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7, 2008 - Lesson #3
基要神學 (卷三) 『施恩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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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施恩的神』 ***救恩的實施:稱義、成聖潔、蒙保守 *** |
Baptism class excerpted from Rev Lu's 3-Volume Systematic Theology 基要神學:
http://www.madisonccc.org/Elibrary/LukeLuSystematicTheology.htm
聖靈實施救恩所包含的層面,至少有下列各項:
「呼召、重生、相信與悔改、稱義、成為後嗣、
成聖、保守到底、得榮耀」。
每一項是「與主聯合」在不同層面的的表達.
普遍的呼召
這從神而來的呼召,是普遍臨到所有聽聞福音的人,
臨到不信之人,也臨到蒙揀選的人
必定的果效
此普遍的呼召,是神從萬國萬民各處,召聚祂選民的方法(羅十14-17;約六37-39, 64-65;十1-4, 16, 25-27)。
對於蒙揀選預定的人而言,神的恩召是大有能力、必有果效的,引致得救(徒十三46-48;林前一23-24)。
因為「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這顯明神的呼召對所揀選預定的人,其果效是確定的(弗一3-14)。
這是即時的改變,並非逐漸形成的.
毫無半點人的參與合作;「重生」的人,不是出於人意,是從神生的(約一13;三3-8;五1)
重生的特徵
我們不可能直接立時看見,然而可由其結果而得知。
「重生」的結果,就是帶出我們的「悔改相信」,
如嬰孩出生之後立即的哭聲,使我們得知他已出生呱呱墜地。
重生的特徵是:
(1)對「罪」的關係改變
(2)對「教會」的關係改變
(3)對「世界」的關係改變
(4)對「基督」的關係改變
轉離罪惡是「悔改」,轉向基督是「相信」;
二者是一體的兩面:消極面是「悔改」,積極面是「相信」。
「悔改相信」是重生得救的特徵與見證。
Important: 悔改相信 不是來自人的本領,乃是出於神的恩典 (徒五31;十一18; 弗二8)
悔改
「悔改」是對福音的正確回應(可一4;徒十九4;可一15;徒二38)
(1)理智方面 認清自己過去陷溺罪中
(2)情感方面 憂傷難過,悔恨自己得罪了聖潔公義的神(林後七9-10);
相信
真實的「相信」,不是以自己為中心,以基督為中心:「放下自己,不看環境,注目仰望基督」(來十二2)。我們是因信得生,也因信而活(羅一17)
(1)「理智上的認識」 確實承認聖經真理是神話語的啟示,...這並非需要立時完全知道所有道理,乃是對救恩福音真理有基要的認識,並漸漸多認識神(約二十31;羅十14, 17;彼前三15;彼後三18;西一9-10)。
(2)「情感上的皈依」 對神產生委身的情感,堅強的信念,心靈完全認同歸屬於祂;認定主基督,緊緊跟隨祂(約十3-4;帖前二13);
(3)「意志上的交託」 這是最重要的要素,決心完全信靠基督為個人的救主,降服在祂裡面,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祂,以祂為我們唯一的拯救(詩三七5;箴三5-6;提後一12;彼前四19)。
信心的確據
此信心不是來自人的本領,乃是出於神的恩典(羅四16;林前十二8-9;加五22;弗二8;六23)。我們從神得著這寶貴的信心(彼後一1);
我們有責任要去操練運用之,發揮其功效,使其結實增長(太十三18-23;羅十9;林前二5;西一23;提前一5;六11;彼前五9;彼後一5-8)。
稱義的本質
「稱義」是神的判決,不是我們內在生命發生實質改變,乃是外在的身分地位改換,不再定罪,是一次永遠的定案,稱我們為義人。
稱義的根據
是我們的元首、與神立約的代表;祂為我們完成了律法的要求,代我們承擔了律法的刑罰,因此為我們贏得了「稱義」(賽五三11)。
我們與基督聯合,也就因基督完美的義行,得以稱義(羅三25-26;四25;五18-19)。我們這些不義的人,之所以能被神稱義,唯一的根據乃是「耶穌基督完全的義」(腓三9;羅十4;三24)。
稱義的要素
「稱義」是法理上的宣告
(1)「基於耶穌基督的義,我們罪得赦免」 此赦免包括了過去、現在、未來一切的罪;
(2)「我們得著兒子名分,成為神的兒女」 使我們與基督同為後嗣,一同繼承產業
稱義的媒介
稱義是單單因「信」
然而,使人稱義之的「信」絕不孤單,必定結出德行果子,生發仁愛(加五6)
在基督裡「稱義」的人,必定也在基督裡「成為聖潔」。
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目的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弗一4);
成聖的本質
「成聖」就是在人身上重建神的形像,不僅是恢復先前原有的榮耀,更是榮上加榮,達至屬天的榮耀狀態。具體而言,
「成聖」的目標就是長成基督的模樣,變成祂的形狀(羅八29),因為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西一15)。
成聖的特徵
「成聖」是神的超自然工作,聖靈的大能運行在我們身上。
我們應分外的殷勤,充充足足的結出果實(彼後一3-14),靠著神的恩典,來追求聖潔,在聖潔上長進(林後七1;西三3-14;彼前一22)。
成聖的進程
「成聖」是終生的漸進過程,包括兩大部分:
(1)「脫去舊人」(羅六6;加五24) 逐漸除去舊生命的罪污與敗壞,天天治死老我,使舊人越發減少。
(2)「穿上新人」(弗四24;西三10) 逐漸增長新生命,分別為聖歸屬神;
「成聖」是一生的屬靈爭戰,在今生之內不可能達至「完全聖潔」的地步;
在成聖的進程中,我們經歷許多爭戰,抵擋試探與罪惡;基督是我們的元帥,靠著祂的率領,我們一定會得救到底、得勝有餘(羅八35-39;來二10-11;十二1-13;彼前五7-11;林前十13)。
成聖的指南
我們藉以稱義的信心,並不廢去律法,反而更是堅固律法(羅三31),
因為律法是神賜給我們的福份,啟示出祂的公義、慈愛、以及成聖生活的指南,使我們得以自由(雅一25)。
「蒙保守」是指:主耶穌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心中不斷運行,保守我們,使在我們身上已開始實施的救恩大工,持續進行至最終完全實現。
聖經的根據
神賜給我們永生,我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將我們從基督與父神手裡奪去(約十28-29);
神在我們心中動了善工,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