所預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9-30)。「得榮耀」是指「在我們生命裡彰顯神的榮耀」,即「返照主的榮光,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當神以大能改變我們,使我們身體復活時,這表明:神完成了祂重生我們時所開始的工作,使我們永遠聖潔沒有瑕疵,完全活出基督的模樣。我們最終榮耀的狀態,有下列特徵:
(1)十全十美的認知,不再模糊不清(林前十三12);
(2)十全十美的享受,與主面對面的同在(林前十三12;約壹三2);
(3)十全十美的敬拜,以整全自由的靈、喜樂順服的心來事奉神(啟二二3);
(4)十全十美的釋放,脫離一切罪惡、軟弱、挫折、疼痛(啟二一4);
(5)十全十美的滿足,與神交通契合,不再飢渴,不再有黑夜(啟七16;二二5);
如此榮耀的狀態,是神奇妙「救恩計畫」的最終目標;如此有福的確據,真是叫我們永遠感恩不盡,讚美不完!
2. 最後的審判
聖經明言:在「復活」之後,隨之即來的是「最後的審判」。舊約早有預告(詩九六13;九八9;傳三17;十二14);新約更是詳細說明「審判台前」要發生的事(太二五31-46;羅二5-16;林後五10;提後四1;來九27;十25-31;十二23;彼前四5;彼後三7;猶6-7;啟二十11-14)。
2.1 審判的主
中保基督身為審判官,按祂的君王職分,代表父神施行審判(太二五31-32;徒十42;十七31;腓二10;提前四1)。這尊榮的權柄,是父神交付給基督的,作為祂完成救贖大工的賞賜(約五22-30)。天使是祂的助理(太十三41-42;二四31;二五31);聖徒也參與審判的工作(林前六2-3;啟二十4)。
2.2 受審的對象
從古至今,人人都要站在基督台前,案卷展開,接受審判(太十二36-37;太二五31-32;羅十四10-12;林後五10;啟二十11-15)。所有的人,將被分為兩邊:右邊是「綿羊、義人」,左邊是「山羊、惡人」(太二五33, 46)。墮落的天使,即鬼魔,也要受審判刑(太八29;林前六3;彼後二4;猶6)。
2.3 審判的準則
信徒與罪人受審判的依據法則,是神明顯的旨意啟示,以及他們所知曉的程度(太十一20-24;路十一42-48):未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是根據「自然啟示與良心道德律」;知曉舊約啟示的「猶太人」是根據「舊約律法」受審(羅二12-16);聽過「福音真理」的人,將根據「救贖啟示(主的道)」受審(約十二48)。有關每一個人的每一件事都要顯露出來:所說的閒話句句都要供出來(太十二36-37),暗中的隱情、心中的意念都要照明出來(林前四5)。神會按各人所得的啟示與所處的狀況,施行公義的審判,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啟二二12;林後五10;太十六27;羅二6;詩六二12;箴二四12),因神不偏待人(羅二11)。
3. 終極的歸宿
聖經明言審判的結果:義人要往永生裡去,惡人要往永刑裡去(但十二2;太二五46;羅二6-11)。義人進入所盼望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有義居於其中的新天新地,即「天堂」;惡人則進入為惡者所預備的硫磺火湖,有受不盡的痛苦,即「地獄」。活在地獄的人,是「自我中心」,偏行己路的人;活在天堂的人,是「以神為中心」,照祂旨意行的人。所以,誰對誰說「照你的意思」,決定了最終的結局:人對神說「照你的意思」,結局是天堂;神對人說「照你的意思」,結局是地獄。
3.1 天堂
已經信靠基督得救,在基督裡稱義的人,復活受審得永生。我們復活的身體,帶著榮耀,與基督復活的身體相似;審判的主,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從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二五34)。到那時,我們的救贖就至終完全實現。諸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照祂的應許,有新天新地出現,乃是「義」之所在,我們永遠的居所(彼後三10;啟二一1)。
「天堂」是神的居所,是神寶座的所在(詩三三13-14;太六9;詩二5);是基督復活升到天上的所在,是教會全體共聚的總會所在(徒一11;來十二22-25);是基督的子民,與救主永遠同在的地方(約十七5, 24;帖前四13-17)。「天堂」被描述為「樂園」(路二三43),「安居之所」(約十四2),「更美的家鄉」(來十一16),也以上述「新天新地」的形式出現。「天堂」是實體的存在,也是實存的境界;既是基督坐在父神右邊的所在(弗一20),也是信徒所領受的「天上the Heavenly Realms各樣屬靈的福氣與地位」(弗一4;二6);我們在基督裡已來到天上的錫安山(來十二22-24),這是指天堂的境界,可伸展進入一切受造空間。總而言之,「天堂」是實在的地方,也是臨在的境界,這真是極大的奧秘。
根據聖經的啟示,復活之後在「天堂」生活是永遠的喜樂,因為:
(1)我們見耶穌基督的面,得見祂的真體(啟二二4;約壹三2);
(2)我們不斷直接經歷基督的愛,祂牧養我們(啟七17);
(3)我們與所愛的親友,以及所有得贖的子民,團契交通;
(4)我們不斷的學習領受,並享受神在天上為我們存留的基業(弗一14, 18;西一12;三24;彼前一4)。
綜合上述,天堂榮耀的生活,是與主面對面,在基督裡與三一真神同在團契,永不止息享受神的愛;安息與工作(啟十四13;七15);敬拜與讚美(啟七9-10;十九1-5);與羔羊和眾聖徒團契(啟十九6-9)。這一切都是永無止境(啟二二5),真是榮耀中的榮耀。
3.2 地獄
沒有得救的人,復活受審定罪,受羞辱永遠被憎惡。他們復活的身體,並非彰顯基督的榮耀,乃是帶著自己的羞辱。審判的主,義正辭嚴對他們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祂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二五41;七23)他們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即沒有神的同在,沒有神榮耀的光照著他們,他們不能分享主的喜樂。他們在那裡哀哭切齒,自怨自艾(太十三41-43;二五30);陷在永刑的毀滅沈淪裡(帖後一7-9;彼後三7;帖前五3);永受痛苦(啟二十10;路十六23)。聖經用「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來描述地獄的痛苦(可九47-48;賽六六24),其悲慘狀況是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
「地獄」原不是為人預備的,乃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五41)。因此,下地獄的人是出於自己的選擇,作撒但的子孫,跟隨牠而去(約八44);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不敬拜事奉造他們的主,縱容自己行惡。「普遍啟示」將神的事情已顯明在世人心裡,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是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羅一18-32;二8;帖後二9-12);所以,與其說是神叫罪人下地獄,不如說是神尊重罪人的選擇。如果他們聽過主耶穌的福音,卻拒絕接受基督的救恩真光,那就更是自取滅亡,罪有應得(約三18-21)。
聖經如此清楚顯明地獄的真相,警告我們地獄的恐怖可怕,實在是神豐富的憐憫:目的是要我們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不要自取滅亡(約三16),救我們能脫離將來的地獄刑罰(太五29-30;十三48-50;路十六19-31;約八42-47;啟二十10)。
4. 結論
末期到了,基督將一切的仇敵放在祂的腳下,萬有都服了祂,應驗了詩篇第二篇的應許;儘末了,死亡與陰間都被扔在火湖裡,毀滅了「死」(啟二十14)。聖子就把祂中保的國度交給父神;聖子也服在聖父之下,叫神在萬物以上,為萬物之主(林前十五24-28)。
基督的新婦,聖城新耶路撒冷,有神的榮耀發光(啟二一11);「洗禮」所預表指向的一切,都實現了,我們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我們的額上(啟二二4);「主的晚餐」變成了「羔羊的婚筵」(啟十九7, 9),我們在神的國裡,與主同喝新的那日子(太二六29)。有大聲音從寶座裡出來說:「看哪!
,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作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1-5)
既然我們熱切盼望這些事臨到,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三14)。
證明這事的主基督說:「是了,我必快來。」
阿們! 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作業(討論題目):
1. 「末日復活」是怎樣的情形? 何時發生?
2. 基督徒復活「得榮耀」,此最終榮耀的狀態有何特徵?
3. 「最後的審判」的審判官、受審對象、審判準則,這三方面的細節為何?
4. 「誰對誰說『照你的意思』,決定了最終的結局」,原因何在?
5. 「地獄」景況如何? 「天堂」生活為何? 我們當如何面對「最終結局」?
答案
第1課 聖靈在信徒生命中工作
1. 實施與完成,見2.1段。
2. (1)創造、護理、救贖,見第2段;(2)默示寫成聖經、執行救贖行動、產生得救果效,見2.3段。
3. 細節,見3.1.1段的四大重點;總結,見3.1.2段的首句。
4. 普遍、密集、均平,見3.1.2段。
5. 自五旬節起,聖靈就直接內住在門徒裡面,永遠與我們同在;而且,祂成
為我們的教師、保惠師、家庭工程師,見3.2.1與3.2.2段。
第2課 在聖靈裡與基督聯合
1. 教導真理、賜下平安、建造聖潔,見第1段。
2. (1)成為基督的模樣,見2.1 段;(2)操練「僕人」的事奉、體驗「兒子」的生命,見2.2段
3. 得著聖靈的內住與充滿,見「住棚節的宣告」與「五旬節的應驗」,3.1與3.2段。
4. (1)靠聖靈得生、聖靈的內住,是基督徒生命的起點,見3.3段;(2)順著聖靈行事,結出聖靈的果子,是基督徒成長的歷程,見3.4段。
5. (1)成為聖潔,榮耀基督,見第4段;(2)彼此對說、讚美主、感謝父神、彼此順服,見3.4.2段。
第3課 救恩的實施:呼召、重生、悔改與相信
1. (1)神召請所有聽聞福音的人,悔改相信得永生,見2.1段;(2)此普遍的呼召,在選民身上是有效的,必定達到拯救的目的,見2.2段。
2. 使我們成為基督的人,細節見2.3段。
3. (1)在基督裡,從聖靈所得的新生命,見第3段前言;(2)對「罪」、「教會」、「世界」的關係改變,見3.3段。
4. (1)二者是一體的兩面:「悔改」是消極面,轉離罪惡;「相信」是積極面,轉向基督;(2)二者既是一體,在實質上必是同時發生;然而,因各人的認知背景不同,在其意識領域的經驗體會,則會有先後之分。有些人感受己罪深重,先體會「悔改」;另一些人感受基督之偉大榮美,則先表白「相信」。
5. 有七方面,見4.1.2段;(2)有「知、情、意」三要素,見4.2.1段。
第4課 救恩的實施:稱義、成聖、保守
6. (1)神的判決定案,稱我們罪人為義,見第1段;(2)基督的義,見1.2段;(3)罪得赦免、得兒子名分,見1.3段。
7. 稱義的媒介,單單是「真實得救的信心」;而真實的信,一定會結出行為的善果,見1.4段。
8. (1)在基督裡成為聖潔,重建恢復神的形像,越來越像基督,見2.1段;(2)「成聖」是內在生命本質的改變,持續一生之久;而「稱義」是外在身分地位的更換,是一次永遠的。
9. (1)使神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討祂的喜悅,見2.5段;(2)「律法」是基督徒成聖的指南、生活的藍圖,見2.4段。
10. (1)見3.1段;(2)因為基督的救恩是到底的救恩,基督的愛是到底的愛;基督為我們代禱,是拯救到底的代求,所以我們有得救到底的確據。
第5課 教會的本質與使命
1. (1)教會是「神所呼召出來的會眾團體,本於基督、倚靠基督、歸於基督」,見1.1段;(2)教會是「聖父的子民、基督的身體、聖靈的團契」,見1.2段。
2. 合一性、聖潔性、大公性、使徒性,見1.4段。
3. 並非兩個教會,乃是一教會實體的兩層面;此層面區分,提醒我們要因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十20;啟二一27),見1.5段。
4. 忠實傳講聖道、正規施行聖禮、認真執行管教,見1.7段。
5. 敬拜讚美神、培育訓練聖徒、見證基督給世人,見第2段。
第6課 教會的事工、施恩的媒介
1. (1)主要是「長老」與「執事」;(2)「長老」側重「治理與牧養」,「教導長老(牧師)」並加上「教導」事工,「執事」執行「憐憫慈惠」事工,見1.1.2段。
2. (1)話語、治理、憐憫,見1.2段;(2)「話語」是先知職事,以「信:傳講真理、教育訓練」為導向;「治理」是君王職事,以「望:領導治理、秉公行義」為重點;「憐憫」是祭司職分,以「愛:獻祭代求、團契分享」為中心;細節見1.2.1、1.2.2、1.2.3段。
3. (1)神在教會中施恩給我們的媒介工具,見第2段前言;(2)主要是以「聖道」與「聖禮」為中心,透過「禱告」、「崇拜聚會」、「執行管教紀律」、「奉獻」、「團契交通」、「見證佈道」等多重管道,見2.1與2.2段。
4. (1)見2.2.3段;(2)分三部分,見2.2.4段;(3)舊約有「割禮」與「逾越節」;新約有「洗禮」與「聖餐」,見2.2.1與2.2.2段。
5. (1)關鍵是「連結基督、與祂合一」,見2.3段;(2)關鍵是「享受基督、與祂團契」,見2.4段;(3)「洗禮」與「聖餐」使我們經歷救恩的實際,享受主基督的同在,熱切盼望祂的再來,等候二者所指向的最終實現,見2.5段。
第7課 信徒離世與基督再來
1. 其四大意義,見1.1段。
2. (1)人在「離開世界」與「基督再來」之間,所處的境況;(2)二者的身體,都埋葬在墳墓裡。但是靈魂的去處,有天淵之別:基督徒的靈魂被接上天,與基督同在享福;非基督徒的靈魂去陰間受苦(路十六19-31)。
3. 五件大事必先發生,見2.1段。
4. 五大特徵,見2.2段。
5. (1)指啟示錄二十1-6所記的「基督作王一千年」;(2)後派、歷史性前派、時代主義式前派、實現派;(3)各派皆有優點,也都有解經上的困難;「高舉基督,儆醒等候,渴慕祂來」的重要性,遠超過各派的細節爭論。
第8課 最終的結局
1. (1)復活的特點,見1.1段;復活的身體,見1.2段;(2)在基督再來之時,細節見第1段前言所列之經文。
2. (1)救恩計畫的最終完成,基督徒身體復活,變成主的形狀,見1.2與1.3段;(2)「十全十美」五特徵,見1.3段。
3. 「審判官」是主基督,天使是助理,聖徒也參與;「受審對象」是所有的人,與墮落的天使;「審判準則」是神顯明的旨意啟示,細節見第2段。
4. 人對神說此話,表明他是「以神為中心」信靠順服神的人;神對人說此話,表明那人是「自我中心」偏行己路不肯悔改,神尊重那人的意願,照其選擇,自食惡果。
5. (1)沒有神的同在,毫無真善美之處,細節見3.2段;(2)與主永遠同在,永遠的滿足喜樂,四大特點與細節,見3.1段;(3)悔改信靠主耶穌基督,熱切盼望祂的再來,遵行「大使命」,傳福音領人歸主;儆醒等候,殷勤服事主,過聖潔生活,無可指摘,安然見主,見第4段。
進深書目
書名: 活在聖靈中 Keep in the Step with the Spirit
作者: 巴刻 J. I. Packer
出版: 證主出版社
本書是「聖靈論」的鉅著。全書詳論聖靈的位格與工作。作者根據嚴謹的聖經研究、深入的歷史評析、純正的神學解釋,帶出撥雲見日的精要結論。本書也正面回應現代「靈恩運動」的衝擊,細論其優缺點。本書極具深度與廣度廣受讀者歡迎,乃初學入門與進深閱讀之必讀好書。
書名: 當代聖靈工作 Baptism and Fulness of the Holy Spirit
作者: 斯托得 John R. W. Stott
出版: 校園書房
本書原名是「聖靈的洗與充滿」,為探討此重要課題的佳作。詳細解釋聖經有關經文,文字淺顯易明,大綱架構紮實,內容發人深省。全書篇幅不長,然而立論言簡意賅。書中並討論「屬靈恩賜」,令人獲益匪淺。本書實乃入門不可多得的佳作。
書名: 再思救贖奇恩 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
作者: 慕理 John Murray
譯者: 陳妙玲
出版: 天道書樓
作者係福音派著名神學家,根據嚴謹的解經基礎,以系統方式循序討論「基督的救贖:成就與實施」各方面的真理。本書後半部,從「呼召」起始,查考救恩實施的各層面,至「得榮耀」;內容豐富詳實,立論博大精深,為華人神學院校的主要教科書。本書值得反覆細讀,誠乃進階閱讀不可多得之佳作。
書名: 基督榮耀的身體 The Glorious Body of Christ
作者: 凱波爾 R. B. Kuiper
出版: 改革宗翻譯社
本書是作者的「教會論」神學論集;根據聖經闡明「教會論」各方面的真理。內容豐富,立論嚴謹,範圍廣博,言簡意賅。華人教會有關「教會論」的神學著述或譯作甚少,本書可作為入門與進深閱讀的良伴。
書名: 千禧年四觀 Millennium: Four Views
編者: 柯樓士 Robert G. Clouse
出版: 華神出版社
不同立場的四位作者,都是篤信聖經的福音派學者,合作討論對「千禧年」的看法。四位分別提出的自己立論,也回應評估別派的看法。本書是瞭解研究此題目的解經力作,為不可多得的入門與進深好書。
書名: The Church
作者: Edmund Clowney
出版: InterVarsity Press
本書屬於「基督教神學輪廓Contours of Christian Theology」系列中的「教會論」鉅著。作者是美國福音派學者中專研「教會論」的大師,神學院院長與經驗豐富的牧師。全書以聖經為本,全方位多角度探討「教會論」各主題。本書以淺明文字作系統論述,內容豐富詳實,是入門與進深之英文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